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上海公積金貸款需要以下條件:
1、符合國家及本市房地產調控政策規定的條件;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已支付不低於規定比例的首付款資金跡脊;
4、當前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達到規定期限,且沒有未終止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約定(包括但不限於住房公積金提取還貸約渣型定、住房公積金提取支付租金約定及其他住房消費提取約定等);
5、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與還款意願;
6、具有穩定合法的經濟收入來源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借款人家庭沒有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債務或者可能影響公積金貸款償還的其他債務;
7、必須是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本市住房的產權人並能夠提供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相關合同或者證明文件、身份證明、首付款證明及符合規定的其他材料;貸款用途為購房的,所購買的房屋必須為本市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
8、能夠提供市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
9、符合市公積金管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10、共同借款人應如州猜當為借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11、公積金貸款支持購買本市首套自住住房或者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市公積金中心不得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公積金貸款。
上海公積金貸款流程:
1、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所需要的資料;
2、對資料齊全的借款申請,銀行及時受理審查,並及時報送上海公積金中心;上海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批貸款,並及時將審批結果通知銀行;
3、銀行按公積金中心審批的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由借款人夫妻雙方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的合同或協議,並將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公積金中心復核,公積金中心核准後即劃撥委貸基金,由受託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4、以住房抵押方式擔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區的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抵押合同或協議由夫妻雙方簽字,以有價證券質押的,借款人將有價證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綜上所述,上海公積金貸款需要具備特定的條件才可進行貸款。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2. 上海公積金貸款條件是什麼
上海公積金貸款條件:
一、借款人必須滿足的基本條件:
1. 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2. 必須是購買自住住房的產權人或有完全購房款的證明文件。
3. 在上海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達到規定要求。
4. 具有有效的擔保措施。
二、
1. 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是貸款的前提,這是確保借款人能夠按時還款的重要保障。借款人需要提供相應的收入證明和就業證明。
2. 借款人必須是購買自住住房的產權人,或者能提供購房發票等證明文件,表明其確實為購房所需資金。對於非自住房的貸款申請,公積金中心通常不會受理。
3. 在上海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要求是為了確保借款人有足夠的公積金積累,從而具備申請貸款資格。具體的時間要求可能因政策而異,需要借款人提前查詢。
4. 為了確保貸款的順利償還,借款人需要提供有效的擔保措施,如房產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方式。這些措施能夠降低貸款風險,保障公積金中心的資金安全。
三、注意事項:
上海公積金貸款的具體條件可能隨著政策調整而發生變化,借款人在申請前應當查詢最新的政策規定,以確保自己的申請能夠順利被受理。同時,准備申請材料時,務必保證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避免因信息錯誤導致貸款申請被拒絕。
以上就是關於上海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詳細介紹。
3. 上海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上海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的條件:
1、貸款對象: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並購買本市城鎮具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職工家庭;
2、申請條件:具有城鎮常住戶口;申請貸款前6個月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借款人家庭沒有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債務;
3、貸款比例: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銀猛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 為改善居住條件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
4、貸款利率:購買首套自住房的,貸款利率為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購買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貸款利率鋒慧橋上浮至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的1.1倍。
上海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手續:
1、向銀行申請公積金貸款,填寫申請表並提供所需信息;
2、銀行受理後報送住房公積金中心,由住房公積金中心碧遲審批;
3、通過後會通知貸款人面對面簽訂貸款合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去;
4、面對面簽約成功後,借款人將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辦理抵押證,等待銀行貸款;
5、貸款成功,下個月的貸款日需要還月供。
綜上所述,上海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的條件,貸款對象: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並購買本市城鎮具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職工家庭;申請條件:具有城鎮常住戶口;申請貸款前6個月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借款人家庭沒有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債務。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