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財經日報|多家銀行定向降低貸款利率;抗疫特別國債又增700億
——宏觀經濟——
《全國住房公積金2019年年度報告》:去年超5000萬人提取公積金
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2019年年度報告》顯示,2019年,住房公積金繳存額23709.67億元;全年住房公積金提取人數5648.56萬人,提取額16281.78億元;發放個人住房 貸款 286.04萬筆,發放金額12139.06億元,各項業務運行平穩。
一二線城市土地供應力度加大 房企「搶地」積極性高漲
6月16日,杭州、鄭州、徐州等地同日進行土地出讓活動,其中杭州當日出讓5宗地塊。近段時間以來,為了盡快恢復土地市場,一二線城市普遍加大了土地供應力度。多個城市加大優質用地供應比例。(據 中國參考報)
抗疫特別國債首發一千七百億元 個人也可購買
財政部今日在官網公布,為籌集財政資金,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決定發行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一、二、三期),競爭性招標面值總額合計1700億元。
2020年抗疫特別國債一期為5年期固定 利率 附息債,競爭性招標面值總額500億元;抗疫特別國債二期為7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債,競爭性招標面值總額500億元;抗疫特別國債三期為10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債,競爭性招標面值總額700億元,這三期均不進行甲類成員追加投標。一、二期在2020年6月18日招標,6月19日開始計息,6月23日起上市交易,利息按年支付;三期在2020年6月23日招標,6月24日開始計息,6月30日起上市交易,利息按半年支付。(據 人民日報)
——金融市場——
基民嗨了!漲跌幅可達20% 創業板主題基金要火了
創業板注冊制落地,創業板股票漲跌幅將放大至20%,相關基金波動也將隨之擴大。多位公募人士表示,近期基金公司正在重新評估相關產品風險等級,匹配凈值漲跌幅,同時,籌備申報創業板主題基金。新規將對相關產品活躍度形成利好,場內創業板指基有望獲得流動性和規模的繼續攀升。
從證監會官網披露的基金募集申報進度看,今年以來,招商、富國、華夏、嘉實等14家基金公司申報了21隻創業板主題基金,在創業板注冊制落地前呈現加速申報的現象,5月份以來新申報的基金有17隻,佔了80%。
上報的新基金中,主動權益類多達16隻,而此前為各家公募爭相布局的創業板相關指數基金僅有6隻,成了「少數派」。(據 中國基金報)
團戰消費貸!多家銀行低價搶奪優質客戶 最低利率已至3.78%
最近,多家銀行正在進行一場針對消費貸的團戰。財聯社記者近日獲悉,不少國有大行、股份制銀行都紛紛加入這場戰爭,並以低價來搶奪市場和優質客戶。
財聯社記者走訪各家銀行發現,近期消費類貸款產品的利率持續走低。以招行 閃電貸 為例,針對部分優質客戶給出了3.78%的超低利率。而工行的融e借利率更是一降再降,部分城商行也給出了低於4%的利率,而目前市場的普遍利率約為6%左右。不僅如此,多家銀行的 信用卡分期 更是推進如火如荼, 手續費 5折、甚至是免息免手續費的優惠沒有停歇。(據 財聯社)
機構熱議創業板注冊制改革 多重利好推動市場生態不斷優化
近日,創業板改革並試點注冊制相關制度規則正式發布,意味著創業板注冊制改革正式起航。本周前兩個交易日,創業板指數領漲三大指數。對於創業板改革並試點注冊制對機構投資理念和A股生態會帶來哪些改變,業內人士指出,未來優質公司將享受基本面和流動性雙重溢價,創業板改革並試點注冊制將推動A股市場生態不斷優化,同時為投資者提供更多優質標的。(據 中國證券報)
美聯儲再次「動動嘴」:購債范圍大擴容, 突然加倉單只企業債
繼入市直接購買企業債ETF後,美聯儲再放大招。
16日凌晨美聯儲突然宣布,將遵循一項專門創設的分散化企業債市場指數,擬通過二級市場企業信貸便利工具(SMCCF)購買美國單個公司債。
美聯儲對此表示,作為購買企業債ETF的補充,這個分散化企業債市場指數將由二級市場上所有符合SMCCF中最低評級、最高期限和其他標準的美國企業發行的債券組成。按照指引,美聯儲將在二級市場上購買五年或五年以內到期的單個企業債(主要對象是投資級企業債,以及一些因疫情導致信用評級下調的投資級企業債),同時ETF購買計劃仍將繼續。為此SMCCF獲得財政部250億美元注資,按照10倍杠桿規模擁有2500億美元投資能力。(據 21世紀經濟報道)
㈡ 疫情期間減免利息的規定
法律分析:對2020年新增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貸款,在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支持金融機構提供優惠利率信貸的基礎上,中央財政按人民銀行再貸款利率的50%給予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貼息資金從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用好專項再貸款政策,支持銀行向重點醫療防控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生產、運輸和銷售的重點企業包括小微企業,提供優惠利率貸款,由財政再給予一半的貼息,確保企業貸款利率低於1.6%。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
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