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大力發展農村普惠金融提升農村金融服務
普惠金融就是金融的「平民化」;農村普惠金融,就是要將金融普及到農村所有群體,特別是貧困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偏遠地區以及殘疾人和其他弱勢群體。《十三五規劃綱要》在「普惠金融」前面加上「農村」二字,意味著十三五期間發展的普惠金融有別於一般意義上的普惠金融。
一、如何大力發展農村普惠金融
深化農業銀行三農金融事業部改革,試點范圍覆蓋全部縣域支行,加大「三農」信貸投放和資源配置力度。強化農業發展銀行政策性功能定位,明確政策性業務范圍,加大對農業開發和水利、貧困地區公路等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貸款力度,審慎發展自營性業務。
國家開發銀行要創新服務「三農」融資模式,進一步加大對農業農村建設的中長期信貸投放。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提高資本實力和治理水平,培育合格的市場主體,牢牢堅持立足縣域、服務「三農」的定位,更好發揮支農服務主力軍作用。
強化農村信用社省聯社服務功能,推動省聯社加快職能轉換,優化協調指導,整合放大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服務「三農」的能力。引導郵政儲蓄銀行穩步發展小額涉農貸款業務,逐步擴大涉農業務范圍,持續拓展農村金融業務,促進農村資金迴流。支持其他商業銀行下沉機構網點,優化農村地區網點布局,適度擴大農村地區網點覆蓋面。
二、如何提升農村金融服務
穩步培育發展村鎮銀行,鼓勵按照規模化組建、集約化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的原則集中連片發起設立村鎮銀行,對設立村鎮銀行超過一定數量的發起行,允許設立村鎮銀行管理服務子公司。允許評級良好、管控能力強的城商行和農商行到西部地區發起設立村鎮銀行,重點布局老少邊窮地區、農業主產區和小微企業聚集地區,不斷提升村鎮銀行在農村的覆蓋面。
加強融資擔保公司管理,大力發展政府支持的融資擔保機構和再擔保機構,鼓勵其開展涉農融資擔保業務,完善銀擔合作和風險分擔機制。協調規范發展小額貸款公司,建立正向激勵機制,完善管理政策,健全管理制度,強化自律管理,引導發揮支農服務作用。
② 村鎮銀行有哪些作用
村鎮銀行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金融服務普及:村鎮銀行能夠深入農村地區,為當地居民和企業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務,如吸收公眾存款和發放各類貸款,從而滿足農村經濟發展的資金需求。
促進農村經濟發展:通過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村鎮銀行支持農村地區的農業生產、基礎設施建設、小微企業發展和農村消費升級,有力推動了農村經濟的持續增長。
完善金融體系:村鎮銀行作為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能夠豐富金融市場的層次和結構,提高金融服務的覆蓋面和便捷性,促進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
代理與結算服務:村鎮銀行能夠辦理國內結算、票據承兌與貼現等業務,為農村地區的企業和個人提供便捷的支付和結算服務,促進資金的有效流動。
代理金融機構業務:村鎮銀行還可代理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的業務,進一步拓寬了金融服務的范圍和渠道,為農村地區提供了更多樣化的金融產品和服務。
綜上所述,村鎮銀行在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完善金融體系、提供便捷金融服務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③ 農行惠農e貸宣傳口號
農行惠農e貸宣傳口號:
1、推廣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是一項惠及千家萬戶的「民心工程」。
2、推廣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支持農民增收、農業增效,促進農村經濟發展。
3、推廣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擴大農戶貸款覆蓋面,提高貸款滿足率。
4、深入開展以資信調查、評級授信、櫃台辦貸為主要內容的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推廣工作。
5、降低貸款門檻,簡化貸款手續,鞏固農村陣地,開展便民服務。
6、堅持普惠制、廣覆蓋、商業化原則,推廣農戶小額信用貸款。
④ [欠發達地區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發展面臨的問題及對策] 農戶小額貸款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是農村信用社信貸管理上的一個創新產品,具有金額小、面向「源盯三農」、無抵押擔保三個特性。它的推廣是國家增強信貸支農服務功能的一項重要舉措。從實踐來看,小額農貸推廣初見成效,農民「貸款難」等問題得到了有效緩解,帶動了農村大市場,同時也調整了農村信用社經營方向,實現了農村信用社績效雙贏。但是,我們在基層調研時發現,目前邊牧地區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受益面窄、利率偏高,難以體現社會主義新農村新牧區建設中支持「三農三牧」的宗旨。究竟在邊牧地區如何有效使用農戶小額信貸,更好地發揮其作用,推進新農村新牧區建設的進程,從而有效提升農牧戶小額信貸的使用效能,是需要研究的。
一、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發展面臨的問題
(一)信用戶的評定工作和小額信貸的推廣工作力度不夠。由於農村信用環境差,信用社職工對此項工作的開展認識不到位,認為風險大;個別農戶對小額信用貸款存在理解和認識上的誤差,將之與無償的扶貧救濟混淆起來,導致此項工作開展緩慢。以蘇尼特右旗為例,由於連年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加上農牧業基礎薄弱,產業結構單一,社會信用環境差,信用社貸款沒有安全保障,普遍出現「懼貸」心理。截至2010年末,轄內實有農戶總數8151戶,經過農戶資信評估,評定「信用戶」6821戶,占農戶總數83.68%;轄內有貸款需求的農戶6241戶,符合貸款條件發放貸款卡的農戶5595戶,實際取得貸款農戶3798戶,農戶貸款滿足率60.86%,較同期下降20.14%。旗聯社對農戶小額信用貸款額度最高額核定在30000元,目前農村信用社實行的小額農戶貸款一般5000-10000元以內,信用社出於對自身經營效益的考慮,不積極主張擴大信用戶及信用貸款額度。
(二)風險意識淡薄。一些信用社對建立農戶家庭收支賬目和經濟活動檔案工作不太重視,評定小組對農戶從事經營活動、收入狀況等了解不夠,加之受人情、關系和其它一些因素影響,致使農戶信用等級評定存在較大的主觀盲目性和隨意性。此外,由於該貸款涉及農戶面廣,且地域分散、金額小、筆數多,信用社人力有限,其貸後管理工作難以到位。
(三)社會信用環境欠佳,信用社又缺乏農戶小額貸款保障機制,存在貸款風險,使得虧損信用社無法推廣小額農貸。一些貧困地區由於存在「起訴不受理,受理不開庭,開庭不宣判,宣判不執行,執行不徹底」的現象,使依法收貸不能起到應有的威懾作用。相反,有錢不還的「賴債戶」產生的負面影響使部分想還貸的農戶也持觀望態度,造成信用社資金難以活化,使小額農貸的投放資金相對短缺。因為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是以農戶的信譽為保障,有別於抵押擔保貸款,而小額農貸投向基本上是集中在農牧業傳統產業上,生產受自然條件等非人為因素影響導致的效益上的不確定性,決定了小額農貸具有一定的風險性。
灶粗(四)缺少政策扶持。小額農貸推廣涉及千家萬戶,成功率低,投入成本較高,而農村信用社歷史包袱沉重,所承擔政策性信貸沒有相應的彌補途徑,特別是在稅收方面沒有任何優惠政策扶持,影響了小額農貸的有效推廣。
(五)部分農村信用社信貸資產質量較低,農業再投入資金不足,每年主要靠人民銀行的支農再貸款投放農牧業貸款。再貸款屬專項資金,所以用再貸款發放的小額信用貸款用途只能是滿足農牧業生產的基本需要,不能用於生活等消費類貸款需要,存在小額貸款用途單一的問題。同時,由於資金短缺,小額信用貸款一般是春隱裂鎮季一次發放,無法實現「一次核定,隨用隨貸,余額控制,周轉使用」的管理辦法。
(六)授信額度低。由於受社會信用及地方經濟的限制,信用社將信用戶的貸款額度限制在5000元以內,這樣的額度不但滿足不了信用農戶的基本需求,而且因其他農戶通過聯保貸款方式也可獲得相同數量的資金,所以不利於信用戶的評定及小額信用貸款的推廣。
二、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發展的對策建議
首先,邊牧地區的農村信用社應進一步擴大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范圍,提高覆蓋面。在繼續支持一家一戶農牧民發展的同時,拓展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對農村牧區經濟合作組織的支持力度,切實增強其對「三農三牧」經濟的滲透帶動作用。對凡從事符合國家農牧業政策及當地經濟發展目標的農牧業生產經營活動都應加以支持。
其次,農村信用社應擴大農戶小額信貸的受益面,合理確定額度和期限。在貸款發放額度上進行區別對待,適當提高限制額度,使農戶小額信貸適應邊牧地區農村牧區經濟發展水平的需要。在貸款期限上,應盡快改變以往套用的「春放秋收冬不貸」的傳統作法,根據邊牧地區農村牧區生產經營活動,確定貸款期限,使貸款期限與農牧業生產經營周期盡可能保持一致。
再次,要科學核算,合理確定利率。邊牧地區的農村信用社在貸款利率的制定上,加強財務成本、經營利潤核算,從培育更多的客戶的原則出發,適當讓利於農牧民。同時,還要進一步完善相關配套措施:其一,要建立小額信貸風險監督補償機制,降低貸款風險。適時建立農牧戶小額信貸風險補償基金,在嚴格審貸操作,堅持貸款到戶,加強貸款用途管理和貸後跟蹤檢查,嚴格控制貸款風險的同時,建議一是由地方政府、農村信用社共同出資建立農戶小額信貸風險補償基金,解決小額信貸因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投入成本高而由「財務獨立能力較弱」形成「財務不能自負」的風險補償問題;二是由地方政府、農村信用社和農牧民共同出資建立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擔保基金,以解決農戶小額信貸風險的補償問題。切實完善農村牧區保險體系,適當彌補因自然災害影響造成的農村信用社信貸風險。其二,建立農戶小額信用貸款財政優惠政策機制。一是減免農牧業貸款利息收入的營業稅和所得稅;二是地方財政對農戶小額信貸業務達到一定比例的農村信用社給予財政補貼,以調動農村信用社開展這項工作的積極性;三是地方財政適當拿出一定扶貧資金,保障低收入農牧戶的生產、生活開支,從而提高低收入農牧戶小額信貸還貸利息率。其三,建立農戶小額信貸市場風險補償機制。借鑒國際、國內經驗,在貸款發放過程中,農村信用社應會同科技部門對邊牧地區的農牧民進行相關產業知識培訓。因為農牧民是市場中弱勢群體,他們對迅速變化著的市場反應不夠靈敏,對很多適用的技術不夠了解,通過培訓可以幫助農牧民提高適應市場能力,從而有效提升農牧戶小額信貸的使用效能。
(作者單位:蘇尼特右旗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⑤ 村鎮銀行發放貸款要求是什麼
村鎮銀行應建立適合自身業務發展的授信工作機制,合理確定不同借款人的授信額度。在授信額度以內,村鎮銀行可以採取一次授信、分次使用、循環放貸的方式發放貸款。
村鎮銀行發放貸款應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提高貸款覆蓋面,防止貸款過度集中。村鎮銀行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5%;對單一集團企業客戶的授信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