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海公積金離職後是否能全部提取
1.若是上海本地戶口的職工辦理離職後,公積金並不能全部提前,只有在戶口遷出當地、離休或退休的情況下可以將公積金全部提取出來;
2.若是外地人員在上海務工,且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是可以將公積金提取出來的,需要准備好戶口證明原件、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等材料。
法律依據
《上海市住房制公積金管理若干規定》第七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大部分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職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連續失業兩年以上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或者因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也可以向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用於支付房租、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物業服務費等費用。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後,其依法享受社會保障的權利不受影響。
⑵ 非上海戶籍離職後公積金可以馬上提取嗎
可以。
根據《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規定》中第七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大部分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2)上海外地離職提取公積金貸款嗎擴展閱讀:
公積金提取所需材料
一、本人辦理的提供身份證;
二、外省市戶口本或戶籍證明、職工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
三、其他證明材料:
提取人獲取下列證明材料時,應向相關單位或部門提供上述身份證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證明材料。
1、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單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
2、住房公積金賬戶在「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專戶」的提供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入管封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單》;
3、自願繳存者提供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自願繳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單》。
⑶ 上海離職怎麼異地取公積金
【法律分析】:離職後異地提取公積金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1、離職後自己的戶口所在地,必須與住房公積金的所在地不一致才符合異地的要求,否則不可以領取;
2、離職後如果沒有再次就業的,可以辦理銷戶來提取公積金;再次就業的,可以轉入集中戶進行管理;
3、按照相關規定,攜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其他的證明材料到銀行服務網點去申請異地的公積金提取;
4、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審核,通過的,由銀行進行支付。
【法律依據】:《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第七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
(三) 償還本市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四)本市無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於自住的;
(五)低收入經濟困難職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業服務費;
(六)家庭生活困難用於支付房租、物業服務費、售後公房物業維修費等住房消費費用的;
(七)離休、退休的;
(八)大部分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職工的合法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提出申請);
(十一)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情形。
⑷ 外地人已離開上海,在上海繳納的公積金怎麼才能提取出來
非上海戶籍的人員離開上海,可以提取公積金,且需由本人攜帶相關材料進行辦理。
提取公積金步驟如下:
1、從單位辭職後,需要向單位索取退工單。退工單是員工已離職的證明,這是為了符合公積金提取條件里的「與上海企業解除勞動關系」規定。退工單必須為列印版,並且蓋有公司公章,具有法律效力,表示自己已經不在上海工作。
通過以上步驟,就可以將公積金提取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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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提取注意事項
《關於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通知》規定: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先辦理個人賬戶封存。賬戶封存期間,在異地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並穩定繳存半年以上的,辦理異地轉移接續手續。未在異地繼續繳存的,封存滿半年後可提取。
非滬籍職工勞動關系遷出上海市的,如其已與外省市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並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除按規定提供證明材料外,還應提供建立勞動關系所在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職工已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相關證明,辦理賬戶轉移手續。
如其尚未與外省市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已建立勞動關系但尚未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應辦理本市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手續,待其與外省市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並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可辦理賬戶轉移手續。
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期間,職工符合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可按規定辦理提取手續。
市公積金中心在提取審核過程中如對職工提取行為的真實性有疑義的,可要求職工進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證明材料,也可向有關部門調查、取證、核實,並根據核實結果在三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不準提取的決定。如發現違規提取行為,應依法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