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鄂州農村商業銀行貸款利率
4.35%。
本次利率起始執行時間:2015年10月24日貸款項目年利率(%)六個月以內(含6個月)貸款4.35六個月至一年(含1年)貸款4.35一至三年(含3年)貸款4.75三至五年(含5年)貸款4.75五年以上貸款4.90。
鄂州農商銀行為股份制農村商業銀行,實行一級法人、統一核算、分級管理、授權經營的管理體制。該行開業的同時,鄂州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終止,其債權債務轉為該行債權債務。
⑵ 農村信用社貸款需要什麼程序
一、農村信用社個人小額貸款流程:
1、農戶信用等級評定。主要根據農戶基本情況、資產負債狀況、生產經營狀況、信譽程度等指標進行測評。農戶信用等級分為優秀、較好、一般三個檔次。
6、按期還款。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息。
二、申請農村信用社貸款需要提供的資料:
1、借款人簽字的貸款申請書 ;
2、借款人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3、財產共有人同意貸款意見書 ;
4、借款人夫妻雙方職業、收入證明、家庭財產狀況等資料(工作證明、銀行流水、產權證明、車輛行駛證等);
5、借款人穩定住所的證明(房產證及最近三個月以內水、電、煤氣等單據);
6、借款合同。
拓展資料
農村信用社貸款與民間借貸的區別
農村信用社貸款與民間借貸雖然都是借貸行為,但本質上是不一樣的,最根本的區別是,從農村信用社貸款是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如果借款人的利益受到了侵害,可以通過法律渠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是,民間借款就不一樣了,法律對民間借貸的保護是有條件的,比如民間借貸的利率,如果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的部分就不受法律保護。
⑶ 農村信用合作社個人貸款條件
農村信用社貸款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在需慧猜啟要資金時,從農村信用社按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取得,並約定額度、期限和利率,到期歸還貸款本金和利息的行為。
農村信用社貸款條件:
1、貸款前如人需要是社區內的農民或個體戶,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貸款用途明確合法,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2、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農村信用社的活期賬戶,並出示有效保證、擔保。
3、如果貸款是用於個人生產經營,除符合上述條件外,不可以用於償還不良金融債務、不符合產業及環保要求的經營活動等等。
農村信用社貸款流程:
1、首先准備好有關資料在當地的農村信用社提交貸兆芹款申請。
2、信用社審核資料,只要符合貸款條件,一般會讓當面簽字確認,如果不符合貸款條件信用社會退還你的資料。
3、符合條件的用戶,信用社會上報相關部門貸款人的資料進行審批,審批通過後會簽訂貸款合同並辦理相關手續,之後等待放款即可。
⑷ 英山戶口在鄂州信用社貸款的條件有哪些
不管是哪裡的戶口,在信用社貸款,只要滿足貸款的條件就可以申請貸款的。
信用社貸款的條件:
農村信用小額貸款是指具有農村戶籍的農戶用種;
養殖及其他銷費的貸款,當然買房也可以;
在當地信用社建有農戶經濟檔案;
所謂農戶經濟檔案就是對當地農戶建位一個經濟上、家庭上、收入上情況的基本情況;進行評份授信後,採取信用的方式發放信用貸款,不需要抵押;
發放的貸款中要求提供擔保人的話,是農村信用社信貸員為了更好的防控風險,了解客戶,為了更好的方便收貸等原因;
如擔保人在外地或不在本地區,哪便不可以,當然不符合擔保的條件,從找一個人來擔保就行了;
貸款發放條件很多,你最好去當地信用社去問問;
如借款人要單獨自戶,要身份證,結婚證(未婚證明等)證明婚姻情況。 貸款人要求自款人提供的其他資料等。
⑸ 農村信用社貸款需要什麼條件貸款流程是什麼
信用社貸款主要是以農村信貸為主,辦理農村信用社貸款一般情況下會要求貸款人在農村信用社區域內有固定的住所、貸款人必須是農村家庭的戶主、貸款人沒有不良信用記錄,具有良好的個人信用,再者農村信用社貸款主要用於農業、林業、牧業或漁業等農業聲場經營。
在所在的農村信用社提交申請書,並提供相應的有關資料,只要通過信用社貸款機構對你的調查,,信用社會上報相關部門貸款人的資料進行審批,等到審批通過後,信用社會跟你簽訂貸款合同並辦理相關手續,之後貸款人就只要等待信用社放款了。
農村信用社貸款需要手續:
1、有合法的身份證明,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本地常住居民;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購買住房的房屋買賣合同、協議以及貸款社認可的其他證明文件。
4、有所購住房全部價款20%(含)/40%(含)以上的資金作為購房首期付款。
5、有本社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和)有本社認可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自然人作為保證人。
6、城市信用社要求的其他條件。
(5)湖北鄂州農村信用貸款擴展閱讀
目的要求
第一宏盯條為提高農村信用合作社蔽世和(以下簡稱信用社)的信貸服務水平,增加對農戶和農業生產的返敏信貸投入,簡化貸款手續,更好地發揮信用社支農作用,根據《貸款通則》等有關法規和規定,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是信用社以農戶的信譽為保證,在核定的額度和期限內發放的小額信用貸款。
第三條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採取「一次核定、隨用隨貸、余額控制、周轉使用」的管理辦法。
第四條農戶小額信用貸款使用農戶貸款證。貸款證以農戶為單位,一戶一證,不得出租、出借或轉讓。
發放管理
第十條對已核定貸款額度的農戶,在期限和額度內農戶憑貸款證、戶口簿或身份證到信用社辦理貸款,或由信用社信貸人員根據農戶要求到農戶家中直接發放,逐筆填寫借據。
第十一條信用社要以戶為單位設立登記台賬,並根據變更情況更換台賬。
貸款證的記錄必須與信用社的台賬保持一致。不一致時,以借據為准。
第十二條對隨意改變貸款用途、出租、出借和轉讓貸款證的農戶,應立即取消其小額信用貸款資格。
第十三條貸款發放後,信貸員要經常深入農戶,了解和掌握農戶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貸款使用情況,加強貸後管理。信貸員要對提供給資信評定小組的考察材料真實性負責。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農村信用社貸款政策
網路-農村信用社小額貸款具體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