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南寧發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 首套房貸最高額度70萬元
觀點地產網訊:近日,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外公布了最新的《南寧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辦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新出台的《貸款管理辦法》中,出現了幾大新變化,還調整了貸款對象范圍,戶籍地、繳存地都在北部灣經濟區城市(南寧市、北海市、欽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崇左市)內符合規定條件的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都可以申請。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了解,此次新政最大的變化就是首次實施公積金貸款遵循「先存後貸、存貸掛鉤」的原則。
對貸款額度計算進行精細化調整,調整後繳存職工的貸款額度將與繳存職工個人賬戶余額及繳存時長掛鉤,實現繳存貢獻與貸款權益的精準匹配,以更好支持長存多繳職工。
每筆公積金貸款額度應同時符合以下限額標准:不得高於管委會規定的最高貸款額度: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70萬元,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
不得高於按借款申請人申請時其住房公積金賬戶繳存余額乘以繳存余額倍數、繳存時間系數、風險防控系數所確定的貸款額度,即:貸款額度=借款申請人公積金繳存余額×繳存余額倍數×繳存時間系數×風險防控系數;
不得高於房屋總價扣除首付款金額後剩餘的價款;不得高於按借款申請人還貸能力系數(每月還款額與家庭月收入之比)確定的貸款限額;借款申請人信用狀況等其他影響貸款額度的因素。
新政明確,不再單獨區分描述貸款次數與房屋套數,統一用「首套住房及第二套住房」的表述區分適用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對第一套住房及第二套住房的認定范圍更為清晰,取消了對房屋面積的限制。
借款申請人在南寧市行政區域(鐵路分中心的借款申請人在購房所在地的行政區域內)無住房,且在全國范圍內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的,認定為購買首套住房,執行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