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扶貧對象怎樣申請貸款
一、扶貧小額貸款發放對象
1、具有完全按勞動能力但家庭人均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低收入農戶;
2、能夠支持低收入農戶脫貧的各類合作經濟組織,但需要簽訂幫扶協議的;
二、扶貧小額貸款發放額度
1、有勞動能力但農戶收入低的單戶貸款額度不得超過1萬元;
2、簽訂幫扶協議,但能夠支持低收入農戶脫貧的各類合作經濟組織按每帶動1戶可申請使用5000元,最高貸款不超過5萬元。
三、扶貧小額貸款發放期限
主要是以生產經營項目的周期確定,扶貧小額貸款使用期限為一年,從發放貸款的日期算起,採取對年對月辦法計算貸款期限。
四、扶貧小額貸款發放流程
1、符合貸款條件低收入農戶自主選擇好生產經營項目,向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由村委會進行初步考察,並向民豐銀行推薦。
2、具體貸款發放對象,在民豐銀行在村委會推薦基礎上,由民豐銀行自主審查,自主發放。
值得注意的是,扶貧小額貸款使用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執行,對於按期歸還貸款的個人或單位享受50%貼息,民豐銀行各鄉鎮支行在個人或單位還貸時直接貼付(即貸款人在還貸是支付基準利率50%),扶貧小額貸款一旦逾期,貸款人不再享受貼息。
Ⅱ 扶貧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扶貧貸款由當地扶貧辦管理,具體情況需向扶貧辦咨詢。
一般政策性貸款申請需要的材料:
①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② 戶口冊原件及復印件;
③ 填寫一張貸款申請表;
④ 提供抵押物(抵押物可以是農作物,土地使用權,林權證等);
⑤ 前往擔保公司簽訂《擔保與反擔保合同》;
⑥ 同貸款發放銀行簽訂《借款合同》;
⑦ 提交一張發放貸款銀行的銀卡卡號即可。
(2)農村基本農田申請貸款擴展閱讀:
1、扶貧貸款的貼息范圍
2000年1月1日起,中央財政根據國務院確定的年度扶貧貸款計劃規模(含當年新增、收回再貸、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貧貸款),在計劃額度內進行貼息。1998年前發放的所有扶貧貸款均不再貼息。
2、扶貧貸款的貼息比例
根據國務院作出的「從2000年開始,把當年新增扶貧貸款,收回再貸的扶貧貸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貧貸款全部納入當年扶貧貸款計劃;財政部根據年度扶貧貸款計劃給予貼息」的決定,中央財政在國務院批準的年度扶貧貸款計劃規模內貼息,原則上只貼一年。
3、扶貧貸款的貼息年限
根據國務院作出的「從2000年開始,把當年新增扶貧貸款,收回再貸的扶貧貸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貧貸款全部納入當年扶貧貸款計劃;財政部根據年度扶貧貸款計劃給予貼息」的決定,中央財政在國務院批準的年度扶貧貸款計劃規模內貼息,原則上只貼一年。
4、扶貧貸款貼息的結算
扶貧貸款貼息實行按季據實結算。每季末由農業銀行各省級分行(直屬分行列其中數)匯總填報《扶貧貸款財政補貼利息結算表》,經省級財政部門會同省級扶貧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上報財政部和農業銀行總行,由農總行匯總後(附分省表),於次季第一個月底前報財政部。
由財政部審核,並與農業銀行總行結算。各級農業銀行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扶貧辦必須認真、及時、真實、准確地按照規定做好此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