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海買房後怎麼提取住房公積金
上海 符合提取條件的繳存職工,可以通過中心網點提團耐罩出申請並提交相關材料畝雹,也可以在政務服務網進行網上申報或者通過上海市 住房公積金 管理中心網上 辦事 大廳網上辦理。關於「上海公積金怎麼提取出來」的問題,下面由 網 小編為你詳細解答。 一、上海公積金怎麼提取出來 (一)線下辦理 1、申請人至中心網點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材料; 2、窗口首問負責人對申請審查並處理; 3、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辦人審批; 4、告知申請人,並對受委託銀行發出指令,將符合提取條件的資金轉入職工在該行的借記卡。 (二)線上辦理 在政務服務網進行網上申報或者通過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上辦事大廳網上辦理。 二、上海公積金提取法律依據 《上海市 住房公積金提取 管理辦法》 第七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 (三)償還本市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 貸款 本息的; (四)本市無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於自住的; (五)低收入經濟困難職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業服務費; (六)家庭生活困難用於支付房租、物業服務費、售後 公房 物業維修費等住房消費費用的; (七)離休、退休的; (八)大部分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 勞動關系 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職工的合法繼承人或者受 遺贈 人提出申請); (十一)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對「上海公積金怎麼提取出來」的回答,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符合規定條件的,管理部應當自受理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根據提取審核結果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如果您還有任何疑問或者法律問題,歡迎到網進行咨詢。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Ⅱ 上海住房公積金提取還貸
經常有用戶來問小編,上海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流程是什麼?為此小編給大家整理一下:(一)、職工採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購買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以下流程任選其一):1、購房合同或協議原件及復印件;購房全款發票原件及復印件;職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積金聯名卡或工資卡2、房本侍耐答檔原件及復印件;購房全款發票原件及復印件;職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積金聯名卡或工資卡(二)、職工採用貸款的方式購買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以下流程任選其一):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購房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購房首付款發票、借款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積金聯名卡或工資卡2、房本原件及復印件;購房全款或者首付款發票原件及復印件;職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積金聯名卡或工資卡(三)、職工購買二手房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1、買房人在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屋登記部門辦理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2、房管部門代稅務部門開具的契稅完稅憑證及房地產交易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3、如果購房時採用貸款方式,還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4、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5、公積金聯名卡或工資卡(四)、老舉春夫妻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1、如雙方都建立住房公積金,主購房人應先辦理提取手續,配偶方才可辦理;2、主購房人首次提取時應提供提取所需材料原件,配偶方首次提取時除提供材料原件外,還需出具結婚證書及主購房人的支取記錄單;3、雙方累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購房款的總價;4、如主購房人沒有建立住房公積金,無法提供支取記錄單,配偶提取時,須由主購房人的單位開具未建立住房公積金的證明。(五)、約定提取(只有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才可以申請):1、填寫約定提取申請書;2、身份證復印件;3、提取記錄單(只有之前辦理過住房公積金提取的職工才有此單據,如之前未提取過,請按上述幾種情況分別提供材料先辦理提取同時將聯名卡的賬號填寫約定提取申請書);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