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農村信用社貸款追訴期多長時間
粗心大意不是借口,只要簽了合同、借據,你與信用社的借貸關系就成立了。但是你說你沒拿錢,那麼請問你是在什麼情況下粗心的簽了借據,是你的朋友熟人請你擔保還是他們要用錢請你用你的名字借貸款用?如果是這兩種情況的話,那麼前一種你就是被請你擔保的人騙了,後一種是你在犯法,使用頂名的方式詐騙信用社的貸款資金。
信用社不可能在你沒有貸款申請的情況下讓你簽合同借據,基本上我想你不是在存取款的時候被信用社職工蒙騙簽的借據。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那就是信用社的職工對你進行的詐騙了。
希望你能把真實具體的情況補充一下。
就你目前給出的信息,只有三個辦法:一是你確定被信用社詐騙,那你就去起訴信用社;二是盡快還貸款;三是等著信用社起訴然後敗訴被法院執行。
最後希望你能誠實一些,從你的資料上我並不認為你什麼都不懂,知道銀行對自身債務的追訴時期限制就不是一個什麼都不懂得人問的出來的。
Ⅱ 信用社貸款沒還多少年後會成為死帳
信用社貸款不是多少年會成為死賬,只要超過銀行的兩年訴訟時效就是死賬。
信用社貸款屬於金融借款合同,貸款人是指銀行或信用社,適用兩年的訴訟時效。
也就是說從貸款到期之日起計算,兩年時效內銀行沒有進行催收的,因此超過了訴訟時效,即便進行起訴,法院也不再支持其訴訟請求。
但是,銀行有專門的法務部門,如果銀行在貸款到期後對貸款進行有法律效力的催收,則不存在超過訴訟時效的問題。
貸款還不上的後果:
1、貸款行向法院起訴,法院會採取凍結貸款人以及貸款擔保人的所有銀行帳戶上的存款,查封已抵質押的財產等財產保全措施。
2、判決下來後,會依法進行強制執行,將個人財產用以清償銀行的貸款以及由此產生的一切訴訟、處置抵押物變現時產生的相關費用等。
3、信用會受到影響。以公司為借款人的,該公司在全國銀行信貸咨詢系統中會被記錄在案;以個人名義貸款的,會在全國個人徵信咨詢系統中被記錄逾期貸款。
(2)農村信用社貸款幾年時效擴展閱讀
貸款還不上,我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措施
1、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查詢是人民法院向銀行、信用合作社等單位調查詢問或審查追問有關被申請人存款情況的活動。
凍結是人民法院在進行訴訟保全或強制執行時,對被申請執行人在銀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單位的存款所採取的不準其提取或轉移的一種強制措施。
劃撥是人民法院通過銀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單位,將作為被申請執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規定的數額劃入申請執行人的賬戶內的執行措施
2、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3、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被申請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
查封是人民法院對被申請執行人的有關財產貼上封條,就地封存,不準任何人轉移和處理的執行措施。
拍賣是人民法院以公開的形式、競爭的方式,按最高的價格當場成交,出售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變賣是強制出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以所得價款清償債務的措施
Ⅲ 在農村信用社貸款逾期不還,其追訴期有多久
信用社貸款屬於借款合同糾紛,適用兩年的訴訟時效。即從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內銀行沒有催收的,就超過訴訟時效,起訴後,法院也將不再支持其訴訟請求。不過,如果銀行在貸款到期後一直催收的,不存在超過訴訟時效的問題。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銀行有專門的法務部門,對所有貸款都會進行有法律效力的催收,不會超過訴訟時效的。
(3)農村信用社貸款幾年時效擴展閱讀:
我國刑法分則條文中對法定刑的規定包括幾種不同的情況:
在一種犯罪有幾個量刑幅度的情況下,應當按照犯罪的實際情況確定追訴時效期限的長短,即犯罪符合哪一個量刑幅度,就應當以那個量刑幅度的法定最高刑確定追訴時效的期限。
不受追訴時效限制的情況。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時效中斷。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後罪之日起計算。在一般情況下,追訴時效的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但是,如果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追訴時效的期限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還要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條文去確認刑事最高刑。
Ⅳ 欠信用社貸款時效幾年
欠信用社貸款時效是3年。
《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拓展資料: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如果該貸款已經超過訴訟時效,法院不具有勝訴權,而不是訴權。換句說,信用社向法院起訴要求你償還借款,法院還是會依法受理,在庭審或答辯時,債務人或擔保人提出訴訟時效的抗辯,法院會依法審理查明是否存在時效中斷、中止的情況,如果沒有這些情況並且已經過了訴訟時效,法院會依法判決駁回訴訟請求,如果審查後沒發現存在中止、中斷的情況,而且超出訴訟時效,法院會對案件繼續審理。
信用社一般指農村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英文名稱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中文簡稱農村信用社、農信社)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
關於信用社工作的具體內容如下:
農村信用社是獨立的企業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農村信用社債務承擔責任,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其財產、合法權益和依法開展的業務活動受國家法律保護。其主要任務是籌集農村閑散資金,為農業、農民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依照國家法律和金融政策規定,組織和調節農村基金,支持農業生產和農村綜合發展,支持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社員家庭經濟,限制和打擊高利貸。
農村信用合作社是銀行類金融機構,其特徵是以吸收存款為主要負債,以發放貸款為主要資產,以辦理轉賬結算為主要中間業務,直接參與存款貨幣的創造過程。農村信用合作社又是信用合作機構,所謂信用合作機構是由個人集資聯合組成的以互助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機構,簡稱「信用社」,以互助、自助為目的,在社員中開展存款、放款業務。信用社的建立與自然經濟、小商品經濟發展直接相關。由於農業生產者和小商品生產者對資金需要存在季節性、零散、小數額、小規模的特點,使得小生產者和農民很難得到銀行貸款的支持,但客觀上生產和流通的發展又必須解決資本不足的困難,於是就出現了這種以繳納股金和存款方式建立的互助、自助的信用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