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動遷房可以抵押貸款么
【法律分析】:拆遷房也是可以進行貸款的,在取得相關的產權證之後就可以進行抵押貸款,動遷房是否可以貸款,取決於動遷房是否具有抵押的資格。一般被安置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以及土地使用權證之後就可以將動遷房抵押貸款。但一般不需要貸款,因拆遷補償款肯定高於購房費用的。對於拆遷安置房貸款的辦理條件,不同的地區,其規定可能有所不同。如果自己有拆遷房需要進行辦理貸款的,可以和銀行咨詢一下,具體需要的條件有:1、具有本市區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在申請貸款時,正常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新開戶職工正常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以上;3、實際發生拆遷安置房的行為;4、同意以貸款所購買安置房的房產價值全額作為抵押;5、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且個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夠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6、借款人夫妻雙方沒有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九條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Ⅱ 動遷房可以抵押貸款么
1、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若拆遷房證件齊全,不存在任何糾紛的,則可以抵押貸款,但貸款的利率比較高,貸款的時間比較短,需要在5年內還清所有貸款。若證件不齊全的,則無法抵押貸款;
2、一般情況下,在安置人取得土地使用權證與房屋所有權證後即可辦理抵押貸款手續,但需超過當地政策規定的時間才能轉讓、抵押。
1、拆遷房是否能抵押貸款,需要具體分析:
(1)若拆遷房證件齊全,不存在任何糾紛的,則可以抵押貸款,但貸款的利率比較高,貸款的時間比較短,需要在5年內還清所有貸款;
(2)若證件不齊全的,則無法抵押貸款。
拆遷房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拆遷房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要確定婚後被拆遷房屋的性質,通常有以下幾種情況:
1、被拆遷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財產,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標准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有一定的產權份額。
2、被拆遷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夫妻雙方婚後對房屋進行了擴建或者添附,夫妻另一方也有一定的產權份額。
3、被拆遷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財產,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標准安置的,夫妻雙方均有一定的產權份額。
4、被拆遷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財產,夫妻雙方在與父母共同生活期間對房屋進行了擴建或者添附,夫妻雙方均有一定的產權份額。另外還有其他一些特殊情況。
通常在前兩種情況下,夫妻雙方占安置房所有權的分額有較大懸殊,在具體分配房屋時,應著重考慮所有權分額較多的一方,給予對方相應的補償;
通常在後兩種情況下,安置房所有權的主要分額是夫妻一方父母的,夫妻雙方所佔分額相對較少,應結合實際情況予以處理。
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的計算公式:
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准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如下幾種方式:
(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於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願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准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
由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宅基地區位補償價乘宅基地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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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條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Ⅲ 拆遷安置房能抵押貸款嗎
拆遷安置房滿足以下條件的可以申請貸款:
1、具有完全產權的拆遷安置房是可以進行買賣的,如果所擁有的拆遷安置房已經取得了房屋產權證,可以申請抵押貸款;
2、如果沒有對其限制對外出售,可以申請抵押貸款;
3、限制對外轉讓期限已過,可以申請抵押貸款;
4、如果拆遷的安置房沒有規定不能轉讓,期限已經到期的,這種拆遷安置房和一般的住宅沒有區別,是可以進行正常買賣的。
安置房貸款流程:
1、咨詢申請,業務受理(需填申請表);
2、調查審理批准,簽受理相關合同;
3、員工帶以上要求資料,到房管局辦理預告登記,10個工作日;
4、銀行簽貸款合同;
5、預告登記完成後,在房管局辦理抵押預告;
6、銀行人員去房管局拿取抵押預告;
7、放款時必須向銀行預繳百分之二十的利息(以合同簽訂周期為准),開始放款;
8、付代辦費和擔保費(全年一次性收取);
9、定期還息,到期還款,合同終止。
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