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欠錢官司法院判決生效了,按同期銀行貸款利息雙倍還合法嗎怎麼有人告訴我是不能超過15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的規定,被執行人在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規定的期間內不履行給付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債務利息。g履約延遲期。被執行人未在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規定的期限內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繳納延期履行費。
第二百五十四條人民法院採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的執行措施後,被執行人仍不能清償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五十五條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規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採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其採取限制性退出措施,在信用信息系統中記錄,通過媒體發布。關於不履行義務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的信息。
(1)訴請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歸還欠款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的規定,被執行人未按照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規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有關證言。被執行人的債券、股票和基金份額。
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況扣押、凍結、轉移、變更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或者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的義務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轉移、變更財產時,應當作出裁定,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四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照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規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有權從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的義務中扣回被執行人的收入。履行義務。但是,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受扶養人的必要生活費。
人民法院截留、提取收入,應當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裁定。
第二百四十四條被執行人未按照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規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或者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的財產。履行義務。但是,被執行人及其受扶養人的生活必需品應當保留。
採取前款措施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⑵ 貸款還不上,被起訴到法院,判決後還計算利息嗎
看判決怎麼下的,通常計算利息到清償結束日。
⑶ 買賣合同主張逾期付款利息的以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是一年還是多少
法律分析:「同期」指欠款發生日與所對應的央行公告基準利率日必須是在同一個時期「同期」央行掛牌公告的貸款基準利率檔次有許多,一年(含)以內,一至五年(含),五年以上。期限不同,利率也不同。期限越長,利率越高。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四條 第四款 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或者該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出賣人以買受人違約為由主張賠償逾期付款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參照逾期罰息利率標准計算。
⑷ 欠款不還,我可否主張四倍於同期貸款利率的利息求解答
可以,但是違約金與逾期利息(或利息損失)之和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
法律既要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又要維護社會公共利息,防止當事人濫用權利造成事實上的不公。依照我國《合同法》第114條第2款的規定,高額違約金調整的標準是守約方的損失。借款合同是特殊的合同,其標的物是貨幣,對於出借人來說,借款人未依約還款,所遭受到的損失是借款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對民間借貸借款利息進行了限制,原因就在於民間借貸比銀行貸款更容易借貸,其風險性更高。為了規範金融市場,防止高利貸現象,需要對盲目的逐利行為進行約束。《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最高不超過銀行同期利率的四倍,當事人約定的利息和違約金加起來如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則屬於變相地放高利貸。
因此,當事人既約定逾期利息(或利息損失),又約定違約金的可以同時支持,但兩者之和不能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對超出部分不予保護。如約定的逾期利息(或利息損失)或者違約金其中一項就已經達到或者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則只支持一項即可,對另一項應予以駁回。
⑸ 欠款不還可以起訴要利息嗎
欠款不還可以起訴要利息。欠款能否主張利息需要根據不同的情況來確定,如果債權人催告債務人還款後,債務人及時將欠款還清的,債權人是不能主張利息的;如果債務人在債權人催告利息後逾期還款的,那麼債權人是可以主張利息的。
法律分析
欠款如果來源於借款合同,且合同對利息有約定,則可以以合同為主要依據計算利息,債務人可以依此來主張利息;如欠款來源於借款合同,且借款合同沒有約定利息,也沒有規定還款期限的,需分兩種情況:借款合同對利息和借款期限均無約定,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張還款催告的合理期限內,借款人及時償還欠款,債權人不能主張利息。關於借貸雙方如果約定不支付利息或者沒有約定利息的情況下,應視為借款人無償佔用的規定僅限於借款期內利息,但對於逾期利息,並不因為借款期內利息約定條款的有無而決定是否支付。借款期內約定不支付利息或者沒有約定利息,也並未約定還款期限的無償借貸,在出借人催告並給予合理期限後,借款人仍不歸還,則已構成遲延履行,需承擔遲延履行責任,即逾期利息。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 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並主張,但是總計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一條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⑹ 判決歸還欠款支付利息「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的說法,執行時應按哪一時間檔進行計算
執行時間檔進行計算方法:
第十四條 貸款利息的計收:
貸款人和借款人應當按借款合同和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計息規定按期計收或交付利息。貸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時,從展期之日起,貸款利息按新的期限檔次利率計收。
利息計算依據:
1;你可以要求支付利息,這決定權在你,你主張就可以,你不主張就沒有。可以從工資里執行,一般是不影響到被執行人基本生活的。
2;按固定收入比例執行,工資越高執行比例越高,收入少則比例就少。著個比例是按當地最低收入來計算的,不固定。
3;如果之前約定一分五的利息是可以的,但是計算依照同期銀行利率的倍數為依據。如果你在此前有約定的可以要求同期銀行利率的4倍來計算是受法律保護的,如果之前沒有約定,現在執行,只能按照現在同期銀行利率來執行,超出部分的利率法院不會給你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