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農民承包的土地可以抵押貸款嗎
只有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的,才能抵押。
㈡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抵押貸款。 農村土地承攔消扮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的流程如下: 1.按試點地區規定,在試點地區農業主管部門或試點地區政府授權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平台辦理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登記。 一般需要用到的材料有: (1)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登記申請書; (2)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基本資料; (3)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4)《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縣農經局確認的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土地流轉租金繳納證明; (5)抵押物所在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證明材料; (6)抵押人對地上定著物一並抵押及同意處理抵押物的承諾; (7)抵押物共有權人同意抵押的書面資料; (8)從事水面養殖經營的須取得合法有效的行政批准文件或證書; (9)登記機關要求的其他資料。 2.受理抵押登記的部門對用於抵押的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權屬進行審核、公示。 3.登記無異議的按合同規定的時限下發貸款。 4.抵押人在約定期限內還本付息。
承包人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土地承包經營權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其他方式流轉指的是: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的,其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所以只有上面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的,才能抵押。 再就是看銀行各自規定,農村房子銀行一般不太願意做抵押,因橋埋為處分這房子很麻煩.土地這東西本身不是簡灶你自己擁有所有權的,銀行更加不願意抵押.
㈢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可以貸款嗎
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可以貸款嗎
1、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是否可以貸款,需要視情況而定:
(1)只能適用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的承包,或者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上述農村土地,並且已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的,才可以貸款;
(2)將其承包耕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抵押是無效的,不會獲得貸款。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條
承包方承包土地後,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自己經營,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權,流轉其承包地的土地經營權,由他人經營。
第十條
國家保護承包方依法、自願、有償流轉土地經營權,保護土地經營權人的合法權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十一條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保護土地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可持續利用。未經依法批准不得將承包地用於非農建設。
二、抵押條件要具備的內容有哪些
1、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要合法取得,並擁有具備法律效力的權屬證明材料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合法合規的農村土地承包或流轉合同;
2、土地承包經營權產權關系要清晰,符合依法、自願、有償的土地流轉原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和相關手續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
3、具備持續生產能力的果場、林場、養殖場、農業種植基地及其它符合抵押條件的農村土地;
4、經營土地沒有改變農業或漁業、林業用途。
㈣ 農村土地可以抵押貸款嗎
隨著城市的不斷發展,城市與農村的經濟條件相差越來越大,所以為了讓全國可以更加均衡的發展,有關部門制定了「三權分置」的相關制度,並於2019年正式開始實行,為全體農民取得更多權益。那麼,農村土地可以抵押貸款嗎?什麼是三權分置?下面就跟小編一起來簡單的了解一下吧。
一、農村土地可以抵押貸款嗎
農村土地可以將經營權作為擔保,將其抵押給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從而獲得貸款資金,但是在申請之前,土地承包方需要先向發包方備案,取得書面同意之後,才能到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申請。
二、什麼是「三權分置」
1、所謂三權分置,指的是土地所有權、土地承包權以及土地經營權各自的功能,就目前情況而言,實行三權分置政策,是土地改革制度的重大創新,讓農戶靈活使用經營權。
2、農村土地所有權:除特殊規定以外的農村土地,所有權的主題屬於全體農戶,所以在使用過程中,因為缺乏組織機制和使用的途徑,所以經常會碰到困難,比如受行政機關控制。
3、土地承包權:該項權利分為主體和客體兩種,主體一般是指公民或者集體,而客體一般是指集體土地,具有明確的規定政策,所有農戶均要按照規定整車執行。
4、土地經營權:土地經營權一般是歸使用人所有,根據政策規定,使用人在經營過程中,遇到資金緊缺的時候,可以將經營權抵押貸款,然後獲得相應的資金,以解燃眉之急。
編輯總結:以上關於農村土地可以抵押貸款嗎,以及什麼是三權分置就介紹到這里了,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歡迎關注齊家網。
㈤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可以抵押貸款嗎
農村 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是可以抵押貸款的。我國政策有相關規定,以落實農村土地的用益物權、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為出發點,深化農村金融改革創新,穩妥有序開展「兩權」抵押貸款業務。《關於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指導意見》 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和經營權流轉有關要求,以落實農村土地的 用益物權、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為出發點,深化農村金融改革創新,穩妥有序開展「兩權」抵押貸款業務,有效盤活農村資源、資金、資產,增加農業生產中長期和規模化經營的資金投入,為穩步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經驗和模式,促進農民增收致富和農業現代化加快發展。
㈥ 農村土地可以抵押貸款嗎
農村的土地使用權可以用來抵押貸款。但是國有土地和農村的集體土地在抵押貸款上有差異。只要是該房屋有相關的土地使用證,即可進行貸款。貸款之後該土地就不能夠隨意進行相關的轉讓。如果需要進行轉讓,需要提前將該土地進行收回。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的期限不得超過農村土地承包期的剩餘期限。因為農業經營風險和波動性比較大,所以貸款期限都比較短。一般來說,各地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期限為1年,原則上不超過3年,5-10年及以上的個別地區也有,但很少。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金額一般在其所評估認定價值的百分之50到百分之80之間,各地規定不同,具體請咨詢當地。農民在獲得土地的承包權之後,若是想要利用土地向當地的銀行借款,需要先確定自己是否滿足既定的條件。借貸的方式包括保證、抵押、質押、農戶聯保等,不同的方式需要滿足的條件是存在差異的,農民可以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查看自己具體滿足哪種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四百零二條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農村土地抵押貸款需要提供的資料是什麼
農村土地抵押貸款需要提供的資料如下:
1、是規范有效的土地承包合同,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流轉的,附農戶委託流轉協議;
2、是地上附著物情況說明資料;
3、是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為法人還需要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是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同意抵押的意見書;
5、是貸款銀行要求的其餘材料。
㈦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可以抵押貸款嗎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不可以抵押貸款。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可知,以戶為生產經營單位的承包方式,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為保證社員基本生活條件,普遍存在、人人有份的權利,具有很強的社會保障性質和福利功能。這種權利作抵押,一旦抵押權人的權利實現,抵押人就可能喪失起碼的生存條件,引發嚴重的社會問題。所以,法律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不能以此作抵押。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條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權;(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