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0年前在農村信用的貸款,現在還用還嗎
(一)貸款期限的確定
1. 根據現有農村信用社信貸記錄的檔案,對正常循環使用的、信用較好的農
戶存量貸款可實行長期,實行按季結息;小額農戶信用貸款證限額內可實
行按年結息。
2. 對曾出現逾期的農戶存量貸款,可暫實現短期限的貸款,並且利率應提
高約10%,待正常歸還到期貸款後可視情況轉化;非主觀原因造成逾期的,
信用程度較好的農戶可仍實行長期限的貸款。
3. 對大額農戶類存量貸款,如系長期使用的,可提請信用社會辦小組進行
集體會辦確定授信額度,並備案,實行按季結息,貸款期限以5年內為佳。
4. 對臨時性的大額貸款,除實行必要的擔保措施,應以短期貸款為主,按
季結息,到期收回。
5.農戶聯保貸款期限根據聯保協議,並依據金額大小確定結息方式。
6.質押類貸款仍根據質押物品到期日期合理確定;抵押類貸款根據農戶
申請、經營狀況及抵押登記期限合理確定。
B. 農村信用社貸款到期,可以續期嗎續期一定要把之前貸款還上嗎
具體要看合同簽訂要求:
如果簽署合同的期限是2年,但是貸款只貸了一年,那麼一年後把貸款還上就可以重新帶出來,因為是在合同期限內,所以不用重新辦理手續,把款還清後讓信貸部門給開具新的貸款借據即可辦理貸款。
如果額度有效期與你的貸款期限都是1年,那麼貸款的手續就要重新辦理了,不過不是很麻煩,畢竟第一次已經有底了。
續貸的速度是很快的,只要上次貸款按時歸還,那麼這次是很快就能批下來的。
C. 15年前在農村信用社貸款,政策有規定說不用還了,請問現在還用還錢嗎
借錢怎麼可能不用還呢?誰是借款人,誰簽的字或按手印,誰就要還錢!政策確實有規定,有一種情況確實不用還了,就是負債子不償!也就是這個意思,不管你借多少年,150年也得還本付息,除非借款人死了,擔保人也都死了,那麼這個錢不需要他們的子女再還,就按法律程序予以核銷。因為每家銀行包括信用社每年都有提取貸款損失准備金,按比例,每放出一萬元貸款就相應提取多少備用。真的死光了,就用這個錢來抵扣!道理跟買保險一樣,100個人每人出10元,就是一千,100個人有一個人死掉就拿走100,剩下的就是保險公司的收益,死的越多保險公司越不賺錢。這是個概率問題
D. 十幾年前的信用社貸款還用償還嗎
你欠了 銀行的錢肯定需要還的呀
雖然過了十幾年的時間,但是信用社還是有你欠款記錄。
你產生的利息和滯納金還有本金都需要還。
E. 農村信用社老貸款10幾年沒人問還用還嗎
農村信用社老貸款已經報成呆賬了,不還上面也不追究,如果你有錢自覺還上,欠錢還錢,天經地義,也是你應該還信用社的。
F. 97年農村信用社的貸款是不是已經過了訟訴時效是不是可以不用還了是否會上徵信
就算是1997年農村信用社申請的貸款,那麼也是需要還款,如果你不還貸款的話,農村信用社依然可以起訴你。
不還貸款。
不還貸款,貸款到期後遲遲拖欠不還;手頭緊張一直還不上;東躲西藏欠債不還,以上這些行為申請人都是要承擔一定的後果的!
1、個人徵信收到影響
欠錢不還需要繳納罰息還僅僅是第一步,之後申請人的個人徵信還會收到影響。我們都知道現在十分重視信用體系的建設,正在大力構建信用,各個地區、部門、領域的信用信息體系都在逐步落實之中,各項懲戒與激勵措施也都在不斷完善和提升,個人信用在日後的生活中將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
如果申請人還不上貸款,那麼在申請人的個人徵信報告上將留下信用「污點」,日後再想申請貸款、信用卡將處處受阻。另外,一些朋友認為找一些不上徵信的小貸公司辦理貸款不就好了,這樣自己的徵信別人也查詢不到,對於有這種想法的朋友,我想說想的太當然。
現在很多金融機構都接入了第三方徵信公司的數據,申請人在其他平台的借貸數據、購物數據、信用卡還款數據等等信息都能輕而易舉的被調取出來,一旦登上小貸公司的共享「黑名單」體系,那麼只要一家拒貸,家家都會拒貸,日後再想貸款就不可能了。
2、 受到頻繁的催收
貸款催收有三部曲:簡訊、電話、上門。前期欠款時,小貸公司的業務員會通過簡訊或電話的形式好心提醒你:應該還錢了。但是到了後期,如果小貸公司一再提醒你、催促你還錢,申請人仍然無動於衷,那麼他們可能會採取簡訊群發的形式,讓申請人的親朋好友都知道你在外面借了錢並且始終未還,讓申請人的聲譽受到損害。
另外,在貸款時有些小貸公司會讓借款人在填寫貸款資料時至少填寫幾個關系比較親近的聯系人,比如申請人的父母、親屬、朋友、同事等,有些需要申請人授權讀取手機通訊錄和運營商網上營業廳的通信記錄。當申請人還不上錢時不但你有可能會遭到「電話轟炸」,就連申請人身邊的家人朋友也有可能會收到騷擾,這將嚴重擾亂你和你家人的生活。
3. 產生罰息和違約金
無論申請人是在哪家申請的小額貸款,都會與借款機構簽訂相應的借款合同,既然簽訂了合同,當然要按照合同辦事,履行自己的還款義務。一旦合同到期後,申請人欠錢不還,那麼首先申請人遭遇到的就是罰息,並且有些機構還會按照合同內容收取一定的違約金,如果申請人還是一直都不還錢的話,那麼隨著時間的推移,申請人的罰息將越來越多,日後申請人還款的壓力也會越來越大!
除此之外,如果申請人還是不還錢,那麼催收人員有可能會上門進行催收,到你工作的公司進行討債,這樣一來申請人的工作飯碗有可能不保,得不償失!
另外,如果催收時申請人的態度十分惡劣,做出一些辱罵毆打催收員等無賴的行為,那麼你就斷送了與小貸公司之間商量的餘地,將自己逼近了死胡同!所以欠錢不還時申請人也要擺正自己的態度,積極與小貸公司協商解決問題,這樣還有可能獲得寬限期。
4. 受到法院起訴
經過一系列的催收活動後,如果金融機構發現始終催收無果,那麼他們可能會到法院提起訴訟,採用法律手段來討回貸款,在這期間申請人可能會收到法院發出的催款函、執行文書等,一旦法院宣判完畢,那麼即使申請人不願意,也必須要執行還款裁決,否則法院會查詢申請人的財產,或對其進行凍結扣押、或依法查封、或進行拍賣,總之,會用申請人所有的財產來償還欠款。
5. 情節嚴重可能坐牢
通常來說,欠錢不還這類事情屬於民事糾紛,但如果在法院執行判決下達後,借款人拒不執行裁決,堅決抵死不認,充當老賴,那就另當別論了,法院會追究刑事,情節嚴重的很有可能會坐牢,如果事情演變到這個地步,那就悲劇了。
不過總得來說,只有惡意欠款才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一般非惡意欠款是不會涉及到坐牢這個程度的。不過,對於借款人來說,欠錢不還不但對自己沒有好處,而且還會連累到自己的家人朋友,實在是一件不值得的是,作為借款人還是按照自己的經濟收入與還款能力去借錢吧。
G. 欠農村信用社貸款已16年了還需要還嗎
法律分析:需要還,到時候銀行會向法院起訴,要求凍結你名下的資產進行拍賣,拍賣款首先法院會收取一部分,其次償還銀行貸款金額,利息和滯納金等,剩餘的就是你的!如果你實在無能力還款的話,你只有坐牢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
H. 十幾年前的信用社貸款還用償還嗎
肯定要還
信用社現在都成銀行了
欠銀行的錢怎麼都賴不掉的
而且十幾年的錢,到現在光利息,違約金就不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