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海個人公積金怎麼提取出來
上海個人公積金提取方式如下:
一、提取條件
住房消費情形:
-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
- 支付本市范圍內住房租金;
- 償還本市或外地具有所有權的住房貸款本息;
- 其他住房消費。
其他情形:
- 離休、退休;
-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 戶口遷出本市或出境定居;
- 非滬籍職工勞動關系遷出;
- 男性滿50周歲或女性滿45周歲失業且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滿2年;
-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 職工本人或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
- 戶籍不在本市並已申請養老保險或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二、所需材料
基本材料:
- 提取申請人身份證及社會保障卡原件和復印件;
- 代辦人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及關系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 提取申請人出具給代辦人的書面委託。
根據提取原因提供相應材料:
- 如購房提取,需提供購房合同、購房發票、房地產權證等;
- 如租房提取,需提供租房合同、房租支付憑證等;
- 如離職提取,需提供離職證明、戶口簿等。
三、辦理流程
向單位提出申請:
- 職工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到開戶公積金中心審批:
- 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
到銀行辦理轉賬:
- 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
四、注意事項
- 提取公積金時,應確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
- 根據不同的提取原因,所提供的材料和辦理流程可能有所不同。
- 提取公積金後,應合理使用,避免浪費。
在辦理公積金提取時,建議提前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或銀行,了解具體的辦理要求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