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上海公積金沖還貸辦理流程
上海公積金沖還貸辦理流程如下:
用戶可以去貸款銀行辦理沖還貸業務。在房貸申請成功並且首次還款成功之後,用戶可以攜帶好身份證、公積金賬戶以及最近一次的還貸憑證去辦理即可。對於沒有簽訂購房合同的用戶,可憑相關證明材料按月至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各業務受理網點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個人住房貸款手續。對於申請者來說,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時,優先歸還公積金貸款。而且,選擇月沖、當提取的住房公積金金額不足以歸還貸款本息時,借款人應及時補足還款金額。除此以外,已經辦理了提取還貸終止業務的貸款賬號一年內不得重新進行委託受理操作。
【拓展資料】
一、沖還貸方式
1.一次性還款法(簡稱「年沖」)——提取住房公積金余額一次性歸還貸款余額,重新計算月還款額並繼續按月還款的方法。採用一次性還款法,委託人每年只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用於還貸;
2.逐月還款法(簡稱「月沖」)——每月直接從提取還貸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提取用於歸還當月住房貸款本金和利息的方法。採用逐月還款法,委託人每月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歸還當月住房貸款本金和利息。提取的住房公積金金額不足時,借款人應及時補足還款金額。提取住房公積金也可歸還商業性住房貸款。提取還貸時間由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公布。
二、辦理場所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或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貸款的,借款人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業務申請、變更或終止時,借款人應向其住房公積金貸款放款銀行提出申請;
2.在委託期內發生提取還貸人變更(借款人除外),或者變更提取還貸方法,可向原貸款放款銀行提出申請,並簽訂變更協議,辦理提取還貸方法變更在原委託協議滿一年以後生效;委託人的增減變更不受此限;貸款本息結清前,提取還貸人可以與貸款放款銀行終止委託,但在一年內不得就該筆貸款再次辦理提取還貸委託;
3.借款人申請經濟適用住房貸款後發生還款困難需要增加補充還款人,借款人的,可向原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貸款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提出申請。經補充還款人同意,並由上海市公積金中心業務受理網點核准,簽訂相關補充協議後,借款人的父母、子女、兄弟和姐妹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余額可專項用於經濟適用住房貸款的還款。
三、辦理業務
借款人申請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業務需提供:借款人、借款人配偶以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賬號、身份證、婚姻關系證明、戶口簿和借款人最近一次的貸款還款憑證;
四、變更/終止業務
借款人申請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業務的變更或終止,原所有委託人應帶好借款合同、身份證、戶口簿和原委託書。
❷ 上海公積金沖房貸年沖和月沖的區別是什麼
上海公積金沖房貸年沖和月沖的區別是:
1、公積金年沖是每年度進行一次貸款償還,即每年度將賬戶內所有餘額進行還貸,但是每月仍需還款且為現金方式。
2、公積金月沖是每月進行貸款償還,如當月賬戶內余額不足時需事先將補差部分存入相應的銀行賬戶。
❸ 幫朋友咨詢上海公積金一次性還款怎麼辦理
您想在上海公積金一次性還款,可以有二種操作方法: 1、使用公積金賬戶年沖還貸款,是每年4月或者9月一次性將您的 個人住房公積金 賬戶余額全都沖還貸款本金,沖完後貸款銀行會根據剩餘貸款本金以及年限重新計算還款額。一般情況下,均以提取時賬戶( 住房公積金 賬戶與補充住房公積金賬戶)實際儲存余額按十元整數(保留十元以下含十元)支取。因考慮到您之後還需要使 用公積金貸款 ,賬戶內需保留一定余額,所以不建議您採用此種方式。 2、主貸人及其配偶、直系血親未使用住房公積金提前結清貸款,且無 住房公積金貸款 、無 提取住房公積金 歸還住房貸款委託的,使用現金提前結清貸款的話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根據您所述的情況,辦理提取時可以要求保留賬戶中的部分余額) 提取人帶好貸款銀行通過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沖還貸實時處理系統列印的《個人貸款提前結清憑證單》(三個月內有效)、借款合同、提取人與主貸人的關系證明、提取人的身份證,到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屬單位開具《襲做上海市 住房公積金提取 證明》,若您住房公積金賬戶在「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專戶」的提供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入管封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單》後到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提取業務。 需要注意的是:所提取的金額不得大於您提前結清時用現金支付的金額。申絕螞請提並禪埋取配偶、直系血親或同戶成員住房公積金的,應一次性集中辦理提取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