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農村自己的土地,能用來做貸款抵押嗎
土地小的話,銀行不會感興趣,土地擔保貸款要依靠當地的縣鎮優惠政策。如果有土地達數千畝的萬畝,有實際價值或潛力,銀行會關心並積極聯系你。
先計算你一畝土地的使用價值,一般由銀行打折。土地有1至10年的承包或流動使用權年限。1畝的一年使用價值乘以無數和年數,再乘以0.5-0.7的系數,就是銀行貸款額的上限。其本質是,一旦不償還,違反規定,銀行可以拿你的土地拍賣使用權,賣出這個上限,不失去本錢,同時考慮到你的償還能力。月償還額是你月收入的一半左右。
農村土地擔保貸款完全不行,賣給誰都知道有耕地。最終在一個村子裡誰也不想要。不要錢也絕對沒人要。這樣做會讓人不愉快。因為大家對你有看法,農村土地沒有實際價值。
農村土地不是商品用地,而是務農的關鍵,現在有幾個喜歡種地的人,單純的種地是找不到人的,所以農村耕地的實際價值完全不行,種地限制了擔保。大家都再說吧?
抵押的土地還是農業,有什麼意義?他寫不出來很麻煩。現在的年輕人有幾個喜歡種地的,可能沒有一個。所以銀行即使有土地也有什麼用?你能找到承包商嗎?
㈡ 農村不動產證能不能向銀行貸款有何依據
鄉村宅基地使用權不可以質押。緣故有三:一是法律法規有禁止性規定。《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條要求:以下資產不得抵押:……(二)農村宅基地、責任田、自留山等全民所有土地的使用權,可是法律法規能夠抵押的以外……。大家都必須遵守法律法規,一切單和本人不可除外。二是債務無法實現。農村住宅在金融企業抵押借款,貸款人沒法還款時,借款人在處理質押物農村住宅時,受制於農村百姓"一戶一宅"限制,其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能作為適格轉讓行為主體,處理抵押的農村宅基地受制於法律法規而無法轉現。
而貸款戶逾期不還得話,金融機構也無法競拍質押物,豈不還把質押物「砸」到了手上而不能轉現?而金融機構要質押物做什麼用呢?俗話說得好,不可以變現的「資本」就不是資本。金融機構做為趨利行業來說要這樣的「資本」有什麼用呢?退一步講,農村集體的土地又一文不值,就算可以變向,也變出不來要多少錢來,因而,金融機構拒絕接受這種質押。因此,鄰居大哥說,銀行的苦處他了解。用農村住宅房產使用證去銀行做抵押借款是行不通的。
㈢ 農村信用社擔保貸款不還後果和責任
農村信用社擔保貸款,貸款拒不還款,貸款方可以對借款人的欠債行為進行起訴,要求其償還欠款,在法院判決後拒不執行的會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四條 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
第八十五條 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3)農村貸款不還會拍賣土地嗎擴展閱讀:
《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一條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㈣ 我欠農村信用社的貸款到期了沒有錢還怎麼辦是用土地經營權抵押的。
1、到期沒有償還能力,可以與信用社協商延期事宜。如果協商成功簽訂新的協議。
2、對於信用社而言,可以與你協商延期,也可以直接要求你償還,如果你不能償還,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執行你的擔保財產。
㈤ 農村土地可以抵押貸款嗎
農村的土地使用權可以用來抵押貸款。但是國有土地和農村的集體土地在抵押貸款上有差異。只要是該房屋有相關的土地使用證,即可進行貸款。貸款之後該土地就不能夠隨意進行相關的轉讓。如果需要進行轉讓,需要提前將該土地進行收回。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的期限不得超過農村土地承包期的剩餘期限。因為農業經營風險和波動性比較大,所以貸款期限都比較短。一般來說,各地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期限為1年,原則上不超過3年,5-10年及以上的個別地區也有,但很少。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金額一般在其所評估認定價值的百分之50到百分之80之間,各地規定不同,具體請咨詢當地。農民在獲得土地的承包權之後,若是想要利用土地向當地的銀行借款,需要先確定自己是否滿足既定的條件。借貸的方式包括保證、抵押、質押、農戶聯保等,不同的方式需要滿足的條件是存在差異的,農民可以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查看自己具體滿足哪種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四百零二條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農村土地抵押貸款需要提供的資料是什麼
農村土地抵押貸款需要提供的資料如下:1、是規范有效的土地承包合同,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流轉的,附農戶委託流轉協議;2、是地上附著物情況說明資料;3、是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為法人還需要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是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同意抵押的意見書;5、是貸款銀行要求的其餘材料。
㈥ 農村土地可以抵押貸款嗎
農村土地可以抵押貸款。但是國有土地和農村的集體土地在抵押貸款上是有差異的。現在較大數額的貸款基本都需要相應的抵押物,而從我國的法律規定來看土地使用權是可以用來抵押貸款的。目前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在我國已經很普遍了,諸如現在的貸款買房、貸款轉讓土地辦廠等都會涉及到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抵押。申請貸款人向貸款銀行提供五方面的資料:
1、規范有效的土地承包合同,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流轉的,附農戶委託流轉協議;
2、地上(含地下)附著物情況說明資料;
3、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為法人還需要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同意抵押的意見書;
5、貸款銀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