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海外地戶口,使用公積金換房第二次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如果您是要換房的話,就是說此前貸款的這套房子已經還清貸款並且已經賣掉了。
那麼你還可以貸一次款,可以用公積金貸款,也可以用商業貸款。
貸款記錄是按照家庭為單位來計算的。
如果您是市公積金並且在2010年3月1日之前還清了銀行貸款,則可以清楚此次貸款記錄,當然具體以當地政策為准。
你愛人的公積金可以提取出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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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公積金第二次貸款條件
公積金貸款辦理流程:
1、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下列資料:
(一)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二)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三)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四)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
(五)用於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六)公積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擔保人做擔保,並繳納擔保費用,由借款人、貸款人及第三方擔保人共同簽訂三方合同。
(七)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⑶ 請問上海公積金貸款第二套的最新政策!
上海的政策:
1、不高於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余額的倍數(住房公積金余額的40倍,補充住房公積金余額的20倍)確定的貸款限額;
2、不高於按照房屋總價款的比例確定的貸款限額;
3、不高於按照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限額,其計算公式為:借款人計算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規定比例(50%)×12個月×貸款期限;
4、不高於最高貸款額度。
註:購買首套住房的認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無成套住房登記為依據;購買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認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門登記信息中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為依據;符合購買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借款人家庭,再次購買的商品住房若符合上海市普通住房標準的,參照首套住房貸款政策執行;購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均按照首套住房進行認定。
貸款期限:
購買新建商品房貸款最長期限為30年,且不超過借款人法定離退休年齡後5年;購買二手房貸款最長期限15年,且不超過借款人法定離退休年齡後5年。購買次新房[竣工年限在5年內(含5年)]貸款期限參照購買新建商品房。
⑷ 上海公積金第二次貸款的話需要什麼條件呢
上海公積金第二次貸款的話需要什麼條件呢?是不是要把第一次貸款全部還清呢?第二次公積金貸款利率會不會上
你好:
1. 第二次貸款只能是第二套房;第三套以上不能用公積金貸款。
2. 其它商貸都已經還清;
3. 戶口在上海;
4. 沒有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
5. 二套房公積金利率上浮10%;
6.二套房首付60%以上。
⑸ 上海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好像就是貸款的利息要高點吧!
⑹ 上海可以申請二次公積金貸款么如果可以有些什麼條件
可享受貸款總額80萬元新政策應同時符合如下條件:每戶家庭有兩個人及以上參與貸款的共同借款人,且他們均有補充住房公積金的;第一次購買自住住房;符合其他住房公積金繳存、貸款條件(如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余額倍率、還款能力等)。而如果不屬於第一次購買自住住房,每戶家庭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限額為20萬元,若有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補充公積金可貸款額度不超過10萬元,總的貸款額度不超過30萬元。
另外,對於只有一個人參與貸款的家庭確定貸款額度的規定也分為兩類:即第一次購買自住房基本公積金可貸款額度不超過30萬元,若有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補充公積金可貸款額度不超過10萬元,總計不超過40萬元。而不屬於第一次購買自住住房的家庭貸款額度上限為30萬。
⑺ 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有什麼規定
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什麼特別規定分析如下:
1、上次公積金貸款沒有還清就不能再次貸款。一個人只允許同時貸一次公積金貸款。
2、符合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沒有住房公積金貸款;貸過公積金已還清,當月還清,次月才有資格進行公積金貸款。
3、款利率是固定的,5年以上為年息4.9%。
4、只要已還清上次公積金貸款,然後滿足公積金貸款條件,第二個月就可以用公積金貸款了。
申請第二套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1、申請二套房公積金貸款的,必需無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也就是說,假如您滿足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條件,那麼在申請貸款時,需先結清首套房公積金貸款。
2、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於60%,每個地區的規定是不一樣的。
3、個人徵信沒有不良信用記錄,並且有穩定的工作以及收入,具備償還本息的能力。
4、還需要滿足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其他規定。
(7)上海公積金第二次貸款條件擴展閱讀:
貸款介紹
公積金貸款即指個人住房公積貸款,是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長沙為12個月以上)的在職職工為購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貸款的條件是:
單位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3年期以上(或連續3年簽訂1年期勞動合同);正常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登記和保險;提供當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分中心同意的擔保方式;同時提交銀行要求的相關文件,如購房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公積金繳存的證明等。
⑻ 第二次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有哪些
(一)在借款人提供家庭(戶口)人均建築面積低於30平方米(不含)證明情況下,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清一個月後,可以申請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 首付比例不得低於50%(含),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利率的1.1倍。 (二)在借款人提供家庭(戶口)首套住房建築面積低於90平方米(不含)證明情況下,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清一個月後,可以申請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 首付比例不得低於50%(含),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利率的1.1倍。 (三)在借款人提供無房戶證明情況下(首次公積金貸款所購房屋已拆遷、轉讓等),可以申請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 首付比例不得低於50%(含),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利率的1.1倍。
⑼ 上海公積金第二次買房最高能袋多少
上海市近日發布住房公積金新政,購首套房及二套普通住宅,個人和家庭公積金貸款上限分別由30萬元、60萬元上調至50萬元、100萬元;繳納補充公積金的,各自上限再分別增加10萬元、20萬元。這一新政將從2015年4月15日起執行。
具體調整內容為:購買首套住房和改善性第二套普通商品房,個人最高貸款額度由30萬元調整至50萬元,家庭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調整至100萬元;繳納補充公積金的,個人最高貸款額度在50萬元基礎上增加10萬元保持不變,家庭最高貸款額度在100萬元基礎上增加20萬元保持不變。購買改善性第二套非普通商品房,個人最高貸款額度由20萬元調整至40萬元,家庭最高貸款額度由40萬元調整至80萬元;繳納補充公積金的,個人最高貸款額度在40萬元基礎上增加10萬元保持不變,家庭最高貸款額度在80萬元基礎上增加20萬元保持不變。
新政對二手房公積金抵押貸款年限也作了調整:5年及以下房齡二手房的公積金抵押貸款,最長貸款年限仍為不超過30年。6年至19年房齡二手房的公積金抵押貸款,最長貸款年限由不超過15年調整為35年與房齡之差。超過20年(含)以上房齡的二手房的公積金抵押貸款,最長貸款年限仍不得超過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