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個稅住房貸款利息可以專項附加扣除,怎麼確定是首套住房貸款 已經畢業了想報考個稅師(個稅計算)
來源:祥順財稅俱樂部
個人所得稅——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如何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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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十四條和第十五條的規定,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但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0個月,且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享受扣除的方式為:
1)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注1:所稱首套住房貸款是指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
注2: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網站於2019年1月16日發布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200問》中第52個和第57個問答很好地說明了如何理解「首套住房貸款」和「只能享受一次扣除」兩個問題。
(1)問:首套房的貸款還清後,貸款購買第二套房屋時,銀行仍舊按照首套房貸款利率發放貸款,首套房沒有享受過扣除,第二套房屋是否可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答: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相關規定購買的第二套住房,可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2)問:如何理解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答:只要納稅人申報扣除過一套住房貸款利息,在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信息系統里存有扣除住房貸款利息的記錄,無論扣除時間長短,也無論該住房的產權歸屬情況,納稅人就不得再就其他房屋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案例1】婚前一方發生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
張明和袁麗於2018年10月結婚,在兩人結婚之前,袁麗在上海購買了一套住房,每月發生了首套住房貸款利息5000元,張明未曾用住房公積金或商業銀行貸款購房,結婚後,兩人一直住在張明所購的別墅內。
解析:
袁麗在上海購買了一套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符合《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的「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住房貸款利息支出」的情形,可以享受專項附加扣除1000元/月。
可以選擇由袁麗本人扣除,也可以選擇由其配偶張明扣除。
【案例2】婚前分別發生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
李奇和袁梅於2019年10月結婚,但兩人在2018年分別購買了住房,發生了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
解析:
李奇和袁梅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後可以選擇李奇或袁梅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李奇、袁梅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該對夫妻2019年10月可能扣除金額如下表所示:
㈡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必須是首套房嗎
必須是首套房。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規定,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的是首套房的房貸利息,而第二套或第三套房的房貸利息是不可以抵扣個稅的。在申請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時,需要上傳購房的按揭合同,如果未獲批准,說明不是首套房貸款,那麼就不能扣了。
個稅抵扣首套房貸怎麼認定?
首套房貸是指首套享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
可以享受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的認定情況:
1、納稅人目前只有一套房子,並且是第一次用貸款購買的;
2、納稅人現在擁有多套住房,但第一套住房按照首套房子按揭支付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