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外地人上海公積金提取
可以提取,但是提去後 上海 的 公積金 賬戶將會被取締,以後無法在上海再繳納公積金。因此建議等離開上海後再提取。所需材料:提取申請人 身份證 原件和復印件、外省市戶籍證明、職工與本市單位終止 勞動關系 的證明(如退工單或單位加蓋公章的 離職證明 等)。 流程:(1) 先開具上海市住房 公積金提取 證明和提取申請書。(2) 提取證明開好攜帶所有材料去上海各區就近答檔的建行支行公積金業務專櫃,辦理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 另外:目前還不能使侍耐用上海的公積金沖抵外地的房貸。 取多少是根據你交的多少的比例來的吧。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老舉春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