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二戰後,日本戰敗為什麼我國放棄日本的戰爭賠款
不能說是一點賠款也沒有,他不是不賠,真是一分錢都沒有,戰後又有天災,被原子彈炸,燃燒彈東京全炸平。戰敗了那日元就相當於廢紙,全國拆了全部剩下的還沒炸的4萬多台機器一半給了中國,當時都是有影相資料的,到了上海。日本的剩下的唯一一艘驅逐艦雪風號也移交給了我們。後來蔣介石越來越不行,麥克阿瑟一看,就先讓日本暫停對中國的賠付,先看看再說。
當然了,那點也是杯水車薪,後來因為國民黨敗退台灣,日本突然有腦子了,使一壞 跟國民黨說那你要賠款的話我就不跟你談了,我就跟共產黨談,因為那時候是出於政治上了考慮而不是為了那兩錢所以就沒要,而我們呢,我們周總理也以非常寬宏大量的態度 不要日本賠款了,當中涉及很多敏感話題啊就不多說了,日本雖然沒有賠款給中國但是日本是懷著對中國的愧疚,給了中國大量的援助和無息貸款,在我們改革開放初期起到了很大很大的作用。我們的改革開放要比 越南 印度的改革開放要成功的多,其中兩個重要的原因一就是我剛才講的,二就是華僑咣咣咣拚命砸錢投資,世界上沒有一個像中國這樣的國家外面飄著那麼多有錢的。我們的華僑真的很愛國啊,插一句 我們的華僑愛國是無條件的,先是被康有為坑,完了孫中山又革命又在華僑中募集了大量錢物,然後抗戰很多華僑也通過很多種形式方式給了很多援助,改革開放,喜極而泣回國又拚命投資砸錢。那種感情是我們沒經歷過的,無法真正體會到,但是華僑同胞們真的真的愛這個國家。愛這塊土地。
在改革開放初期,日本給了中國300多億美元的援助,和上千億美元的無息貸款,無息貸款最後不是沒要,是我們沒還,絕大部分都沒還。大量的援助了中國,就是懷著對中國的愧疚。那時候的美元可比現在值錢的多的多的多啊。超過中國從鴉片戰爭開始有史以來對外賠款的上百倍。他那這個當做戰爭賠款。回到題目 中國儒家文化也氣到了很大的作用,就是寬宏大量,不像那些能征善戰的少數民族 ,你打我了就不行,就跟你干 打服了你還不行還得把你滅了。
Ⅱ 為什麼日本願意低息無息的貸款給中國
因為,中國放棄日本戰後的戰爭賠款,其實是大國施壓造成的。日本雖然在對戰爭反省的態度上與德國有差異,但是對中國及其他國家是有愧疚的,因此,向中國提供了巨額的ODA國家援助性貸款,不僅低息,或無息,很大的額度是無需償還的。這筆錢在中國經濟起飛起了重要作用。
Ⅲ 日本援助中國有什麼好處
自1979年以來,日本是中國最大的援助國,中國是日本最大的受援國,中國的外來援助中有66.9%來自日本。自1979年以來,日本政府已經向中國提供了總額約達27000億日元(約合2000多億元人民幣)的政府開發援助。
這確實是不可動搖的現實。
雖然我們一直對日本抱持敵意,但是日本人真的無私地在贖罪嗎?
下面是我覺得的一些原因。
日本的援助有一部分是無息的,是對中國放棄了對日本戰爭賠償的要求,以援助方式來作一些補償。還有部分援助是有息的,是商業貸款。也就是說,日本起到了銀行的作用。這是一個互惠的關系。
日本和中國面臨共同的西方威脅。作為亞洲同盟必須休戚與共。當年日本田中角榮政府打開中日邦交的大門是有誠意的。當年周恩來代表中國政府不提戰爭賠償先決條件,是要打破美國外交封鎖的困難格局。
中國是日本的最大貿易夥伴。促進中國的經濟發展,使得日本在中國的市場擴大化,也刺激了日本本國的經濟。
緩和中日關系,使得日本能從中國進口到一些國內稀少的資源,而不需要花大價錢向西方國家購買。
總結一下,作為日本最大的貿易國,最強的鄰居,和中國打好關系,對日本來說是很有必要的。同時,這種關系帶給日本的好處,絕對不會比他付出的少。我們要正確認識日本的援助,不能拘泥於過去,要充分利用這種關系,從日本得到先進的技術和經驗,壯大自己。
Ⅳ 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後,我國為什麼放棄了日本的賠款
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向全日本廣播,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無條件投降,9月2日上午9時,日本外相重光葵代表日本天皇,陸軍參謀長梅津美治郎代表日軍大本營,在密蘇里號主甲板簽署投降書。
若不是當年我國主動放棄戰爭賠款,恐怕也不會有無息貸款的經濟援助。
Ⅳ 日本對中國戰爭賠款沒賠是怎麽回事
新近出版的《黨史文匯》刊物刊登署名「王先勇」的文章,披露了二戰後中國放棄對日戰爭賠償要求的始末,指出中國政府放棄戰爭賠償,是從當時大局出發顧全民族大義之舉。
中日甲午戰爭結束後,清政府以戰敗國的身份付給戰勝國日本2.3億兩白銀作為戰爭賠償,這相當於當時清朝國庫3年的財政收入。靠這筆錢日本大力發展了重工業、軍火工業和教育事業。然而,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飽受侵略戰爭蹂躪的中國卻沒有得到日本應有和及時的戰爭賠償。此後,由於時事變換,最終中國放棄了對日本的戰爭賠償要求。回顧這段歷史,不能不引起世人的深刻思考和感嘆!
美國違背諾言,從中作梗
日本發動的侵略戰爭給中國人民帶來了深重的災難,按照有關國際法和國際慣例,日本理應對中國人民進行賠償。
需要指出的是,在處理歐洲戰事賠款問題上,英美聯合起來與蘇聯分庭抗禮,而在太平洋戰場和處理日本問題上,美國認為其在對日戰爭中起了巨大作用,便以盟主的身份自居。盡管蘇聯憑借自己的實力和當時的地位與美國採取抗衡的態度,但美國採取有關措施和步驟,使之握有對佔領日本和處置問題的實權,操縱和包攬了日本賠償等事宜。當時的國民黨政府雖然表面上躋身四強,但在賠款事宜中所起的作用很有限。
1945年由中、美、英三國發布的《波茨坦公告》中,第一次明確了日本賠償的原則,日本可以保留維持其經濟運轉所必須的工業設備和實物,其餘的可以用來賠償。
戰後初期,美國對於日本賠償的態度還相當積極,後來稍有動搖,但還是於1947年4月4日採取單獨行動,發動了「先期拆遷」。可是隨著美、蘇對立日益尖銳,再加上中國人民解放戰爭順利進展,美國的外交政策就有了根本性的轉變。在遠東方面,美國亟盼建立一個反蘇反共的基地,而環顧全球,只有在它控制下的日本最符合這個條件。於是扶持日本、抵賴賠償,就成為美國的基本方針。
本來,按照1946年3月美國政府所制定的「臨時賠償方案」,「先期拆遷」計劃將提日本工業設備實物的30%作為直接受日本侵略國家的賠償物資,其中中國可得15%。但是,隨著時局的變化,美國為自己狹隘的戰略所考慮,對這個30%的賠償范圍一減再減。最後中國只得到了微不足道的一部分。這期間國民黨政府派出的中國首席代表吳半農多次嚴正交涉。但美國一意孤行,不予理會。
中國戰時損失,據國民黨行政院賠償委員會的估計,按當時價格計算,不下620億美元,而中國分得的賠償物資才約值2250萬美元,只佔萬分之三。中國分得的賠償物資中,最大、最新、最完整、最切合需要的成套設備首推吳港「11—5—5」海軍兵工廠的1.5萬千瓦發電設備一套;其次是同廠的200噸碼頭式起重機一具。中方得到通知後,立即派了幾位專家前往拆遷。就在這兩套設備拆卸時,美國政府於1949年5月13日向盟總頒發臨時指令,取消了「先期拆遷」計劃的執行,停止了日本對各盟國的賠償。至此,戰後對日索賠的事宜實際上已被美國腰斬。
國民黨為己私利,出賣民族大義
1949年下半年,美英協調策劃單獨對日媾和。此時,中國的局勢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人民解放戰爭節節勝利,國民黨政權土崩瓦解。12月底,國民黨當局全部撤到了台灣。至1950年4月,印度、英國、印尼等國家承認了新中國。朝鮮戰爭爆發,美國加緊了單獨對日媾和的工作。
在抗日戰爭結束之初,作為當時國民黨政府首腦的蔣介石,也曾有過對日索賠的打算。此時,台灣當局為得到美國的支持和幫助,在日本賠償問題上一改原來的積極立場,轉而專看美國的臉色行事,對美國對日和約七原則和備忘錄採取「無可奈何」的態度——關於賠償問題,台灣當局表示可酌情核減或全部放棄。
國民黨對日索賠態度的轉變,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還在於蔣介石堅持反共而對日本反共政府採取的所謂寬大、不進行報復的政策,以實現它以中國合法政府的身份參加對日和約的簽字。因為日本曾在此前威脅說,要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談判,簽訂雙邊條約。其實,這是外交家出身的日本老官僚吉田茂玩的一個陰謀,目的是迫使台灣當局在談判中作出讓步,放棄戰爭賠償,與日本媾和。
1952年2月17日,台灣與日本和約談判正式開始。談判幾經周折,台灣當局多次妥協讓步,綜觀整個簽約過程,台灣當局為求得一個所謂「中國合法政府」代表的形象,處處委曲求全,步步退讓,為一黨一派之私利出賣民族大義,在戰爭賠償等實質問題上徹底放棄,令每個正直的華夏子孫羞愧。
中國政府從大局出發,放棄戰爭賠償
1952年4月27日,台灣當局與日本簽訂所謂的「日華條約」,雙方宣布「結束戰爭狀態」,建立所謂的「外交關系」,對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給予了強烈的譴責。而此時,中國大陸與隔海相望的日本的關系還處於冰凍期。日本政府追隨美國採取敵視新中國的政策,為實現中日邦交正常化設置了不少障礙。
隨著民間貿易與文化交流的不斷發展,到60年代前期,中日交往實際上進入了半官半民階段,恢復日中邦交已為期不遠。但恢復邦交,必然要對戰後日本賠償問題作出決定。在這一問題上,我國領導人表示了向前看的姿態。
1971年10月25日,第26屆聯合國大會恢復了中國在聯合國的一切合法權利,並立即將蔣介石的代表從聯合國的一切機構中驅逐出去。中國成為聯合國成員國和安理會常任理事國。70年代初,由於國際戰略格局發生變化,美國外交政策實施了兩項重大轉變:一是美國承認中國並對建立外交關系進行談判;二是徵收10%的進口稅,主要目的是打擊日本,同時停止美元和黃金的兌換。這兩項與日本關系極為密切的政策出台,美國人事先卻沒有打個招呼,而是以一種突然襲擊的方式,狠狠打擊了精神上毫無准備的日本。這一切大大刺激了日本政界。他們不能不反躬自問,對華政策上緊跟美國是否做錯了。
不久,不得人心的佐藤政權垮台,田中角榮出任內閣總理大臣。田中就職後立即宣布把日中邦交正常化作為自己的首要任務。隨著邦交正常化時機的成熟,戰爭賠償問題又一次擺在中日兩國政府的面前。
在田中訪華之前,他曾表示,如果對方提出賠償,只要數額適當,他打算賠!
1972年7月以後,中國為實現與日本邦交正常化進行積極的准備,周恩來總理就放棄戰爭賠償問題作了下述指示:第一,中日邦交恢復以前,台灣的蔣介石已經先於我們放棄了賠償要求,共產黨的肚量不能比蔣介石還小。第二,日本為了與我國恢復邦交,必須與台灣斷交。中央關於日本與台灣的關系,在賠償問題上採取寬容態度,有利於使日本靠近我們。第三,如果要求日本對華賠償,其負擔最終將落在廣大日本人民頭上,這樣,為了支付對中國的賠償,他們將長期被迫過著艱難的生活。這不符合中央提出的與日本人民友好下去的願望。
周總理的態度體現了中國共產黨的博大襟懷,也代表了一個泱泱大國的寬容大度和長遠眼光。
1978年8月12日,在北京發表了《日中共同聲明》,中日兩國簽訂了《日中和平友好條約》,同年10月23日生效。二戰結束後,蘇聯從德國獲得120億美元的戰爭賠償;猶太人從德國獲得600億美元的賠償。而中國政府從中日人民世代友好的願望和長遠利益出發,放棄了賠償要求。
必須指出的是,中國政府雖然放棄了對日本的戰爭賠償要求,即放棄了1200億美元國家間的賠償要求,但是,就日本軍國主義戰爭罪行的賠償要求——1800億美元的國民賠償要求,中國政府在任何場合都沒有宣布予以放棄。這種對受害賠償要求的保留,給我們留下了一個符合國際法的向日本提出受害賠償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