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第一批「老破小」已滿70年,產權到期後房子歸誰上海已有案例
文:新月
近二十年來,隨著房價的快速上漲,「買房難」已經日漸成為大眾都普遍認可的事實。據全國房價行情網站數據顯示,我國前50城的平均房價已達1.9萬/平,這意味著購買一套普通房產的總價已接近200萬,僅三成首付款就高達60萬。
正因如此,實業家曹德旺才直言不諱的表示,現在的年輕人生存壓力很大,清空長輩的錢包都不見得能湊夠房產的首付,就算勉強能支付首付,未來二三十年也要一直為銀行打工。不得不說,曹德旺的話說進了無數人的心坎里。但回過頭來看,我們還是要面對房價高得離譜的現實。
房子這么值錢,自然是希望永久擁有,但在我國,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是分開的,土地歸國家所有,而房子是屬於業主的。這里就出現了一個問題,70年到期後,房子到底歸誰?
一般民用住宅的產權是70年,但很少有人能買到完整的70年產權的房子,因為產權是從土地成功出售的那一刻開始計算的,而開發商拿地之後,可能不會馬上就蓋樓盤,也可能會花好些年來蓋房,然後又經過好幾年才賣出去。
所以,購房者所購房屋的產權不足70年,能有超過60年的都很難得,而此前國家的規定是,房屋產權到70年就到期了,國家有權收回土地另作他用。這讓很多人感到焦慮,覺得房子遲早都會不屬於自己。
其實這種擔心是多餘的,因為70年產權只是前期的一個期限,並非到期後就會失去這套房子,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中就有規定:70年期限到期後,可自動續期,續期需要繳費。雖然土地使用權可以自動續期,但大家也是要繳納一定費用的,那就是「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據了解,在土地使用權到期前,需要向有關部門申請續期,經有關部門審批後,業主可以重新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繳納土地出讓金,辦理續期登記等手續。值得一提的是,過去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費由自然資源部代徵收,自2021年5月21日起,由相關稅務部門代收。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盡量不要在土地使用權到期之後再去續期,因為按照規定,等到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國家有權無償收回的。當然,為了保障人民的利益,相信國家不會輕易收回房屋,但為了保險起見,我們還是應該積極繳納土地出讓金,防止土地使用權到期。
而且,早在2016年,我國國土資源部就提出了一個關於住房產權「過渡方案」,明確提出產權到期後無需主動申請續期,更不用說繳納各種費用。雖然該方案不是立法規定,但也是一個有力的參考。
產權問題有了答案,那麼我們也能夠想像有著70年房齡,那房子已經是另一番景象了,完全可以用「老破小」來形容。國內的城市,有些商品房是建於1950年代,這也意味著這些房屋的房齡已經達到了70年左右。
這時候的房不僅居住的舒適度大打折扣,有的還變成了危房,並不適合人們居住,而且過去建造的房屋,比如公共區域,或者是消防通道,以及一些設計都比較落後。
由於我國的地域差異,處理方案也會有所不同,上海有兩個社區的建成時間特別早,一個是彭浦新村,於1958年建成,到2021年已經建成63年了,另一個是曹楊新村,1951年建成,到2021年剛好就滿70年了。
曹楊新村採用的是翻新修繕的方案,因為整體上還能居住。那將近70歲的彭浦新村是怎麼做的?靜安區的有關部門在彭浦新村的所在地,把房子拆了重新蓋,也就是所謂的「原拆原建」。
原拆原建即房屋翻建,指按原建築面積,在原房屋位置翻建新房屋。居民先通過在外租房過渡等方式搬出老房子,然後由政府將老房子拆除,在原地重建。然後等房子建成後,居民再搬回來的一種改造方案,改建原則是「拆一還一」。
這兩個小區的選擇方案不同,但相同的地方是,在產權到期後,官方將土地收回作他用的情況並沒有發生,房主手中的房子並沒有失去,房屋產權也順利續期。
不過,房子能夠翻修是最好,因為這不僅會把房子變成新房子,而且還會改變建造年份,這會直接影響到房屋的買賣,比如貸款期限,以及新房和老房的價格差別也就會更大。
但是其他「地方」財政不那麼充裕,估計會難以向上海市學習。目前而言,還有一個處理方案,即老舊小區改造,也就是把20年以上的房子進行翻修加固,安裝電梯等等。但問題是,到幾十年以後,舊改工程還會有嗎?所以70年後,房屋老舊的問題該怎麼解決,目前還是個未知數。
綜上所述,70年產權不是我們最應該擔憂的問題,房產證上寫的誰的名字,房子就是誰的,只需要等到年限期滿時根據規定來處理就行。當然,要是被拆遷了還能拿補償款,也不虧,你說對吧?
Ⅱ 1958年出生的還能貸款么
一般超過六十歲,
過了退休年齡了,
銀行不會給貸款。
私人貸款也很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