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農村信用社貸款擔保人需要哪些手續
農村信用社貸款擔保人條件主要是與貸款本身無牽連;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備按時足額還款的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在當地有常住戶口,且有固定住所。
注意事項信用社貸款擔保人對貸款有足夠的償還能力,良好的信用記錄,沒有做過違法亂紀的事,就可以擔當別人在農村信用社貸款的擔保人了。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當被保人沒有償還能力後,擔保人會有連帶責任。
農村信用社貸款擔保人的資格
1、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擔保人;
2、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3、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擔保人;
4、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擔保。
㈡ 農村信用社擔保貸款(擔保人)有關責任。
作為貸款的擔保人與銀行簽訂的《保證合同》一般都為「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性質,所以,在貸款到期銀行沒能收回貸款的情況下;
擔保人有法定義務代替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罰息、復利、違約金、訴訟費、追回貸款所產生的費用等),在接到銀行《催款通知書》30日內沒有主動償還的,銀行可以同時或者單獨起訴借款人和擔保人。
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的,抵押權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㈢ 農村信用社擔保人需要什麼條件
農村信用社貸款擔保人的條件:
農村信用社貸款擔保人的條件是比較簡單的,只需要信用社貸款擔保人對貸款有足夠的償還能力,良好的信用記錄,沒有做過違法亂紀的事。只滿足上述條件,就可以擔當別人在農村信用社貸款的擔保人了。
農村信用社貸款擔保人需承擔責任:
農村信用社貸款擔保人的責任在法律上也有規定,保證人在擔保時所簽署的保證合同上會有相應的保證份額,然後保證人必須接受並且承擔自己的責任。如果不接受自己的保證份額的,那麼一旦被保人沒有償還能力後,擔保人會有連帶責任。
擔當別人的擔保人就必須去承擔貸款擔保人的風險,比如借款人在貸款後出現了無法償還的情況後,那麼擔保人就需要償還被擔保人的貸款,履行被擔保人的貸款責任。
(3)農村信用社貸款擔保人擴展閱讀:
成為銀行貸款擔保人手續
1、擔保人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銀行提供的工資流水或者其他可以證明自己收入的憑證;
3、擔保人填寫好的擔保承諾書,表示願意為借款人提供擔保,履行相應義務;
4、有抵押物的,要提供權屬關系證明書。成為擔保人需要的條件如下:根據銀行要求辦理,各銀行要求不一樣。但作為擔保人基本條件是擔保人需要有提供擔保的能力(財產、信用)。
㈣ 農村信用社小額貸款需要擔保人嗎
1、需要的,一般農村的小額貸款是需要擔保人的,借貸者需要滿足貸款的要求。
2、農村信用社小額貸款需要具備的基本條件:
(1)對借款具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如果對所借金額無法進行償還,審批過程中,信審人員會對所借金額進行重新評估,把風險掌握在可控的范圍內。
(2)具有工商部門辦理的年檢手續,兩類人除外,自然人和無須經工商部門核准登記的事業法人。
(3)農村在貸款社已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並在該賬戶內保留有一定數額的支付保證金。自願接受貸款社的信貸及結算的監督檢查,能夠保證定期向貸款社報送經營計劃和相關業務、財務報表。
(4)農村信用社貸款人的資產負債率不得高於70%,過高的負債會導致信審員為了規避風險而放棄放款。
3、對於農戶本分的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在18周歲以上(含18周歲),且申請借款時年齡和借款期限之和不超過65(含65)。
(2)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
(4)農村信用社規定的其他條件。
(4)農村信用社貸款擔保人擴展閱讀:
農村信用社小額貸款人首先年齡必須在18周歲以上(含),且到借款期限只是年齡不可超過65周歲;借款人擁有能夠償還貸款金額的能力,並且具有償還本息的意願;借款人必須對於民事行為能力完全具備,能為自己的所有行為負責;
借款人每月有一定收入,且月收入高於農村信用社最低收入標准;根據《中國農業銀行「三農」客戶信用等級評定管理辦法》,客戶的信用等級評級結果為一般級及以上;借款人品行良好,沒有任何犯罪或者不良情況的記錄;
借款人在農村區域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勞動能力;借款人在農村信用社已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該賬戶並有一定的存款;借款人申請貸款時無逾期未還貸款,沒有金額巨大的外債;農村信用社其他要求。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應遵循的基本原則是:
1、償還性: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本質特徵是貸款,償還性是信貸資金的第一原則。它既不同於一般商業金融的貸款,也有異於國外的一些機構捐助性資金的運作,更不同於財政資金的扶貧補貼。因此,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高收貸率是維持其貸款活動的持續不間斷進行的最根本前提。
2、信用性: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服務的基本對象是因貧困而缺少抵押物和擔保人但誠信度較高的農戶群體,如果沿襲商業金融的保證制度或採取變相的抵押擔保方式作為貸款風險的控制手段,就不能體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基本特徵,其服務性也就失去意義。
3、投向性:農戶小額信用貸款主要用於低收入農戶種植業和養殖業的簡單再生產和小規模擴大再生產的資金供給,以及他們小額的生活消費資金。
因此,一般的農業生產企業、加工運輸企業、工商貿易企業、鄉鎮企業和農業基礎設施建設不是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供給對象,農村信用社也不應湊零為整對一些已形成規模化和專業化農業生產經營企業發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
4、方便性:商業銀行發放貸款從申貸到放貸有一套較嚴格的程序和手續,農戶小額信用貸款要做到"手續簡便",就要真正落實小額貸款證的總額控制、授期有效,隨時存取、櫃台辦理的信貸承諾。
5、自主性:農村信用社不僅是小額信用貸款的經營主體,更是小額貸款風險唯一承擔者,按照決策和風險責任統一的原則,貸款授權的期限、利率、額度應由農村信用社作出最終的決策,其它行政主體不能幹預,也不能在相關政策和制度上設置間接障礙。
6、"三公性":為防範小額信用貸款的風險和防止發放主體"內部人"控制,在對農戶信用等級和貸款風險評估時要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由村黨政組織、農戶代表、信用社員工組成的評估小組是符合農村實際而也有利於"三公",把評級"原則、標准、程序、條件"公開,有利於評估監督,有利於把非市場價格的資金合理均衡地配置到農村的低收入群體。
7、量力性:中國各農村信用社的運作環境差異性大,資金供應關系很不均衡,有的地區農村信用社對負債依存度很高,但負債源又不足,資金供求矛盾突出。因此要按照各信用社負債能力和自身的資產規模量力而行,關鍵是要搞好集約經營,提高小額信用貸款的營銷質量。
㈤ 農村信用社貸款擔保人責任問題
方法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十八條: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2、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後,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保證人可以參加破產財產分配,預先行使追償權。
3、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5)農村信用社貸款擔保人擴展閱讀:
1、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債務人的抗辯權。債務人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的,保證人仍有權抗辯。抗辯權是債權人行使債權時,債務人根據法定事由,對抗債權人行使請求權的權利。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㈥ 農村信用社貸款擔保人的問題
信用社是沒有權利凍結客戶的存款的,必須法院,公安局等機關才有權利。我猜信用社只是想讓你把款還了才騙你說把賬戶凍結了,要是你有密碼的話可以去別的地方的信用社把錢取出來,要是沒密碼的話你只能去開戶的信用社取,要是信用社不肯取給你,說把你的賬戶凍結了,你就要求他們出具法院的凍結/扣劃證明,要是他們出具不了你就可以說要去當地人民銀行反映,他們肯定會給你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