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民間借貸中計算復利合法嗎,有什麼限制條件
利滾利也叫復利,計算復利是高利貸的主要收入來源,出借人在出借款項時就會約定,借款人一旦逾期還款的,逾期利息就是復利的開始。新聞報道中的有些案件,有人因高利貸被逼自殺,借款數額最初本金僅有幾千元,短時間利滾利,滾到幾萬,十幾的比比皆是,均是通過計算復利的方式算來的。那麼,民間借貸中計算復利合法嗎,有什麼限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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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中計算復利合法嗎,有什麼限制條件?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李莉律師解答:
民間借貸中,把借款人所欠的利息計算為本金後再計算利息的叫復利,俗稱「利滾利」,有的形象的說法也叫「驢打滾」,但是法律正式的名稱叫復利。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在民間借貸中允許利滾利,也就是可以計算復利,但是也有限制,計入本金的利息不能超過年利率24%,超過部分不能計入本金,因為民間借貸利率最高不得超過年利率的24%。這樣規定本質上還是為了防止高利貸。
按最初本金計算,借期屆滿時總利息不能超過年利率的24%,實際上也就是說,如果約定的利率較低的,可以允許多次利滾利,但多次利滾利之後產生的總利息,仍然從最初本金計算不得超過年利率24%計算的利息。
李莉律師解析:
計算復利並不違法,但是也不能沒有限制,總計的利率仍然不能超過年利率的24%,否則超出部分仍不受法律保護。理由是:
1.禁止復利沒有法律依據。如前所述,我國法律中並無關於復利的禁止性規定。在私法領域,法無禁止即為許可,因此一概否定復利缺乏法律依據。
2.從經濟學角度講,利息是因出借人暫時放棄貨幣的使用權而獲得的報酬,利率作為利息與本金的比例,被視為貨幣作為一種商品的價格。單利和復利僅是利息的兩種計算方法,如果當事人自願採取這種方法計算,又不超過法定最高限度,沒有理由不予允許。
3.從形式上看,將前期借款本息合並一起出具新的借條,可以看作雙方對以前已經發生的借款的結算和確認,是對以前債權、債務關系一次總的處理和新的認識,不違反當事人意願,符合合同自由和意思自治。
4.無論是銀行貸款還是民間借貸,利息的本質都是相同的,都是借款人使用貨幣應支付的報酬。既然銀行貸款允許計收復利,民間借貸就無禁止復利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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