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與銀行簽訂房貸合同時,利率欄是空白,但是銀行放款時單方面提高利率10%,沒有通知我,我應該怎麼維權
說實話,這種口頭約定的案子即使是能夠打官司,如果沒有充分的證據,還是很有難度。因為當初你只是和個貸人員口頭約定,銀行方面完全可以推說是員工個人行為,從而推的一干二凈。這種事情我們消費者本來就很弱勢,但是也不能就吃了啞巴虧,啥也不作為,憑啥我們每個月要多還這么多錢,這可不是一月兩月,二十幾十年。
好了,廢話不多說,我現在就來給你支招:
一、想辦法盡可能的約當初給你貸款的那個銀行工作人員,從他嘴裡套出來當時對你的承若,並錄音;
二、找一個專業律師,詳細咨詢搜證以及打官司事宜;
三、找當地銀監會反映,如果可以的話聯系媒體進行曝光,在輿論方面進行施壓。
最後,善意提醒,如果實在不行可盡可能與銀行協商解決,以免日後貸款困難。
如若有用,請採納~
❷ 買車時合同分期沒寫利息
你好,,貸款買車需要交了首付之後才能辦理貸款,只是交了定金沒問題的,直接到4S店全款買車就行了。貸款買車需要的資料: 1:《個人貸款申請書》; 2: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軍官證、護照、港澳台灣同胞往來通行證等。借款人已婚的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證明; 3:戶籍證明或長期居住證明; 4:個人收入證明,必要時須提供家庭收入或財產證明; 5:由汽車經銷商出具的購車意向證明; 6:貸款買車首付證明; 7:以所購車輛抵押以外的方式進行擔保的,提供擔保的有關材料,包括質押的權利憑證、抵押房地產權屬證明和評估證明、第三方保證的意向書等; 8:如借款所購車輛為商用車,還需提供所購車輛可合法用於運營的證明,如車輛掛靠運輸車隊的掛靠協議、租賃協議等; 9:借款所購車輛為二手車,還需提供購車意向證明、建設銀行認可的評估機構出具的車輛評估報告書;車輛出賣人的車輛產權證明、所交易車輛《機動車輛登記證》、車輛年檢證明等。
❸ 借款合同為何沒寫利率多少
在民間借貸中,由於借款人大多是熟人,所以一般欠款合同不會寫利息。但是在還款的時候,有的借款人要求欠款人支付借款利息,這時候應該怎麼處理呢?今天,律師365小編詳細為您介紹具體內容。
一、原則上,欠款人不需要支付利息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五條: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借期內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並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釋規定,這里的「不支付利息」是指在約定期限內或無約定期限時,借款權利人催告並主張利息前,借款不支付利息。
二、逾期還款的,欠款人應支付逾期利息
民間借貸中未約定利息,也不是無論什麼情況下都不能主張利息的。如果借款人超過借條中約定的還款期限仍然未償還借款的,應當自逾期之日起支付利息,即逾期利息。
逾期仍然沒有償還借款包括兩種情形:一是雙方對還款期限有約定的,而借款人沒有按期還款;二是雙方當時雖未約定還款期限,但出借人催告了(即要求借款人還錢),而借款人仍不償還的。所以,出現這兩種情形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自逾期之日起支付逾期利息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07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九條:公民之間的定期無息借貸,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貸經催告不還,出借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息。
按照上述規定,定期無息貸款逾期還款出借人沒有主張利息,或不定期無息借貸雖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反之,則應支付逾期還款利息。
所以,欠款合同沒寫利息的,視為沒約定利息,欠款人不應支付利息。但是如果欠款逾期還款的,需要支付逾期利息,參照銀行同期利率。
❹ 貸款買車合同上沒有寫明裸車價和利息
找4S店要。
如果是分期買車的話,在合同中肯定是要表明購車還貸時需要支付的利息的。因為如果在購車合同中沒有明確標明利息的話,在還款的過程中就很可能會出現貸款機構隨意更換利率的風險,很有可能會因此增加分期購車者需要償還的利息金額。所以,在購車時如果使用了分期付款形式的話,肯定是要表明利息的。
所謂裸車價,即我們購買汽車時候的,汽車整車的價格,就是車輛實際的價格,不包含其他任何費用的價格。裸車價等於廠家指導價-優惠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