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上海公積金貸款額度是多少
1、個人基本公積金首次貸款,額度30萬,若有補充公積金,額度10萬,個人公積金貸款最高40萬。夫妻二人以家庭為單位最高60萬,都有補充公積金,最高80萬。
2、簽好買賣合同並支付首付款後,如果是純公積金貸款,到上海市住房置業擔保有限公司各區縣受理網點辦理。如果是組合貸款(有商業有公積金),直接在商業銀行一並辦理。
3、目前上海市公積金還不能申請大裝修貸款。
根據日前住建部等四部委聯合下發通知,規定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得用於投機性購房,三套房全面叫停,二套房首付不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 根據新政策,目前上海公積金貸款政策是:對於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規定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其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其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 貸款額度方面,上海公積金貸款額度每戶家庭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限額為60萬元。此外,對於為改善居住條件購買第二套住房的,每戶家庭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限額為40萬元。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 按照最新的公積金貸款政策要求,對購買非改善型第二套住房家庭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和第三套住房及以上家庭住房停止發放公積金貸款。
❷ 上海公積金最低基數可以貸多少萬
一、上海繳納公積金最低基數是多少上海市2020年住房公積金和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低不低於2480元,最高不超過28017元。各單位應當按照上海市統計局計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口徑計算職工月平均工資,並以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該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核定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二、公積金如何貸款(一)貸款條件借款申請人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證明的職工;2、申請時在公積金中心已連續6個月以上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沒有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所購住房的首付款,同時無公積帶臘金貸款余額;3、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且首期付款金額不低於所購住房價值規定比例;4、有較穩定的職業及經濟收入,具備相應的貸款償還能力,個人信用良好;5、有公積金中心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作為保證人;6、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二)貸款流程一手房貸款流程:借款人到貸款服務大廳受託銀行窗口提交個人申請資料---→受託銀行進行受理、審核---→中心進行審批---→擔保公司辦理擔保手續,並出具《擔保承諾書》---→借款人憑《擔保承諾書》到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借款人辦理委託公證手續---→中心核准發放---→受託銀行發放貸款。二手房貸款流程:買賣雙方到貸款服務大廳受託銀行窗口提交申請資料---→受託銀行進行受理,初審---→評估公司進行勘驗,並出具評估報告---→受託銀行進行審核---→中心進行審批---→借款人到銀行簽訂借款合同---→買賣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借款人領取新產權並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受託銀行領取他項權證等資料---→中心核准發放---→受託銀行發放貸款。(三)貸款材料1、二代身份證或軍官證原件和6份復印件。2、戶口薄(首頁和申請人本頁)原件和6份復印件。3、婚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單身現場申明)原件和6份復印件。4、開發商加蓋鮮章的備案表原件2份(郊縣樓盤需3份原件)和3份復印件。5、購房合同正本原件2份和2份復印件。6、購房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原件2份和2份復印件。7、首付款收據及刷卡POS單或現金收款單原件,3份復印件。8、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記記錄信息證明原件和1份復印件(在城區辦理貸款的職工,可在城區管理部咨詢櫃台列印2份《家庭住房登記記錄情況查詢結果》)。9、提供開發商加蓋鮮章的辦理預告登記手續原件一套(不得塗改)。10、委託扣款(還款)帳戶:主借款人所選擇的貸款辦理銀行的儲蓄卡或儲蓄存摺原件和1份復印件。11、收入證明: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客戶需提供收入證明(中心網站可下載)原件和3份復印件;其中月收入蠢世滑3500以上的客戶還需提供銀行1年流水或完稅證明等佐證材料原件和3份復印件。12、繳存證明:在省級分中心、石油分中心繳存公積金的職工須提供所在分中心近6個月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明細及繳存證明(繳存查詢表)原件和1份復印件,且住房公積金賬戶狀態應為正常。13、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資料。三、公積金提取條件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返局;(七)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的;(八)非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不在本市就業且離開本市的;(九)職工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十)職工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造成生活嚴重困難的;(十一)職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發生福建省勞動社保部門規定的特殊病症(參照公積金中心網站的「部門文件」欄目),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關於2020年度上海市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以及月繳存額上下限的通知》
第一條
各單位應當按照上海市統計局計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口徑計算職工月平均工資,並以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該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核定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各單位應當在核定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後一個月內,將核定情況告知職工本人,以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住房公積金和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高不超過28017元,最低不低於24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