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離婚後,前妻賣房子給前夫,前夫是否可以貸款
如果想要買房子的話,可以貸款。
『貳』 離婚後,前妻賣房子給前夫,前夫是否可以貸款
雙方離婚後,就是解除了婚姻關系,那麼,雙方在法律層面就不再有任何關系。所以在離婚之後,只要男方各方面的條件符合銀行的審查要件即可申請貸款買房。如果是個人商業用房貸款的,按照中國銀行的要求准備以下資料:
(一)借款申請書;(二)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證明材料;(三)貸款人認可的經濟收入證明;(四)已支付所購商業用房購房首付款的證明;(五)授權貸款人查詢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並記錄查詢結果的相關文件;(六)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或協議;(七)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資料。在抵押合同、質押合同或保證合同生效後,貸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將貸款直接劃至借款人指定購買商業用房的開發商或售房者的專用賬戶。如果是向其他銀行貸款的,按照其他銀行的相關規定提供材料,經銀行審核後辦理貸款即可。如果購買的不是商品房,或者辦理公積金貸款的,按照其他相關要求,具體咨詢各銀行的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條 【婚姻關系的解除時間】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