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貸款利率的管制放開利弊
剛剛過去的周末央行又拋出大政策自7月20日起全面放開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管制,取消金融機構貸款利率0.7倍的下限。
因為此次央行放開利率管制意味著金融機構特別是銀行業擁有了自主定價的權利,與客戶協商定價的空間將進一步得到擴大,從好的方面看,有利於採取差異化的定價策略,銀行看似可以從中獲得更大的「收益」,但業內人士卻指出此舉對銀行或許沒有什麼實質性的影響。據悉,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6%,一年期存款利率3%,7折後的貸款利率4.2%和上浮至頂的存款利率3.3%只相差區區0.9個百分點,貸款利率打7折很難覆蓋銀行成本。因此,雖然去年貸款利率已經可以下浮30%,但銀行很少用足這一空間,下浮幅度沒有超過10%以上,可見銀行早已經在按照市場化的原則為貸款定價。
與此同時,對於那些原本就指望著靠息差吃飯的中小銀行,未來的日子可能會更加難過。為了與大銀行競爭,搶奪優質客戶,先天缺乏優勢的中小銀行必須通過「拼低價」的手段來分得一杯羹,而在存款利率不變的情況下,息差就會不斷縮小。銀行業內人士預計,今年銀行業的息差水平必將進一步收窄,可能全面進入「2時代」,而這對於將息差收入作為最主要收入來源的中小商業銀行絕對稱不上是一個「好消息」。
對於未來銀行有可能會出現的「搶客大戰」,不少業內專家也表達了自己的擔憂,惟恐引發惡性競爭。可正所謂鷸蚌相爭,漁翁得利,銀行業內如若真的打響競爭之戰,那最大的受益者無疑就是企業了。可即便同為客戶一方,中小微企業和大型企業所迎接的也將是截然不同的境遇。原本就擁有較強議價能力的大型企業勢必將成為各大銀行爭搶的香餑餑,從而獲得更低的貸款利率。而對於中小微企業而言,日子可能並不會有太大的變化,更有可能面臨貸款利率的不降反升。不少中小企業主表示,小企業在銀行面前的議價能力實在太弱,幾乎拿不到折扣利率貸款,貸款一般都在基準利率以上進行。
不過,也有專家在一片陰霾中替中小微企業看到了一絲曙光。首先是此次央行對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也進行了松綁,不再設立上限。此次取消對農信社貸款利率管制意味著明確許可突破4倍限制,將有利覆蓋小微三農貸款風險、改善金融支持。與此同時,由於一些中小銀行因議價能力較弱,無法與大行較量而將市場轉向中小微企業貸款,中小微企業或許能通過與中小銀行「配對」實現雙贏。
在此次取消貸款利率下限管制的政策中,對個人房貸給予了暫不調整的特殊待遇,仍保留7折的下限規定。央行有關負責人表示,不取消個人房貸的利率下限是為了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不過,也有業內人士清醒地指出即使這次取消了個人房貸的下限,銀行也不可能下調目前的房貸利率。的確,與那些中小微企業相比,普通老百姓在銀行面前的議價能力明顯更弱,期待有更多的銀行重視來自個貸客戶的需求。
② 為什麼我國現在沒有放開貸款利率下限和存款利率上限
因為經濟主體的籌資渠道狹窄,主要還是通過貸款籌資,放開貸款利率下限。容易形成惡性競爭。同理,我國居民投資渠道也不多,主要還是將錢存在銀行,所以也不能放開存款利率上限。更重要的是,銀行中間業務收入不多,主要是靠存貸利差獲得收入。未來,應該拓寬企業籌資渠道、大力發展銀行中間業務收入、實現投資渠道的多樣化,方可放開限制。
③ 為什麼要管存款利率上限和貸款利率下限
利率水平是一種金融工具按照其內在價值確定的市場價格。既然金融工具是一種商品,其價格理所當然地應由市場供求來決定,而非簡單地由政府行政干預來調整。但中國目前實行的是「雙軌制」的利率體系——行政管制的利率體系和市場化的利率並存。
在利率尚未完全市場化的情況下,利率水平無法反映真實的市場供求關系,無法反映人民幣這種貨幣資金的市場價值或真實價格。這為那些可能同時參與多種融資活動的機構提供了大量套利機會,並使得已經市場化的利率在形成機制上和經濟效果上存在極大的扭曲。
上述弊端迫切需要中國實現利率市場化。所謂利率市場化,其內涵是,政府逐步放鬆對利率的直接管制並取消間接影響利率水平的調控方式,讓市場供求在利率水平決定中發揮主導作用,形成一個以國家間接調節為指導、中央銀行基準利率為參照、市場利率為主體的多元化利率體系。
事實上,中國利率市場化進程已近20年。改革的總體思路為:先放開貨幣市場利率和債券市場利率,再逐步推進存、貸款利率的市場化。存、貸款利率市場化按照「先外幣、後本幣;先貸款、後存款;先長期、大額,後短期、小額」的順序進行。不過,因商業銀行改革不到位、央行利率調控體系不完善,推進利率市場化的進一步改革還面臨諸多挑戰。
在當前條件下,若完全放開利率管制,可能出現的問題有:銀行間惡性競爭導致金融秩序混亂;銀行為爭攬存款上調利率,吸引外資熱錢大量湧入,沖擊國內貨幣金融市場;貸款利率過高,中小企業貸款難問題進一步加劇,實體經濟受損,更不利於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推進。因此,利率市場化的一個重要前提就是商業銀行自身的經營管理水平和公司治理結構達到相應水平,風險管控能力和市場化要求應適應,其次要求監管機構的監管能力和水平同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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