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女子「被貸款」1200萬的事件經過是怎麼樣的
女子「被貸款」1200萬的事件經過如下:
7月26日,程女士在微博上發帖稱,近日在查詢個人徵信意外發現,浦發銀行成都分行在其本人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分別在2011年和2012年發放了兩筆600萬元的個人貸款,合計1200萬元。
此事發生後,浦發銀行立即要求成都分行迅速開展調查。經查,程女士於2011年向成都分行申請個人經營性貸款600萬元,期限為1年,用於汶川某電熔冶煉有限公司的生產經營,程女士為該公司的股東之一。2012年該筆貸款到期後,續貸1年。
程女士在微博中強調,貸款合同中關於本人的簽名、指紋均為冒名簽署。
事企業汶川順發電熔冶煉有限公司7月29日發布《強烈譴責程小瓊、楊遠東不實言論》聲明稱,經公司及股東核實,程女士對兩筆600萬貸款都是知情的,這與程女士及其兒子向媒體爆料稱完全不知情的說法不符。
7月30日,司法鑒定機構出具《鑒定意見書》結果顯示,上述貸款的《借款申請書》《個人信貸業務談話調查記錄》等材料上的署名字跡與程女士2020年6月、7月分別提交成都分行的《申請》和《異議申請書》等材料原件上的署名字跡是同一人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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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貸款對個人的影響
貸款一旦逾期,其徵信系統便呈不良狀態,這便進入大家普遍認為的黑名單狀態。
對因貸款逾期未還而進入黑名單的個人而言,該人今後不可能從任何金融機構貸走任何款項。一旦經訴訟程序納入法院系統的黑名單,那麼個人便不能再乘飛機出行,不能過邊防出國。
假如個人的活動不出其村莊,沒有貸款、出國等外事活動,那麼此人若有收入存入銀行,其存款也有可能會被銀行直接劃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