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貸款欺詐罪多少金額立案
貸款詐騙罪的立案標准為,行為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達到兩萬元的,就應當立案予以追訴。貸簡好款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欺騙方法,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貸款詐騙罪(既遂)的構造為:行為人實施欺騙行為,金融機構工作人員產生認識錯誤,基於認識錯誤發放貸款,行為人或第三者取得貸款,金融機構遭受財產損失。行為人採取欺騙手段使他人為其提供擔保(如抵押),從而騙取金融機構貸款的,應認定為對擔保人的(合同)詐騙罪(茄嫌對象為財產性利益)與對金顫咐手融機構的貸款詐騙罪(對象為貸款),宜實行數罪並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