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公積金異地貸款政策
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管理暫行辦法旨在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作用,支持繳存職工在異地購房的需求。該辦法依據多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相關通知,並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而言,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是指繳存職工在外省市或本市購買自住住房時申請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申請異地貸款需滿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公積金貸款的差別化信貸政策,貸款條件以貸款城市相關規定為准,提取條件則以繳存城市相關規定為准。貸款城市與繳存城市之間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通過信息平台進行信息交換。
對於外省市繳存職工在本市購房,若符合特定條件,可申請公積金貸款。具體條件包括繳存職工家庭名下在全國無公積金貸款記錄且在本市無住房的,認定為購買首套住房;若在全國有一次公積金貸款記錄或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則認定為購買第二套改善型住房。具有本市戶籍的外省市繳存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將受到重點支持。
外省市繳存職工在本市申請異地貸款時,貸款金額、貸款期限、首付款比例、貸款利率、擔保方式和還款方式均按本市繳存職工的公積金貸款政策執行。申請時需提供個人身份及關系證明材料、購房材料、收款賬號等本市繳存職工所需材料,還需提供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出具的有效的《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本市公積金中心會對異地貸款申請進行審核,並建立異地貸款台賬,同時按要求及時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供繳存使用證明回執。對於異地貸款出現逾期的情況,本市公積金中心可以通知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配合開展貸款催收工作。
本市繳存職工如需在外省市申請公積金貸款,且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或首次貸款已結清,可向本市公積金中心申請開具繳存使用證明。開具證明後,本市公積金中心會對其住房公積金賬戶進行管理,暫停受理其在本市的公積金貸款業務,並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信息。
若本市繳存職工在外省市取得公積金貸款,本市公積金中心會對繳存職工及其配偶進行標識,暫停受理其在本市的公積金貸款申請,並在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配合開展貸款催收工作。若繳存職工因勞動關系變動等原因離開本市,本市公積金中心會及時告知相關城市公積金中心。
該辦法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2. 上海公積金異地貸款額度
上海公積金異地貸款額度規定明確,對於首套房,個人最高貸款上限為60萬元,夫妻共同申請則可達到120萬元。而購買第二套房時,這一上限分別調整為個人50萬元,夫妻100萬元。值得注意的是,無論是異地貸款還是本地貸款,貸款金額、貸款期限、首付款比例、貸款利率、擔保方式及還款方式均需遵循上海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指的是外省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上海購買自住住房時申請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者是上海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外省市購房時申請的公積金貸款。這些貸款的具體操作和政策要求,均需符合上海市的公積金貸款規定。
申請此類貸款需滿足住建部關於公積金貸款差別化信貸政策的要求,其他貸款條件則依據貸款城市的相關規定執行。對於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則需遵守繳存城市的相關規定。
相關政策詳細信息可查閱《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通知,該通知由相關部門發布,旨在規范異地貸款流程,保障貸款雙方的權益。
3. 上海公積金貸款能貸多少
上海市公積金貸款的金額和住房類型、貸款人數、補充繳納公積金有關,詳細如下表:
1、不高於按照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之和的倍數與補充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之和的倍數確定的貸款限額;
2、不高於扣除規定比例首付款資金後剩餘的房屋總價款;
3、不高於按照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共同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限額;
4、不得高於本市家庭或者個人最高貸款限額,其中最高貸款限額與累計繳存時間及信用狀況相關;
5、影響貸款額度的其他因素。
(3)上海市異地公積金貸款額度擴展閱讀:
上海公積金貸款年限:
1、購買新建商品房,公積金貸款最長期限不超過30年;
2、購買二手房的,如二手房房齡低於5年(含),公積金貸款最長期限不超過30年;如二手房房齡為6年至19年,公積金貸款最長期限不超過35年與房齡之差;如二手房房齡超過20年(含),公積金貸款最長期限不超過15年。
3、無論是購買新建商品房還是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最長期限均不超過借款人法定離退休年齡後5年。
4. 上海第二次公積金貸款可以貸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