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房貸沒還清就離婚了,沒還清的房貸怎麼處理,
一、夫妻共同購得的房產屬共同財產,如無其他約定,兩人各佔一半的份額。如在房貸未完清時就要離婚,那就先要確定離婚後誰承擔所余欠款的還貸的責任。再將前段的共有部分進行分割。各得50%。由新的產權所有人付給對方的應得部分。如都不能或不願承擔餘款的還款責任,則只能出賣。出售後將所實得價款金行分配,還貸責任則隨出賣而轉變還貸人。
二、依據《新婚姻法解釋三》
第十六條 夫妻之間訂立借款協議,以夫妻共同財產出借給一方從事個人經營活動或用於其他個人事務的,應視為雙方約定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離婚時可按照借款協議的約定處理。
❷ 夫妻雙方買房按揭貸款兩個人簽名的,貸款還沒還清。離婚後,女方需要承擔房貸的還款嗎
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夫妻二人關系存在期間的話,若是夫妻之間一人以個人名義負債買房,那房屋的按揭貸款的負債應該由夫妻雙方共同來承擔。如果兩個人感情破裂,離婚了,該負債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來負債,共同償還。但是如果夫妻雙方經過協商可由其中一方進行償還,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來進行償還的。
關於夫妻貸款離婚後問題,分析如下:夫妻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都應該一起納入分配。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夫妻二人關系存在期間,若是夫妻之間一人以個人名義負債買房,那房屋的按揭貸款的負債應該由夫妻雙方共同來承擔。
《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夫妻雙方經過協商可由其中一方進行償還,可以到銀行辦理轉貸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