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海社保基金案涉案人員
張榮坤,原上海福禧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於2007年12月27日在吉林省松原市中級法院一審開庭,被指控犯有行賄罪、操縱證券市場罪、欺詐發行債券罪、虛報注冊資本罪等罪名,最終被判刑19年,並罰沒約16億元。
祝均一,原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2007年9月23日被長春中院認定犯有受賄約160萬元、挪用公款10億元及濫用職權罪,數罪並罰後被判有期徒刑18年。
陸祺偉,原上海勞動和社保局社保基金監管處處長,於2007年9月23日被長春中院認定受賄約100萬元,被判有期徒刑8年。
吳明烈,原新黃浦集團董事長,因牽涉華聞收購新黃埔案而被指控犯有受賄1000萬元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吉林高院二審維持原判。
王政,原中國華聞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常務副總裁,因牽涉華聞收購新黃埔案,被指控犯有單位行賄1000萬元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
韓國璋,原上海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因牽涉上海電氣案而被認定受賄600餘萬元,被判無期徒刑。
李松堅,原上海明園集團董事長、原上海電氣非執行董事,因牽涉上海電氣案而被認定挪用上海電氣(集團)總公司旗下上海電氣人力資源有限公司5000萬元以及行賄70萬元,被判有期徒刑1年半。
王成明,原上海電氣董事長,與嚴金寶、陸天明共同貪污3億元,被判死緩;受賄21萬元,被判十年有期徒刑,兩罪並罰執行死緩(吉林高院二審維持原判)。
孫路一,原上海市委副秘書長、上海市委辦公廳主任,因在社保案中為牽線搭橋角色而被認定受賄500餘萬元,被判有期徒刑15年,主要行賄人為張榮坤。
秦裕,原上海市寶山區區長,在社保案中為牽線搭橋角色,被認定受賄682萬余元,被判無期徒刑,沒收所有財產(吉林高院二審維持原判),主要行賄人為張榮坤。
王國雄,原上海工投總裁,被判受賄500萬元,被判無期徒刑,沒收個人財產,行賄人為張榮坤。
凌寶亨,原上海市國資委主任,被認定受賄50萬元,被判有期徒刑8年,行賄人為韓國璋。
吳鴻玫,原上海市國資委副主任,被認定受賄196萬元,被判有期徒刑11年,行賄人為張榮坤。
韓方河,原華安基金總經理,牽涉操縱海欣股價案,被認定受賄超過400萬元,獲刑18年,行賄人為張榮坤。
郁知非,原上海國際賽車場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因職務侵佔105萬元而被判有期徒刑四年,罰金30萬元;殷國元,原上海房地局副局長,涉嫌為陳良軍違規批地而被判死緩。
陳超賢,原上海市長寧區區長,因在任職黃埔區常務副區長期間有腐敗問題而被判刑13年。
沈正娟,原上海市黃浦區國資委主任,在2008年最後一天從家中墜樓身亡,原因不明,據稱在陳良宇事件後,上海市一批領導幹部被牽連,沈正娟亦曾被請「喝咖啡」。王維工,原上海申能(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曾為張榮坤牽線搭橋,收受其賄賂950萬元,被判死緩。
上海社保基金案(shang hai she bao ji jin an),是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祝均一違規挪用、侵佔社會保障基金經濟案件,涉案金額達百億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