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貸款要買保險是什麼意思
貸款要買保險是說如果你貸款了,會有還不上這種可能性,如果你還不上,這時候他就可以去找保險公司進行賠償。
一般來說都是在從事高危工作的人員和高齡人群會被要求購買此類保險,如果這個人意外身亡就會導致無法還清銀行貸款,如果購買保險,銀行的損失就會降低。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銀行為了保險起見,為了把自己的損失降低和利益最大化會讓貸款人購買此類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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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2021銀行貸款買房怎麼需要買人壽保險,利率才5.88,不買保險要更加高的利率,為什麼
保險公司與銀行間玩的貓膩!刁難客戶可以到銀監會告他們!
③ 銀行郵政儲蓄貸款要求買保險減少利率
一般銀行為了轉移風險,降低壞賬率,
會要求貸款人購買履約責任險、綜合意外險、或者定期壽險。保險費雖然支出不多,但是也會增加費用。假如降低利率少還的錢,足夠涵蓋保險費的話,還是合適的。保險是保護,假如風險真的發生,
貸款是由保險公司來還,不需要他人來還貸款,其實是不錯的規劃。記得當時做房貸的時候銀行要求買定期壽。後來提前還款,保險還退了一部分
④ 首套房按揭貸款,放款前銀行強制我買保險,不買不放貸,怎麼辦
買保險應該是保險公司業務,你的首套房按揭貸款必需捆綁保險,否則不放貸,這是什麼險種呢,你應該咨詢這個保險公司,如果不合理,可以拒保甚至投訴,也可以保存證據然後找銀監會。這純屬搭售行為,是地方政策,更是撈錢之舉;銀監會可以投訴,也可以向114查詢一下,實再不行就找電視台報道,給他們做做廣告,讓政府知道老百姓是怎樣買房的,更讓大家知道這些人是怎樣敲竹杠的。
按揭貸款是指以按揭方式進行的一種貸款業務。如∶住房按揭貸款就是購房者以所購住房做抵押並由其所購買住房的房地產企業提供階段性擔保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所謂按揭是指按揭人將房產產權轉讓按揭,受益人作為還貸保證人在按揭人還清貸款後,受益人立即將所涉及的房屋產權轉讓按揭人,過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權。
按揭貸款分為一手房按揭和二手房按揭。一手樓按揭貸款指申請人(購房人)在向房地產商購買房產時,自己先交首期房款,其餘部分由銀行貸款,並用所購買的房產權益作為抵押,分期還本付息。二手樓按揭貸款是指借款人(購房人)在向售房人購買具有合法完全產權(已取得房地產權證),能上市流通的住房時,自己先交首付款,剩餘部分由銀行貸款,所購買的房產權益作為抵押,分期還本付息。
法律依據:《個人貸款暫行辦法》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個人貸款暫行辦法》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⑤ 貸款必須要買保險才能放款看清這一點是可以拒絕的
很多借款人在貸款的過程中都會面臨同樣的問題:
怎麼來辦理個貸款,還非要買保險呢?
這不是強買強賣嗎?
能不能不買呢?
別著急,且聽我為你一一解析。
首先,我們來看一下具體的規定,銀行要求貸款人投保的依據是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
《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
「以房產做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簽訂前辦理房屋保險或委託貸款人代辦有關保險手續。抵押期內,保險單由貸款人保管。」
不過,由於該條款沒有實施細則,所以各家銀行又自行規定了許多條款。
我們可以發現,一般要求購買保險的借款機構,其貸款利率看著都不高。
貸款利率的高低不僅關繫到利潤,還關繫到風險覆蓋的問題。
理論上來說,借款人違約風險越高,意味著資金的使用成本越高,貸款機構只能提高成本來覆蓋未來可能形成的損失風險。
比如信用貸款,由於無抵押物,一旦出現逾期或者借款人,很可能就變成呆賬。一筆呆賬往往需要許多筆正常貸款利潤才能填補。
在實際生活中,借款機構一方面要用低利率去提高市場佔有率,另一方便又要有效控制風險,也就是我們說的「強制」讓借款人購買保險。
通常情況,要求借款人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並且約定機構為受益人;如果是抵押貸款,也會要求購買抵押物的財產保險,受益人同樣為機構。
這其實就是給這筆貸款上了一道保險,從借款機構方面來說,該方案從化解風險的角度出發,當保險合同上面的情形出現借款人無力還貸時,則由保險公司代借款人還本付息。
從借款人來講,則同樣是轉移風險,當身故(大病等合同約定的情形出現)時,減免還款的負擔。
貸款的預期風險降低了,資金的使用成本即貸款利率也就降低了。
據我了解,某些借款機構的保費並不算低,綜合利率反而比一些看似利率「高昂」的產品高出許多。所以作為借款人, 不僅僅是要查看明面的利率,也要把購買保險的資金折算進去,綜合利率才是真實利率。
同時,我也了解到許多借款機構並不是強制式購買保險,但是信貸經理背負著保險銷售業務,故就有了「強制」的營銷話術。
「不買保險,放款成功的幾率很低。」
「不買保險利率就會變高。」
「保險和貸款就是固定搭配。」
其實,只要我們在正規機構貸款,都可以 查看合同內是否有關於保險強制購買的條款 。
如果有,那就老老實實買吧,畢竟機構也是為了規避風險;如果沒有,那麼就可以跟對應信貸經理核實情況,好好溝通。
當然,實在是溝通無果,借款人也可以採取投訴的方式爭取自己的利益。
我溫馨提醒:
1、作為借款人要謹記,個人的資質決定了你能夠申請到什麼利率的貸款產品,不要被 表面的低利率 蒙蔽了雙眼,一不小心就可能付出更大的代價。
2、 仔細閱讀借款合同 ,合同上沒有約束的條款,是可以拒絕的。
⑥ 銀行申請貸款需要購買保險,
我教你一個方法你就可以了
第一,先搞清楚一定要這家銀行貸款否
第二,搞清楚是什麼保險,現在看你的簡單介紹應該是款躉交保險(一次性交錢,6年後到期),千萬弄清楚是否期交的,就是每年是否都需要交8千的
第三,此情況百份之一百是違規行為,建議用以下辦法操作:
1,先投保,想辦法以最快辦法辦好貸款
2,保險有15天至20天的猶豫期,可以到保險公司退保,可以全額退的
退是不需要在銀行辦理的,銀行大多數不知道
3,如果不讓退,或者退了,銀行來找你,很簡單,拿著所有資料到當地銀保監
肯定讓你滿意而歸
該方法1,2為首選,3為備用,一定成功,但麻煩〜
請問一下,是哪裡的銀行?
⑦ 在銀行辦理貸款要自己交保險,這個合理嗎
不請自來。這樣的情況不合法,不合理,但是現實中確實存在的。
按照銀銀監會的要求,銀行作為貸款方在給客戶辦理貸款時,不得搭售保險或者理財或者購買貴金屬之類的產品。但是這些規定往往流於形式,最終有多少效力,後續監管問題根本沒有人來監管和約束銀行的行為。
現實中確實是存在的,作為資金需求方的我們,根本沒有討教還價的餘地。按規定你是可以投訴,但是後面銀行不放款給你,不批准貸款給你,你損失的時間。而且很多購房合同中都寫明了,房貸下不來,定金是不退的,這個又是幾萬甚至是幾十萬的損失,這樣權衡利弊一下,絕大多數人都會默默忍受的。
就拿筆者的朋友來舉例,在XX銀行辦理房貸,銀行工作人員直接和他說,辦理貸款必須要搭售一份理財保險,要20萬元,10年後可取。買了這份保險,貸款利率可以打9.5折,還會加快放款速度,否則的話就要等,等多久就不知道了。筆者的朋友最後經過一番權衡後,還是忍氣吞聲買了這份搭售的理財保險,現在過去5年多呃,還沒有等到可以取出來日子。
綜上所述,這樣的情況不合法,不合理,但是現實中確實存在的。
霍說險途,這個問題我來說。
是否合理要看是什麼保險。
1、有些銀行為例完成第三方業務,要求貸款客戶按照貸款額的一定比例買商業保險。
這個肯定是不合理的。但是屬於民不舉官不究。
因為①畢竟買了保險也是自己的,整個的貸款成本也比高利貸低。②舉報了估計就會被銀行拉黑。
2、 信用貸款保證保險。
有些銀行的貸款業務是低利率的信用貸款,這時候一般要求客戶購買貸款保證保險。
一旦貸款人還不起貸款,由保險公司進行代為償還。這類貸款的利息一般是正常利息,不會出險超過7%年利率的利息。
這種情況是合法的。
但是做的恨不規范,某安普惠金融的信用保險的費率就超過了正常的保險費率,個人信用貸保險一般費率在1%-3%之間, 某安的貸款產品利息很低,但是信用貸保險費率達到了25% 。所以有句話,要想死得快,某安普惠貸。
3、 貸款人意外險。
這類保險是貸款時候銀行要求購買的。一般情況這類貸款的利息比價低6%左右。保險的保費也不高,大約是1‰—3‰之間,一旦借款人發生意外導致身故,那麼就有保險公司代替償還貸款。
這個保險就屬於保證保險類型。 也是合法的。
希望對你有幫助!
不合理,但是你又得買,沒辦法這個就是銀行的強勢的地方。銀行本身就是經營風險的機構,資質再好的客戶也不能保證100%還款,這就是風險,未來損失的不確定性。銀行又受銀保監的監管,對不良資產、壞賬率都有嚴格的監管指標要求,尤其對一些資質欠佳客戶銀行寧願不去掙那份錢也不願意承擔那份風險。現在銀行可以說是滿大街都是了,銀行之間也競爭激烈。讓客戶買保險就是為了把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這個險種叫信用保證保險,投保人是貸款人,被保險人是銀行,一旦客戶不還錢,達到保險合同生效的條件,就由保險公司來還,銀行就不承擔什麼風險了。
不合理
這是一種典型的捆綁銷售。銀行為了自身利潤,忽視企業真實需求,強制捆綁銷售,即增加了企業負擔,也違反了銀保監會,人民銀行扶持中小企業發展與金融產品銷售的相關法規,更違背了自由市場的精神,企業遇到該情況,可向當地銀保監分居或人民銀行舉報!
如果真要說,合不合理,那肯定不合理。
因為銀監局本身就規定不準搭售其他產品。
但是從另外一個層面來說,可以理解,原因有二:
1、如果是信用貸款,人吃五穀雜糧,誰也不會知道明天和危險誰先到,所以站在銀行的角度,客戶買一小點意外險,是可以理解的;
2、站在客戶經理角度上來說,幫你做完一筆貸款也不容易,銀行本身有很多指標,請客戶幫完成點任務 雖然不合規,但也可以理解。
都是的,銀行為了防止客戶意外人沒了,這貸款銀行不會承擔,那就讓客戶買保險,第一收益人是銀行
銀行比你有經驗,那些還不起貸款的,是什麼原因呢?
一是真的沒錢還款。
二是突然遭遇人身風險,人沒了。
假如有保險,受益人寫銀行,保險金直接還貸。
這個道理還不明白嗎?那有合不合理的說法呢?
不合理,可以去媒體舉報,或者去消費者協會和當地銀保監局投訴,現在打擊這種搭售行為!
霸王條款不理睬,
不合理,但是銀行要考慮風險,尤其是信用類貸款,對於貸款人來說貸款就是負債,要有一款產品把風險轉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