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欠了小額貸款30萬,如果我死了。會連累父母嗎
1 不會。高利貸公司逼死人的事情肯定不敢大張旗鼓,所以不會再追債上門。
2 30萬其實並不多,沒必要為這點錢就想不開。可以斷絕一切聯系方式,到外地隱姓埋名躲幾年,踏踏實實掙點錢。有了錢,就可以恢復正常生活。
3 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為15.4%,超過這個利率的被認定為高利貸。可以去派出所報案。
Ⅱ 信用卡欠款,持卡人已去世,欠款需要家人償還嗎
家人需要。償還債務也屬於遺產的一部分,一般是先把債務還清,再就剩餘的遺產進行分配。
《繼承法》第三十三條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第三十四條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2)農村信用小額貸款對於借款人身亡他家人有賠償責任嗎擴展閱讀
案例:林某和孟某原是一個單位的同事。從2010年5月起,孟某多次向林某借款,為保證按時還款,雙方不僅在每次借款時簽訂借款協議書或借款合同書,孟某還將自己的工資卡交林某保管,用工資償還借款。
截至2012年9月,孟某向林某借款達12.4萬元,通過工資卡共償還林某8.36萬元,剩餘欠款未付。2013年6月,孟某在一次外出工作中,發生交通事故死亡。按照法律規定,孟某的父母是兒子的第一繼承人。
此外,2010年2月,孟某與一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孟某購買該公司一套住宅商品房,該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收到孟某繳納的2.21萬元購房首付款。2010年3月,孟某辦理了公積金貸款,貸款金額8.6萬元,至孟某出事時,孟某工資已扣還了9400元貸款。
2013年7月,孟某的母親提取了孟某的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2.3萬元,並同日繳清了剩餘房款。同月,孟某的母親取得了該房屋的土地證和房產證。
林某得知孟某的父母繼承了孟某的財產,即要求其父母代為償還兒子的債務,孟某的父母不知道兒子生前究竟有沒有欠款這回事,也不敢輕易相信林某出示的借款合同書,於是拒絕了林某的追償。
2013年9月2日,林某向伊吾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將孟某的父母作為被告,申請財產保全,請求依法查封、扣押兩名被告繼承孟某的住房一套。伊吾縣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書,裁定:查封、扣押、凍結被告一套商品房。
法院一審通過對比原告林某提交的孟某工資卡取款明細與法院調取的農業銀行卡明細,對原告林某提交的借款合同(協議)書和工資卡取款記錄的真實性予以確認,認定原告林某與孟某之間借款關系真實有效。於是判決孟某的父母在孟某遺產范圍內對孟某所負債務進行償還,支付原告林某2.89萬元。
原審法院宣判後,孟某的父母不服,向哈密地區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稱,原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不當,要求發回重審或改判駁回被上訴人的訴訟請求。
哈密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庭判一庭組成合議庭,對該案進行梳理後一致認為,孟某的父母作為兒子的第一順序繼承人,負有清償兒子債務的責任。於是主持調解,促使原被告雙方最終達成協議,由孟某父母一次性支付林某借款1.74萬元,利息6000元,合計2.34萬元,於2014年2月27日付清。
Ⅲ 農村信用社貸款貸款人死了,這錢還還嗎
如果借款人在申請貸款時,他的親屬或是其他第三方與貸款機構簽訂了連帶還款責任合同,那麼在借款人長期欠款的情況下,貸款機構會要求擔保人履約擔保義務,承擔連帶還款責任,償還餘下所剩欠款。
在沒有任何第三方做擔保的情況下:
① 如果借款人選擇了房屋抵押貸款方式,那麼逾期時間達到了半年左右的時點,貸款機構一般會向法院提起房屋拍賣的訴訟請求,所獲得的拍賣款項將優先用於清償欠款;
② 如果是死者家屬代為還款的話,那麼在貸款全部償清之後,其家屬便能辦理房屋抵押解除登記手續,進而保住房屋。
而如果借款人當初選擇的是無抵押貸款,既沒有提供抵押物,也沒有提供第三方連帶責任人,那麼貸款機構追回欠款的難度則加大,一般作壞賬處理。
Ⅳ 人死後欠信用卡和小額貸款還用還嗎要分情況來說!
現在信貸業務發展迅速,很多人都辦了不少信用卡或者貸款,每個月的還款也是有不小的壓力。有人就問,人死後欠信用卡和小額貸款還用還嗎,那麼下面就來簡單地給大家說一下。Ⅳ 人死了小額貸款要還嗎
1、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當與貸款機構進行協商,寬展還款期間或者分期歸還。
2、如果貸款機構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後,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4、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有逾期還款等負面資訊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如果你死了這個責任就不用你承擔,則需要你有繼承權的親戚來承擔哈。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望採納,謝謝。
兄弟,雖說人死如燈滅,但是債沒了,你人也沒有。人只要活著,債遲早能還完的。
如果是已經借款人已經死亡了,一般好判小額貸款公司就不會追債了,就算了追了親屬也可以不還。
其次,從法律上講,欠小額貸款的債務並不一定屬於一個人,如果借款時是夫妻共通借款的,那在法律上就有還款義務,如果小額貸款公司非要要還貸款本金的話,活著的人就要還。但並不存在父債子還,子債父還的情況。
如果不屬於夫妻共同借款的,那就不需要還。催收要錢,直接報警處理就好了。
優借為您解答,望採納
不需要家人償還,但遺產優先償還債務,超過部分不予追償。
但確用於家庭支出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債務生效後的贈予/遺囑,在剩餘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時候,屬於無效贈予。
房子屬於遺產,優先償還債務。
但如果房子是共同財產,而債務是婚內個人債務,房子償還債務以50%或另有約定為限。
這是按照法律法規而定,但現實如何操作看貸款機構的催收人員
看這個死人名下有沒有資產等,如果你沒有房產等一切資產,就不用換了,也不會影響你的家人,銀行沒權利問他們要錢,除非你友睜改名下有房產,銀行股市等有資金,你父母或子女在繼承你遺產的時候要先還清借款,才能繼承剩下的部分,如果你的資產都算上都不足以還債,那你家人也沒有繼承的必要了,到時候就讓銀行拿走了
人死了,直系親屬或繼承人償還早族貸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有相關的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因此,即便是欠款人死亡了,只要債務人的遺產足夠償還,債款仍然可以要回來的。
如果借款人是一個孤家寡人,沒有家室,也無兒無女人,人死了,小額貸款也就不用還了。如果還有家室,小貸公司可以向其家庭成員追索。
為什麼要死啊?
你的命難道就值小額貸款那點錢?
找份工作干著,你就不會想死了!
如果借貸者的親人有還款能力是要還的,如果沒有,需要擔保人還款。如果不還銀行會凍結擔保人的個人所有財產。
Ⅵ 父親給人擔保,父親去世,貸款的人跑路了,銀行催我還錢,我有義務還錢嗎
你的問題涉及到擔保人死亡以後,擔保人的繼承人是否要承擔擔保責任的問題,這個問題從法律規定上來說很明確,你根本就不用還銀行錢,但是要注意法律規定有例外情形。
首先,你父親生前替他人的債務做了擔保,擔保權人是銀行,你沒有說你父親的擔保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保證,但是根據經驗,銀行為了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你父親承擔的應該是連帶保證責任。在這種情況下,銀行是可以直接要求你父親還錢的,這在法律上沒有問題。
總之,不管什麼情況,擔保和借款人的法律義務是一樣的,只有配合法院的工作,盡快把錢還了,才能確保自己沒事。
擔保這個事情,生活中的教訓太多了,大家還是不要給他人擔保,以免帶來不必要的不愉快。
Ⅶ 我欠信用卡18萬多,小額貸款15萬左右,如果我死了,家人需要還嗎
債務人死亡的情況下,債權人可以起訴債務人的法定繼承人和擔保人。債務人的法定繼承人在遺產繼承的份額范圍內承擔償還責任。
如果債務的金額超出了遺產的價值,繼承人沒有義務償還,但如果願意償還的話,法院也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