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上海交公積金可以在外地買房嗎
在上海交公積金可以在外地買房。
在上海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可以用於外地購房貸款。操作流程如下:滿足購房城市的購房條件,並且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同意使用異地公積金貸款;在上海公積金管理中心開具繳存證明後,在異地申請使用上海公積金進行住房貸款;貸款額度將按照購房城市的公積金貸款限額來確定;如果購房城市的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同意異地貸款,可以在房產證下來半年內提取上海公積金用於還貸;此政策自2015年12月1日起實施,僅限於購房使用。申請異地貸款前,應先了解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是否提供此項服務。
公積金的使用規定:
1、購房提取: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
2、租房提取:職工租賃住房時,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租金;
3、償還貸款本息:職工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後,可以提取公積金用於償還貸款本息;
4、離退休提取:職工離退休時,可以一次性提取賬戶內的公積金余額;
5、異地轉移:職工跨地區就業的,可以申請將公積金賬戶余額轉移到新的工作地點;
6、終止繳存提取:職工因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且未在6個月內重新就業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綜上所述,上海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可以用於外地購房貸款,需滿足當地購房條件並獲得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同意,按照當地貸款限額操作,若不同意則可提取公積金還貸,該政策自2015年12月1日起實施,適用於購房者。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七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中國人民銀行擬定住房公積金政策,並監督執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以及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管理法規、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
Ⅱ 上海的公積金在外地買房可以貸款嗎
上海支持全國公積金異地貸款,也就是說,在除上海外的其他任意城市購房,都可以使用上海公積金,但是當地公積金管理需要接收外地的公積金貸款申請,如果當地不接受,則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因此,若您在上海繳納住房公積金,想在外地購房,並想在當地貸款,需要咨詢當地的公積金管理。如當地需要提供您在上海繳存公積金的證明,上海公積金可以為您開具《繳存證明》。希望可以幫到您哦。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脊逗褲,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指緩受委託櫻簡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Ⅲ 上海住房公積金可以在異地買房嗎
法律分析:
1、上海支持全國公積金異地貸款,也就是說,在除上海外的其他任意城市購房,都可以使用上海公積金,但是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需要接收外地的公積金貸款申請,如果當地不接受,則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
2、公積金異地貸款
使用細則:
只要你符合購買城市的購房條件、且當地同意使用異地公積金貸款,在上海公積金管理中心開具繳存證明,即可在異地使用上海公積金進行住房貸款。
額度限制:
可貸款額度按照你所購房產的城市的限額為准,具體可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
如何申請:
先咨詢你所購房當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是否同意進行異地公積金貸款,如果同意,到上海公積金管理中心開具繳存證明,然後遞交到你所要購房的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審批。
當地不同意:
如果你所購房的城市的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同意進行異地貸款,你也不用覺得可惜,你也可以在房產證下來半年內,提取上海公積金用於還貸。
這種事情是極利好二、三、四線城市的,所以不用擔心當地公積金處不同意,畢竟是促進當地經濟發展的好事情。
只適用於買房:
從2015年12月1日起,上海公積金可以進行異地貸款,這里的異地貸款僅限於購買房產。
法律依據:
《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 第五條 外省市繳存職工在本市購買首套住房或者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且符合本市其他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可以在本市申請公積金貸款:
(一)繳存職工家庭名下在全國無公積金貸款記錄且在本市無住房的,認定為購買首套住房;
(二)繳存職工家庭名下在全國有一次公積金貸款記錄或者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購買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認定
為購買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對具有本市戶籍的外省市繳存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予以重點支持。
Ⅳ 上海的公積金可以在江蘇買房嗎
法律分析:不能,但是可以提取,然後再買房。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情況: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2、離休、退休的;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4、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並支付房租的;7、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集中封存戶兩年後仍未重新就業、職工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公積金提取流程:1、單位經辦人到銀行服務網點領購《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現金(轉賬)支票;2、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按照規定向單位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單位核實後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現金(轉賬)支票,並加蓋預留印鑒,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在管理中心集中戶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攜帶相關證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業務大廳或區縣分中心管理部櫃台申請;3、職工按照規定攜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相關證明材料到銀行服務網點(區縣分中心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4、工作人員審核職工提供的資料合格後,為職工辦理提取審核,列印《受理回執》交職工確認,將《受理回執》的一聯和證明材料原件交給員工;5、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儲蓄賬戶。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Ⅳ 寮傚湴鍏縐閲戝彲浠ュ湪涓婃搗璐鋒懼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