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農村土地證怎麼貸款
近年來國家一直大力發展農村,在一些試點地區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進行抵押貸款。在試點地區農民如果資金緊張,可用土地證向銀行申請貸款。那麼農村土地證怎麼貸款呢?接下來小編就簡單的給大家介紹一下。
1、 大家想要將農村土地證進行抵押貸款,需到土地評估單位進行土地評估;然後讓村集體、政府部門,出具同意抵押證明材料;接下來拿著相關資料,到銀行申請土地證抵押貸款;銀行受理後,按照相關程序進行審批;審批通過之後,雙方簽訂抵押合同;接下到雙方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最後銀行根據合同發放貸款,借款人按時償足額還貸款。
2、 大家在申請辦理農村土地證貸款時,要注意並不是所有省份都開展農村土地抵押貸款項目。據齊家專家介紹,農村土地抵押貸款試點地區有北京大興區、山西晉城澤州縣、上海松江區、廣州佛山南海區、重慶大足區等等。大家在辦理貸款前最好先咨詢銀行是否能夠進行農村土地證抵押貸款。
3、 農村土地抵押通常指的是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一般貸款土地需具備入市條件並符合土地規劃和城鄉規劃,擁有發包方同意抵押證明材料。申請人還需依法取得權屬證書,土地可進行抵押登記並未設定影響處置變現和銀行優先受嘗的其他權利等等。
小編總結:關於農村土地證怎麼貸款,小編就簡單的給大家介紹到這里了。希望通過閱讀本文之後,能夠給大家今後在辦理農村土地證抵押時提供參考和幫助。具體的土地證貸款辦理流程等大家可咨詢相關的貸款銀行。
⑵ 集體土地使用證可以抵押貸款嗎
集體土地使用證貸款不可以,銀行貸款需要有穩定的還款來源和良好的徵信信息或者產權清晰足值易變現的抵押物;集體土地因現有法律規定,要在集體范圍內流通,集體土地的流轉變現是受到約束的,因此,不可以進行貸款。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土地使用權不能抵押。一般辦理住房抵押貸款需要房屋的產權要明晰,符合國家規定的上市交易的條件,可進入房地產市場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不少農村集體土地房屋沒辦法向銀行抵押,產權關系不明晰是主要原因,但也有一些地方支持農村集體土地房屋可以辦抵押貸款。
一、哪些財產可以抵押: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2、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3、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4、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5、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二、哪些財產不能抵押
1、土地所有權。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第三十四條第五項以及第三十六條第三款即「鄉(鎮)、村企業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其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的規定除外。
3、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4、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法律依據:
《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抵押登記應當以土地使用權登記為前提。經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登記的集體荒地土地使用權和鄉村企業集體土地使用權可以設定抵押權,其他類型的集體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
⑶ 農村集體土地性質的不動產證可以抵押農村信用社貸款
農村不動產權證可以抵押貸款。但要滿足以下抵押貸款條件:
1、具完全民事行能力良信用記錄;
2、用於抵押房屋所權及宅基使用權,沒權屬爭議依擁政府相關主管部門頒發權屬證明未列入征拆遷范圍;
3、除用於抵押農民住房外,借款應其期穩定居住場所並能夠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4、集體經濟組織書面同意宅基使用權,隨農民住房並抵押及處置,農民住房抵押應取其書面同意。
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
(一)、申請
1、由農村村民個人向所屬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提出申請,領取土地登記申請審批表。
2、提交個人身份證或農村居民戶口簿復印件一份。
3、土地權屬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隊權屬來源證明書;82年5月14日以後,提交農村建房使用證;97年4月以後提交農村建房申請書、農村建設用地批准書等)。
( 二)、調查
由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對申請者的用地進行地籍調查、地籍測量、申請人現場指界、鄰宗地簽字蓋章,填寫地籍調查表,繪制宗地草圖。
(三)、審核
先由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進行審核,再報縣國土資源局審核,審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線是否無爭議,用地面積是否准確。
(四)、審批
經審核符合「用地面積清楚,界址准確,權屬合法,無爭議」原則的,可批准並進行張榜公布,在公布一個月內無單位或個人對其提出爭議的耐激,由縣人民政府頒發集體土地使用證。
法律依據
《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第六條貸款人應當統籌考慮借款人信用狀況、借款需求笑沒與償還能力、用於抵押的房屋所有權及宅基地使用權價值等因素,合理自主確定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抵押率和實際貸款額度。鼓勵貸款人對誠實守信、有財政貼息、農業保險或農碰畝納民住房保險等增信手段支持的借款人,適當提高貸款抵押率。
⑷ 農村集體土地房產證可以抵押貸款嗎
法律分析:可以,前提是抵押房屋必須已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和集體土地使用證,申請農房抵押貸款的抵押人,在抵押房產變賣處置後由第三人提供住所並作出書面承諾,保證抵押不會居無定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⑸ 農村土地可以抵押貸款嗎
農村的土地使用權可以用來抵押貸款。但是國有土地和農村的集體土地在抵押貸款上有差異。只要是該房屋有相關的土地使用證,即可進行貸款。貸款之後該土地就不能夠隨意進行相關的轉讓。如果需要進行轉讓,需要提前將該土地進行收回。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的期限不得超過農村土地承包期的剩餘期限。因為農業經營風險和波動性比較大,所以貸款期限都比較短。一般來說,各地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期限為1年,原則上不超過3年,5-10年及以上的個別地區也有,但很少。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金額一般在其所評估認定價值的百分之50到百分之80之間,各地規定不同,具體請咨詢當地。農民在獲得土地的承包權之後,若是想要利用土地向當地的銀行借款,需要先確定自己是否滿足既定的條件。借貸的方式包括保證、抵押、質押、農戶聯保等,不同的方式需要滿足的條件是存在差異的,農民可以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查看自己具體滿足哪種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四百零二條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農村土地抵押貸款需要提供的資料是什麼
農村土地抵押貸款需要提供的資料如下:
1、是規范有效的土地承包合同,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流轉的,附農戶委託流轉協議;
2、是地上附著物情況說明資料;
3、是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為法人還需要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是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同意抵押的意見書;
5、是貸款銀行要求的其餘材料。
⑹ 集體土地可以抵押貸款嗎
一般來說,集體土地是不可以申請抵押貸款的。根據我國《物權法》、《擔保法》、《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的若干規定》等法律文件,我國只有部分集體土地可以進行抵押貸款,並且對土地類型會有一定的要求。
可以抵押貸款的集體土地:經發包方同意的農民依法承包的集體所有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該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佔用范圍內的集體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不可以抵押貸款的集體土地:集體土地所有權;鄉鎮企業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集體土地;被依法查封的集體土地。
集體土地包括的的范圍
1、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以外的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也就是說,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原則上屬於集體所有。如果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則屬於國家所有。應注意的是,這里所說的法律指的是狹義的法律,即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
2、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是指的農村中包括有建築物和沒有建築但是用於修建農房的空白地;自留地是指農業集體化以後,集體經濟組織從集體所有的土地中劃配給社員個人長期使用的少量土地;自留山也是農業集體化以後,集體經濟組織從集體所有的山地中劃配給社員個人長期使用的栽種樹木或摘取柴草的少量土地或者山地。
3、鄉鎮或村在集體卜行所有的土地上修建並管理的道路、水利設施用地,分別屬於鄉鎮或村農民集體所有。
4、鄉鎮企業使用本蔽弊臘鄉鎮、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補償和安置的,土地所有權轉為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經依法批準的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使用的農民集體土地,分別屬於鄉鎮、村農民集體所有。
5、農業集體經濟組織依法批准以土地使用權作為聯營條件,與其他單位或個人舉辦聯營企業的,或者農業集體經濟組織依法批准以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宏滑使用權作價入股,舉辦外商投資企業和內聯鄉鎮企業的,集體土地所有權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