❶ 貸款利率是按簽貸款合同時算還是按放款時候的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通常是按貸款合同中的有關約定計算。
現行銀行貸款合同中對利率的規定一般是LPR加點。LPR即每月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加點」是各銀行根據市場及各自具體情況對LPR作一些微調。例如昨天某客戶與銀行的貸款合同中對利率的約定是「LPR+93」,即4.65%+0.93%=5.58%。如果今後的LPR的報價不變,則利率不變;若LPR有變化,則根據新的變化調整,但所加的點數(+0.93%)不變。
❷ 借款利息從什麼時候開始計算
貸款的利息一般是從你成功申請到借款資金並且銀行已經發放資金的那一天開始算起的,後續會按照借款實際使用天數每天計息,直到你還清所欠的款項為止。
1、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若是貸款的出借日期無法確定,出借人在借款期間主張利息的,出借人應當對出借日期承擔舉證責任。不能確定的,從請求權之日起計算利息;借款人主張貸款已超過訴訟時效的;借款人應當就借款日期和超過時效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不能確定的,時效期間自索賠之日起重新計算。
2、根據我國的法律明確的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不能清償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債務人可以分期清償。有還款能力而拒不還款的,人民法院應當判決強制還款。民法第680條:禁止高利貸,貸款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中未約定支付利息的,視為不存在利息。借款合同對利息支付沒有明確約定,當事人無法達成補充協議的,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3、私人貸款合同可以是免費的,也可以是付費的。 支付合同的,當事人應當在訂立合同時約定利率水平。 約定的利率可能高於銀行同期同類貸款,但必須合理,嚴禁高利貸。 高利貸標准由各地根據具體情況處理。 生產性貸款的利率可能高於生活性貸款的利率。 高利貸的,合同無效,可以沒收全部或部分本息。 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以一定的罰款。
拓展資料:
在銀行借款的話利息一般情況分為等額本息和等額本金,等額本息是將本息分成若幹部分,每月還本等額的本息。等額本金和等額本息兩種方式,本金還款方式相同,但利息不同。根據他們的實際情況,如果月收入高,建議等額本金,因為這種方式利息是比較少的。如果還款壓力較大,建議選擇等額本息,減少抵押貸款中斷的可能性。事實上,兩者之間沒有更好的比較。適合你自己的就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