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請問貸款合同可以修改固定利率和浮動利率嗎
可以改。根據政策規定,銀行會在2020年3月1日開始陸續回訪貸款客戶,確認客戶的貸款方式是否選擇改變,客戶可以自主決定是選擇固定房貸利率也可以選擇是浮動利率。
這種變更只有一次機會,自己可以根據自身的情況加早拍納以選擇。但是2020年以後的貸款利率客戶無法選擇固定利率,只能選擇浮動利率。
(1)貸款合同貸款利率浮動變更合同擴展閱讀:
浮動利率的特點
1、利率調整賀含可以及時反映資本市場上資金的供求狀況;
2、借貸雙方承擔的利率變動的陸沒風險小;
3、有助於金融機構及時根據市場利率的變動情況調整資產負債規模及企業融資決策;
4、有助於中央銀行及時了解貨幣政策的效果並做出相應的政策調整。
B. 房貸利率降低了可以重新簽合同嗎
這幾年房貸利率不斷地下降,已經從原來的5%甚至6%下降到了4%甚至4%以下,這對於即將買房的人來說是好事,但是對於那些正在還貸款的人來說,添堵,因為自己並沒有立馬享受到低利率的福利,就想跟銀行重新簽合同。
房貸利率降低了可以重新簽合同嗎?
房貸利率降低了不需要重新簽訂借款合同,並且也不能夠重新簽合同,銀行的規定是僅就變更事項簽署補充協議,未變更事項與原合同保持一致,原合同繼續有效。申請房貸時,房貸利率是需根據貸款人名下的住房和貸款情況進行評估。
LPR利率調整影響:
【1】對於審批通過但還未發放貸款的客戶,將按照最新的LPR及合同約定的加減點值進行貸款發放。
【2】對於存量房貸客戶,按照合同約定調整客戶房貸利率,若客戶簽署合同時選擇的是浮動利率,按照合同上所約定的重定價周期進行調整,若客戶簽署合同時選擇的是固定利率,其房貸利率固定不變。重定價日一般是每年1月1日或貸款發放日在每年的對月對日。
個人購房貸款的重定價周期是指浮動利率貸款的利率進行重新調整的周期,周期的選擇建議結合市場情況和本筆貸款實際自主判定。個人購房貸款轉換時可以重新約定重定價周期和重定價日,商業性個人購房貸款重新約定後的重定價周期最短為一年。
重定價周期除最短1年外,也可以選擇2年、3年、4年和5年。掌銀渠道個人購房貸款的重定價周期可以選為1年,如有其他需求,請聯系原貸款經辦行。
最後提醒:若是打算貸款買房,在市場LPR較低的時候是最合適的,再者是貸款利率是否下調或折扣,請與貸款行、客戶經理或當地網點聯系核實。
C. 央行宣布貸款利率大調整 你的房貸合同要改了
12月28日上午,央行發布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機構應與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客戶就定價基準轉換條款進行協商,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
每經小編注意到,LPR報價上一次變動是在11月20日:1年期品種由4.20%下降到4.15%;5年期品種由4.85%下降到4.80%。
分析師張大偉當時分析表示,5年期LPR的降低意味著購房剛需族100萬貸款30年,平均月供減少30元,30年合計減少月供10890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中國證券報報道,在改革後,LPR逐漸成為新增貸款定價基準。LPR與MLF利率掛鉤,後者的變動對LPR、進而對信貸市場利率有重要影響。面對MLF利率、央行逆回購利率相繼下調,一些研究人士認為,降息周期可能已經開始。
中金公司固收研究團隊指出,從歷史情況看,央行逆回購利率下調通常不會一次就結束,新的一輪降息周期可能已開始。
華泰證券張繼強表示,MLF利率存在繼續小步下行空間,以引導LPR繼續走低。不過,相關政策操作仍需防止「通脹預期擴散」,應維持「常態貨幣政策」。
不過,LPR降低的主要目的是未來引導實體經濟利率降低,降低資金成本,並不是為了刺激樓市。
早在8月央行便表示,
定價基準轉換後,全國范圍內新發放首套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不得低於相應期限LPR;二套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不得低於相應期限LPR加60個基點。
D. 央行宣布貸款利率大調整 你的房貸合同要改了
日前,為深化利率市場化改革,進一步推動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運用,央行就存量浮動利率貸款的定價基準轉換為LPR發布了公告。
公告表示,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機構應與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客戶就定價基準轉換條款進行協商,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可為負值),加點數值在合同剩餘期限內固定不變;也可轉換為固定利率。其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定價基準轉換應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前提下,盡可能以簡便易行的方式變更原合同條款。
明年8月底前完成轉換
為進一步深化LPR改革,人民銀行發布了〔2019〕第30號公告,推進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平穩轉換。其中,存量浮動利率貸款,是指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機構已發放的和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的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不包括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自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機構不得簽訂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合同。
記者注意到,定價基準只能轉換一次,轉換之後不能再次轉換。同時,已處於最後一個重定價周期的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可不轉換。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原則上應於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具體來看,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為LPR,除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外,加點數值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加點數值應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與2019年12月發布的相應期限LPR的差值。從轉換時點至此後的第一個重定價日(不含),執行的利率水平應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即2019年12月相應期限LPR與該加點數值之和。之後,自第一個重定價日起,在每個利率重定價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個月相應期限LPR與該加點數值重新計算確定。此外,金融機構與客戶協商定價基準轉換條款時,可重新約定重定價周期和重定價日,其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重新約定的重定價周期最短為一年。如存量浮動利率貸款轉換為固定利率,轉換後的利率水平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其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換後利率水平應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
定價基準如何轉換?
據了解,公告發布之日起,銀行應盡快制定存量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工作計劃,包括系統配套、人員培訓等,同時通過多種渠道(包括官網和網點公告、簡訊、郵件、手機銀行和電話通知等)告知客戶,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前提下,盡可能以簡便易行的方式變更原合同條款。具體來看:
1、定價基準轉換為LPR的,LPR的期限品種依據原合同的借款期限確定,確定後在合同剩餘期限內不再調整;2、加點數值為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與2019年12月LPR的差值(可為負值),在合同剩餘期限內固定不變;3、轉換時點利率水平保持不變;4、借貸雙方可重新約定重定價周期和重定價日,重定價周期最短為一年。
值得一提的是,同一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在2020年3月到8月之間任意時點轉換,均根據2019年12月LPR和原執行的利率水平確定加點數值,加點數值不受轉換時點的影響,銀行和客戶可合理分散辦理。
央行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大多數存量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重定價周期為1年且重定價日為每年1月1日。以此為例,若某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原合同期限20年,剩餘期限為8年,原合同約定的利率為5年期以上貸款基準利率上浮10%,現執行利率為4.9%×(1+10%)=5.39%。2019年12月發布的5年期以上LPR為4.8%。
如果借貸雙方確定在2020年3月30日轉換定價基準,且重定價周期仍為1年,重定價日仍為每年1月1日,那麼加點幅度應為0.59個百分點(5.39%-4.8%=0.59%)。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執行的利率水平仍是5.39%(4.8%+0.59%)。
在此後的第一個重定價日,即2021年1月1日,按照重新約定的重定價規則,執行的利率將調整為2020年12月發布的5年期以上LPR+0.59%,此後每年以此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