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麼是影子銀行中國的影子銀行主要指什麼
陶冬踏入2012年,中國經濟的硬著陸風險和流動性涸竭風險,已有明顯的下降;但是,房地產市場風險與影子銀行風險依然存在,房地產與影子銀行像兩個定時炸彈,秒針還在跳。
關於房地產市場的困境與開發商的資金壓力,已有許多文章談及,本文將焦點聚在影子銀行身上。
影子銀行,顧名思義就是正規渠道之外的銀行中介業務。它包括銀行發生在資產負債表外的資金中介業務,和非銀行機構、個人的資金中介業務,主要包括信託產品、委託貸款和民間借貸等形式。
信託理財產品是近幾年內地風行的一種集資方式,也是房地產行業吸納民間資金的一條主要途徑。開發商啟動項目開發時,透過信託公司根據該項目的現金流設計信託產品,通過銀行財富管理公司等渠道在社會上集資。信託產品往往有房地產物業作抵押,往往有最低保證回報(遠超過銀行利息),年期一般三至五年。這類信託產品,許多就在銀行分支機構售賣,但是銀行並不擔保違約的風險。官方數據顯示信託產品兌規模為1.7萬億元,這個數字可能有低估的成分,今後兩年是信託產品到期還債的高峰期。
委託貸款是指政府、企業、個人等向銀行提供資金,再通過銀行定向地特定企業或個人發放貸款。這種貸款往往有事先約定的資金用途、利率與償還年限,銀行不過是代理人,負責貸款的發放、跟進、監督與回收,基本不承擔貸款的違約風險。目前的委託貸款總額,約為1萬億元。
民間貸款,是影子銀行中運作最復雜、種類最多變、透明度最低的一種形式。民間借貸完全繞開銀行的中介參與,由民間的資金剩餘方(大型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家及個人)向資金短缺方提供資金(房地產開發商、中小企業)提供借貸資金。民間借貸往往有長長的借貸循環,一環套一環,,由擔保公司或個人穿針引線,利率也十分高,甚至是高利貸。盡管民間借貸本身並不涉及銀行,許多資金的源頭仍出自銀行,只是貸款經過挪用和多次轉手之後,已經脫離了銀行的視野。民間債務鏈如果斷裂,相信許多銀行借貸也可能突然變成壞賬。民間借貸的規模大約在四兆元左右,去年溫州出現「跑路」事件後,民間借貸並未出現恐慌性收縮。
影子銀行乃是正規銀行業務無法滿足經濟、市場的資金需求時,因運而生的「替代銀行中介」。非正規金融中介活動由來已久,在某種程度上是正規銀行業務的補缺,滿足著一部分銀行信貸無法覆蓋的企業與個人的資金需求。不過影子銀行自2010年以來出現了爆炸性增長,時間與中國的貸款政策收縮相吻合。中國人民銀行在短短的一年多中,上調存款准備金率600基點,銀行的可借貸銀根猛然抽緊,被迫收縮貸款戰線。量化緊縮將一批企業與個人推出了銀行的大門,可是他們仍有融資的需要,於是轉向非正規中介與非貸款產品。同時,存款利率又非常地低,根本無法補償通貨膨脹所帶來的資金之貶值,於是,資金湧向非儲蓄金融產品。資金的供應與需求方一拍即合,各得其所,房地產的旺景也讓雙方放低了對風險的警惕。
影子銀行相對於正規銀行,有四個明顯的特徵:
一、資金出路中進入房地產領域的比重畸高。在信託產品和民間借貸中,業者估計起碼六成的資金最終進入了房地產領域,風險集中度極高,因此影子銀行對房市走向、房地產政策、開發商現金流十分敏感。
二、貸款期限與項目現金流之間出現資金年期錯配。大多長期的建設項目通過短期融資資本來支持,靠發新債還舊債來維持資金流。一旦貨幣環境、產業環境或自身信用出現問題,舉新債不果,則資金鏈斷裂的風險較高。
三、出資人眾多,而且通常在債務鏈上有相互影響。一旦一個項目出現違約,受牽連的面積很大,進而直接影響消費,甚至社會安定。債權人結構復雜、透明度低,勢必影響政府危機處理的時效性、有效性。
四、影子銀行多處監管的盲點。對於這些金融活動的監督、追蹤和風險控制均嚴重不足。
美國的影子銀行(主要指按揭牽連的衍生商品),曾經重創美國金融體系,並為全球經濟帶來了一場軒然大波。與美國不同的是,中國的影子銀行沒有杠桿成份,與銀行的直接聯系也小一些。不過影子銀行經營的都是從監管盲區滋生出來的復雜的金融產品,產品之間也有錯綜復雜的牽連和互動。中國的影子銀行,坐在一個尚未爆掉的房地產泡沫上,而且離一般民眾更近。影子銀行出事,估計就是大事;影子銀行出事,勢必造成連鎖反應。
將貨幣政策的重心由數量管理移回價格管理,將表外銀行業務全部回歸表內,將民間借貸納入監管體系並適當控制范圍,將利率水平拉回到適當的水平,是應該的,更是必要的。貨幣環境正常化,刻不容緩。
② 貸款業務對商業銀行的作用
信貸是商業銀行的主要贏利手段。貸款業務是商業銀行最重要的資產業務,通過放款收回本金和利息,扣除成本後獲得利潤。
由於放款脫離了銀行的控制,不能按時收回本息的風險較大,所以對信貸應在遵守合同法和貸款通則的基礎上,建立嚴格的貸款制度,其主要內容是:建立貸款關系,貸款申請,貸前調查,貸款審批及發放,貸後檢查,貸款收回與展期,信貸制裁等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的規定,我國商業銀行可以經營下列業務:
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辦理國內外結算、票據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從事同業拆借;買賣、代理買賣外匯;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及代理保險業務等。按照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從事政府債券以外的證券業務和非銀行金融業務。
(2)委託貸款利率不得畸高畸低擴展閱讀:
貸款種類:
1、根據貸款主體的不同,貸款可分為自營貸款、委託貸款和特定貸款三種。其中委託貸款指委託人提供資金,銀行作為受託人按委託人指定的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和利率等條件辦理貸款的手續,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的風險。
特定貸款是指經國務院批准並對貸款可能造成的損失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後,責成國有獨資銀行發放的貸款。
2、根據借款人信用的不同,貸款還可分為信用貸款、擔保貸款(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票據貼現等種類。
3、根據貸款用途的不同,可分為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工業貸款、農業貸款、消費貸款和商業貸款等種類。無論何種貸款,除了經貸款人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外,其他的借款人均應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