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2015年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是多少
2015年3月3日新中國銀行貸款利率表:
一、短期貸款:一年以內(含一年) 5.35
二、中長期貸款:一至五年(含五年) 5.75
五年以上 5.90
中國銀行新存款利率表:
項目 年利率(%)
一、城鄉居民及單位存款
活期存款 0.35;定期存款
1.整存整取 三個月 2.35 六個月 2.55 一年 2.75 二年 3.25 三年 3.75 五年 4.00
2.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 一年 2.35 三年 2.55 五年 2.65
3.定活兩便 按一年以內定期整存整取同檔次利率打6折
二、協定存款 1.15
三、通知存款 一天 0.80 七天 1.35
拓展資料
中國人民銀行改革開放從國家銀行過渡到中央銀行體制(1979至1992年)
1979年1月,為了加強對農村經濟的扶植,恢復了中國農業銀行。同年3月,適應對外開放和國際金融業務發展的新形勢,改革了中國銀行的體制,中國銀行成為國家指定的外匯專業銀行;同時設立了國家外匯管理局。以後,又恢復了國內保險業務,重新建立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各地還相繼組建了信託投資公司和城市信用合作社,出現了金融機構多元化和金融業務多樣化的局面。
日益發展的經濟和金融機構的增加,迫切需要加強金融業的統一管理和綜合協調,由中國人民銀行來專門承擔中國中央銀行職責,成為完善金融體制、更好發展金融業的緊迫議題。1982年7月,國務院批轉中國人民銀行的報告,進一步強調「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中央銀行,是國務院領導下統一管理全國金融的國家機關」,以此為起點開始了組建專門的中央銀行體制的准備工作。
1983年9月1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作出決定,由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的職能,並具體規定了人民銀行的10項職責。從1984年1月1日起,中國人民銀行開始專門行使中央銀行的職能,集中力量研究和實施全國金融的宏觀決策,加強信貸總量的控制和金融機構的資金調節,以保持貨幣穩定;同時新設中國工商銀行,人民銀行過去承擔的工商信貸和儲蓄業務由中國工商銀行專業經營;人民銀行分支行的業務實行垂直領導;設立中國人民銀行理事會,作為協調決策機構;建立存款准備金制度和中央銀行對專業銀行的貸款制度,初步確定了中央銀行制度的基本框架。
人民銀行在專門行使中央銀行職能的初期,隨著全國經濟體制改革深化和經濟高速發展,為適應多種金融機構,多種融資渠道和多種信用工具不斷涌現的需要,中國人民銀行不斷改革機制,搞活金融,發展金融市場,促進金融制度創新。中國人民銀行努力探索和改進宏觀調控的手段和方式,在改進計劃調控手段的基礎上,逐步運用利率、存款准備金率、中央銀行貸款等手段來控制信貸和貨幣的供給,以求達到「宏觀管住、微觀搞活、穩中求活」的效果,在制止「信貸膨脹」、「經濟過熱」、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的過程中,初步培育了運用貨幣政策調節經濟的能力。
『貳』 2015年中國銀行貸款利率是多少
中國銀行貸款利率:
項目 年利率(%)
一、短期貸款
六個月(含) 5.60
六個月至一年(含) 6.00
二、中長期貸款
一至三年(含) 6.15
三至五年(含) 6.40
五年以上 6.55
三、貼現 以再貼現利率為下限加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