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不良貸款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全省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以下統稱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管理,提高不良貸款管理和清收處臵水平,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XX省農村信用社制度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不良貸款是指按照XX省農村信用社信貸資產風險分類的有關規定劃分為次級類、可疑類、損失類的貸款及表外不良貸款。
第三條 不良貸款管理是指根據不良貸款的內在特點,通過科學的管理方法與流程,對不良貸款移交、日常管理、清收處臵和監測、檢查與獎懲等各個環節進行的全過程管理。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貸款管理單位是指承擔貸款發放、貸後管理等職責的農村信用社經營機構,包括縣級聯社公司業務部、個貸中心、營業部及基層信用社等。
本辦法所稱不良貸款管理單位是指承擔不良貸款管理、清收處臵等職責的農村信用社經營機構,包括縣級聯社資產管理部及承擔不良貸款管理處臵職責的貸款管理單位。
本辦法所稱還款義務人是指借款人、保證人以及依法承繼其還款義務的個人或單位,如財產繼承人、虛假出資或抽逃資金的企業股東、改制後具有債務承繼關系的企業、企業開辦單位等。
第五條 不良貸款管理遵循的原則:
(一)真實反映。真實、准確、客觀地反映不良貸款的形態狀況及不良貸款管理、清收處臵各環節的工作情況。
(二)依法合規。不良貸款管理、清收處臵工作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有關規定。
(三)盡職履責。不良貸款管理人員根據盡職管理要求,忠實履行工作職責,維護信用社權益。
(四)科學管理。科學合理設臵不良貸款的管理體系和業務流程,創新工作模式,提高處臵技術水平。
(五)優化處臵。合理把握處臵效率和效益的關系,通過處臵時機的選擇、處臵方式的比較和定價機制的運用等,實現不良貸款處臵效益的最大化。
(六)信息保密。嚴格保密不良貸款管理、處臵相關信息,避免造成不良影響和貸款損失。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資產管理部門。省聯社、辦事處(市聯社)和縣級聯社要設立資產管理部門,根據實際需要,配備相應數量的工作人員。轄內經營單位或不良貸款較少的辦事處也可設臵不良資產管理崗。
省、市、縣各級資產管理部門作為不良貸款管理處臵的主管部門,分級負責制度制定、監督考核、統計監測、業務指導、資產保全、項目審查(咨詢)等不良貸款管理工作。 縣級聯社資產管理部門同時負責全轄不良貸款的集中管理與清收處臵。不良貸款原則上應全部集中管理、集中處臵。小額個人類不良貸款也可採取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管理處臵方式。 不良貸款管理單位要根據本單位不良貸款規模,設臵不良貸款專職或兼職處臵崗。
第七條 不良資產管理委員會。縣級聯社設立不良資產管理委員會,負責本單位不良貸款管理處臵有關事項的審議。
第八條 大額不良資產處臵咨詢委員會。省聯社、辦事處(市聯社)分別設立大額不良資產處臵咨詢委員會,按照許可權設臵審議不良貸款管理處臵咨詢事項。
第九條 不良貸款責任認定與追究委員會。省聯社、辦事處(市聯社)、縣級聯社分別設立不良貸款責任認定與追究委員會,逐級負責對不良貸款管理處臵過程中的失職行為進行責任認定與追究。
第三章 移交管理
第十條 經縣級聯社風險管理部門分類認定後,正常貸款轉為不良貸款以及不良貸款轉為正常貸款,均應進行貸款移交。正常貸款轉為不良貸款的,由信貸管理業務條線移交給資產管理業務條線(以下稱正移交)。不良貸款轉為正常貸款的,由資產管理業務條線移交給信貸管理業務條線(以下稱逆移交)。
第十一條 正移交的程序。不良貸款形成一個月內,完成正移交。
(一)縣級聯社信貸管理部門向資產管理部門提交不良貸款移交清單、不良貸款責任認定材料。縣級聯社分管主任負責監督。
(二)集中管理不良貸款的移交。
1、原貸款管理單位向縣級聯社資產管理部門提交不良貸款移交報告及檔案資料清單;
2、縣級聯社資產管理部門對不良貸款資料進行審核,並組織開展盡職調查;
3、按照檔隨賬走的原則,根據賬務劃轉情況交接檔案原件或復印件;
4、縣級聯社資產管理部門指定不良貸款的清收處臵責任人;
5、縣級聯社分管主任對上述移交負責監督。
(3)非集中管理不良貸款的移交。
1、非集中管理不良貸款在貸款管理單位內部崗位之間移交,由原貸款管理責任人製作移交清單,向不良貸款清收處臵責任人移交相關貸款資料;
2、不良貸款管理單位應對移交的不良貸款組織盡職調查;
3、對不能在一個月內移交的不良貸款,經貸款管理單位負責人批准,可適當延遲移交,但最長不能超過六個月;
4、本單位負責人對上述移交負責監督。
(四)不良貸款移交後,原貸款管理單位、貸款管理責任人要積極配合不良貸款的日常管理和清收處臵工作。
第十二條 逆移交的程序。不良貸款轉為正常貸款的,要在一個月內完成逆移交。
(一) 縣級聯社資產管理部門向信貸管理部門提交貸款移交清單。縣級聯社分管主任負責監督。
(二)集中管理不良貸款的移交。
1、縣級聯社資產管理部門向貸款管理單位提交貸款移交報告和檔案資料清單;
2、貸款管理單位對照檔案資料清單進行核對,並對貸款進行實地調查;
3、貸款管理單位指定貸款管理責任人;
4、縣級聯社分管主任對上述移交負責監督。
(4)非集中管理不良貸款的移交。
1、不良貸款清收處臵崗製作貸款清單,向本單位指定的貸款管理責任人移交相關貸款資料;
2、本單位負責人對上述移交負責監督。
第十三條 貸款移交完成前,各相關單位對擬移交貸款的管理責任不變。縣級聯社信貸管理部門與資產管理部門要加強配合,避免因移交影響貸款管理工作。貸款移交後,接收單位負責人對接收的不良(正常)貸款管理承擔相應領導責任。
第十四條 不良貸款移交後,要及時將移交資料清單、盡職調查報告等相關信息錄入信貸管理系統。
第四章 日常管理
第十五條 縣級聯社資產管理部門負責對集中管理的不良貸款進行日常管理,對非集中管理的不良貸款要建立監測台賬,制定清收處臵計劃,並對轄內不良貸款管理單位進行業務考核及監督檢查。
第十六條 實行不良貸款日常管理責任制。不良貸款清收處臵責任人是不良貸款日常管理的責任人,負責開展日常管理的具體工作。
第十七條 實行不良貸款日常管理工作備忘制。 以工作日誌、會議紀要、調查報告、專題報告等方式記錄日常管理工作情況,及時反映和報告不良貸款管理存在的問題,提出相關工作建議。對重大事項應及時向上級報告,並記錄內容入檔留存。
第十八條 不良貸款主債權及擔保權利的日常維護,要圍繞盡職催收、權利保全、現場檢查、信息收集等工作進行。
(一) 盡職催收。定期向還款義務人催收不良貸款本息,督促其在催收通知書簽章後作回執留存。
(二)權利保全。根據法律規定及時主張權利,確保不良貸款訴訟時效、保證及抵(質)押擔保期間、申請執行期限、資產查封與續封期限等法律效力。
(三)現場檢查。及時了解還款義務人生產經營狀況及抵(質)押物情況,真實反映貸款風險變化。
(四)信息收集。密切關注還款義務人的動向,掌握其他債權人對其採取的維權措施等相關信息。
第十九條 系統業務信息的維護。及時將不良貸款日常管理獲取的數據、信息等資料完整錄入信貸管理系統,做好系統日常維護。
第二十條 檔案管理。不良貸款管理處臵形成的資料要及時入檔,加強管理,確保檔案完整。
第五章 盡職調查與估值
第二十一條 盡職調查是以借款人某一時點的不良貸款為基數,對不良貸款進行全面調查,摸清不良貸款現狀,掌握還款義務人的主體資格、有效資產和償債能力,揭示不良貸款清收潛力。
第二十二條 正移交期間首次盡職調查後,公司類不良貸款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盡職調查,個人類不良貸款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盡職調查。對出現重大情況的貸款,要隨時調查。定期進行的盡職調查由不良貸款管理單位組織實施,實行雙人調查,清收處臵責任人為主調查人。不良貸款進行處臵時,縣級聯社資產管理部門成立項目小組,實施盡職調查,項目小組組長為主調查人。
第二十三條 不良貸款盡職調查採取現場調查與非現場調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調查內容包括還款義務人的基本情況、生產經營、資產負債、現金流量、或有負債、涉訴案件、還款意願、貸款抵(質)押物情況等。
第二十四條 不良貸款盡職調查完成後,要形成書面調查報告。調查報告應記錄盡職調查工作開展情況,以及還款義務人的各項信息,滿足不良貸款估值、定價需要,為不良貸款處臵方式的選擇和處臵時機的確定提供參考。盡職調查信息按要求錄入信貸管理系統。
第二十五條 不良貸款盡職調查人員對盡職調查報告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確保不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和誤導性陳述。
第二十六條 估值。估值是在盡職調查的基礎上,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方法,對不良貸款某一時點的價值進行內部估算的過程。不良貸款的估值應綜合考慮還款義務人的生產經營、資產負債、償債意願、抵(質)押物的權屬以及國家政策、地方經濟環境、金融生態環境等因素。 不良貸款的估值參照省聯社規定的不良資產定價有關方法,實行雙人測算、交叉復核。
第二十七條 不良貸款的估值結果可用於不良貸款處臵預案的研究制定、處臵結果的分析評價、不良資產處臵損失的整體評測,也可作為貸款分類調整、減值准備計提的參考。
第六章 清收處置
第二十八條 不良貸款的清收處臵是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制度規定,綜合運用各種清收處臵方法和手段,實現不良貸款收回、風險化解以及損失核銷等的經營行為。
第二十九條 實行不良貸款清收處臵責任人制度。不良貸款管理單位要根據規定對每筆貸款確定清收處臵責任人。清收處臵責任人應當密切監控還款義務人的還款能力變化,並結合日常管理及盡職調查時所掌握的情況,採取直接催收、賬戶扣收等方式清收處臵不良貸款。
第三十條 制定清收處臵預案。對新形成不良貸款,清收處臵責任人應當在移交後15個工作日內制定清收處臵預案,明確清收處臵期限、擬採取的方式等。對清收處臵預案要定期分析,及時調整,並選擇有利處臵時機,啟動清收處臵程序。
第三十一條 制定與實施清收處臵方案。不良貸款清收處臵條件成熟後,應根據擬定的處臵方式,成立項目小組,組織盡職調查,制定清收處臵方案,並根據許可權設臵履行審查、審批程序。項目小組要嚴格按照審批後的清收處臵方案,在規定的處臵時限內對不良貸款實施處臵。
第三十二條 不良貸款處臵方式包括直接追償、依法訴訟、破產清償、以資抵債、債務重組、債權轉讓、代理清收、資產臵換、呆賬核銷及損失退出等。選擇不良貸款處臵方式應遵循成本效益和風險控制原則,綜合考慮還款義務人的還款意願、償還能力、抵(質)押物變現及貸款風險情況,擇優選取。不良貸款清收處臵可選擇一種或綜合運用多種方式,在同等條件下,現金清償優先於非現金清償。
(一)直接追償。依據債權憑證,直接催收、扣劃賬戶資金或督促還款義務人處臵有效資產,收回現金或現金等價物。清收處臵責任人應通過賬戶查詢、電話簡訊、上門催收、預約面談以及發送函件等方式,強制或敦促還款義務人履行還款義務。
(二)依法訴訟。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申請強制執行,要求還款義務人履約。採取依法訴訟方式的,應按照省聯社訴訟案件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訴前論證並按規定報批後實施,不得以訴訟代替日常催收。
(三)破產清償。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對企業法人進行破產重整或者破產清算。對進入破產程序的還款義務人,要積極參與破產重整或破產分配,根據重整協議和清算結果重組或清償貸款。
(四)以資抵債。當還款義務人無力以貨幣資金償還債務時,經各方(包括地方政府、自願承接債務的主體等第三方)協商一致或人民法院、仲裁機構依法裁決,以實物資產或財產權利作價抵償信用社債權。實施以資抵債應優先選擇易保值、易變現的資產,盡快實現處臵回收入賬,減少抵債資產損失。
(五)債務重組。在還款義務人發生財務困難且貸款形成不良的情況下,依據各方(包括第三方)達成的協議或者法院的裁定,對債務構成予以調整。包括修改合同條款、債務落實、債務承接、債務削減等方式。縣級聯社資產管理部門負責對擬重組不良貸款進行盡職調查、制定並組織實施債務重組方案,其他相關部門按照貸款操作規定辦理手續。對不良貸款實施債務重組時,應對還款義務人以及第三方的償債能力進行分析,審慎確定重組方式和重組條款,落實有關擔保措施,督促其履行約定義務。
(六)債權轉讓。合理確定不良資產債權處臵價格,通過拍賣、招標、競價、協議等方式,將債權及相應權益轉讓給外部買受人。債權轉讓可以單筆轉讓,也可以將多筆不良貸款按相應的標准和條件進行組合,形成資產包整體轉讓。
債權轉讓程序應嚴格按照省聯社債權轉讓辦法執行,堅持公開操作、市場競價的原則,審慎使用協議轉讓的處臵方式。
(七)代理清收。將不良貸款委託給具有清收處臵能力的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社會中介機構或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組織,受託人依據代理清收合同,依法對受託不良貸款進行清收處臵,並按約定收取酬金。委託代理清收期間,要及時了解代理人的清收進展情況,加強對代理行為的監控和督促,發現有損農村信用社利益的代理行為,應及時終止代理合同。
(八)資產臵換。在地方政府主導下,以其擁有的土地使用權等資產臵換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實現不良貸款批量處臵。用於臵換的資產必須是農村信用社真正擁有所有權、處臵權、收益權,且能按要求變現、足額抵頂債權的資產。臵換方案必須取得人民銀行、監管、稅務等部門的書面同意。
(9)呆賬核銷。對符合條件的損失類貸款,按規定程序和要求進行核銷。
呆賬核銷應提供符合核銷認定條件的確鑿證據,並嚴格執行保密制度,按照內銷外追的原則,對未依法終結債權與債務關系的貸款繼續追索。
(十)損失退出。表外不良貸款符合絕對損失條件的,按照規定程序認定,予以終結性退出。對已認定絕對損失退出表外核算的不良貸款,要建立退出台賬,債權資料封存入檔,永久保存。
第三十三條 處臵定價。不良貸款處臵基礎價格應根據不良貸款債務人及其債務責任關聯方的經營、財務、資產、信用和實物資產的屬性、質量狀況等,並充分考慮市場、政策等因素,選擇適當的定價方法,確定資產的公允價值。 第三十四條 處臵創新。結合本地實際,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積極探索、創新不良貸款的清收處臵方式與手段。創新方式實施前,應向上級咨詢備案。
第三十五條 不良貸款清收處臵還要堅持以下制度:
(一)審處分離。按照業務操作流程,實行不良貸款清收處臵與審查、審批相分離。
(二)集體審議與授權決策。決策人依據社員大會(股東大會)、理(董)事會的授權,對不良資產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的處臵方案予以決策。
(三)關系人迴避。與還款義務人存在利害關系的人員,在不良貸款處臵的各個環節,應予迴避。
第七章 監測、檢查與獎懲
第三十六條 建立不良貸款監測制度。省、市、縣各級資產管理部門按照許可權,對不良貸款形態結構、質量變化、權利保全、盡職調查、清收處臵等內容進行日常監測,並建立不良貸款清收處臵監測台賬,及時、准確、全面地反映和評價不良貸款的變動和處臵情況,形成分析報告。各級資產管理部門負責人對分析報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第三十七條 縣級聯社要定期對本單位不良貸款管理處臵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或組織專項審計,發現違規操作和不盡職行為,要及時糾正、問責。辦事處(市聯社)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對轄內縣級聯社不良貸款管理處臵工作情況的全面檢查,對重大處臵項目應及時檢查。省聯社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組織專項檢查。
第三十八條 建立不良貸款管理處臵激勵機制。不良貸款管理和清收處臵人員的薪酬分配與不良貸款清收處臵成效掛鉤,對有功人員計酬獎勵。
第三十九條 實行不良貸款管理處臵損失責任認定與追究制度。在申報呆賬核銷、抵債資產損失列支、利息減免及通過其他清收處臵方式將不良貸款納入表外核算前,以及表外不良貸款形成處臵損失或認定絕對損失終結性退出前,均須對不良貸款的日常管理、盡職調查、清收處臵等環節進行合規檢查,對因不盡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的責任人進行責任認定和追究,對盡職履責的責任人予以免責。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條 本辦法涉及的各環節業務操作要求,參照省
聯社相關規定執行。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准。
第四十一條 辦事處(市聯社)、縣級聯社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由XX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負責制定,解釋、修改亦同。
『貳』 河北省農村信用社2006年至2013年不良貸款余額
可以的啊啊啊啊啊啊
『叄』 農村信用社有不良貸款記錄,在農行能查出來嗎
銀行都是聯網的,除非有關系幫你做手腳!
『肆』 高分跪求一篇在農村信用社社會實踐的論文
農村信用社經營狀況調查
農村信用社紮根農村,服務「三農」,是農村地區金融服務的主力。農村信用社的健康發展,直接關繫到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的步伐、關繫到農民增收,對於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具有重要意義。2003年2月10~24日,筆者在河南省許昌市就縣域金融服務問題進行了專題調研。許昌市地處中原,農業人口367萬(佔全市總人口的83.9%),農業以種植業為主,在傳統農業地區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調查發現:當前農村信用社經營已出現轉機;如果能夠妥善處理一些深層次矛盾,農村信用社將能夠走上良性發展的快車道。 一、農村信用社經營已出現轉機
2000年以來,在人民銀行的指導下,農村信用社以小額信貸為突破口,轉變經營觀念,調整經營思路,嚴格內部控制制度,強化風險防範,經過廣大員工的共同努力,其經營終於走出了低谷,呈現出良性發展的勢頭。
通過「一戶一證、一次核定、隨用隨貸、余額控制、周轉使用」的辦法,大力推廣小額農戶信用貸款。到2002年12月底,全市農村信用社共發放農戶小額貸款證(卡)16,379戶,評定信用村49個,評定信用鎮1個,累計發放小額貸款105,169次,累計投放小額信用貸款24,381萬元,小額信用貸款余額較年初增加18,239萬元。通過「一次核定、兩年有效、限額授信、余額控制、周轉使用」的辦法,全面推行「農戶聯保貸款」。在自願的基礎上,5~10家農戶或個體私營戶組成聯保小組,相互進行貸款擔保,大大降低了信用社貸款的風險,推動了信用社貸款的投放。2002年,全市已建立農戶聯保小組25,000個,累計投放「小額農戶聯保貸款」156,960次,共發放貸款10,833萬元。 大力開展「一聯、三送、兩促進」活動(即每個信貸員聯系100家農戶,為農民送資金、送技術、送信息,促進農民增收、促進信用社增效)。2002年,全市農村信用社共聯系農戶113,693戶,為農戶送資金26,563萬元、送信息84,569次,受到農民的普遍歡迎和熱烈擁護。
小額信貸業務的開展,使農村信用社的貸款業務保持了高速增長勢頭。在國有商業銀行退出縣域經濟的大環境下,農村信用社在對農信貸投入中發揮了主導性作用。據統計,在許昌市2002年對農業的新增貸款中,農村信用社貸款所佔的比重高達99%!農村信用社的資金投入,加快了禹州市中葯材園區、襄城縣無公害蔬菜生產示範區等「一園九區」的建設步伐,推動了當地產業結構的調整,增加了農民收入。發放小額貸款的工作量比較大,但利差大、風險小。把工作重點轉到發放小額貸款上,降低了農村信用社新增貸款的風險,提高了貸款資產質量。據統計,許昌市轄區內農村信用社發放小額貸款的不良資產率只有1%。即便出現信用風險,經過努力,其本息大部分還能最終收回,貸款損失率很低。工作重點的轉變還帶來了經濟效益的提高。1999年,全市96家信用社中(6個聯社、91個法人社),共有71家信用社經營出現虧損,累計虧損9029萬元;盈利信用社只有25家,共盈利212萬元。但到2002年底,全市100家信用社(6家聯社、94家法人社)中已有74家實現了盈利,共盈利1041萬元,較1999年增加819萬元。而虧損信用社家數已下降到26家,虧損額也下降到2615萬元,較1999年減少6414萬元。預計2003年,全轄區贏利農村信用社將增加到82家,虧損信用社下降到18家。盈虧軋差後,全轄區農村信用社預計虧損額降將進一步下降到650萬,比上年減少約60%。
表1 許昌市轄區內農村信用社經濟效益的變化(單位:萬元)
與此同時,隨著監管力度不斷加強,農村信用社的內部控制制度、風險防範制度也不斷趨於完善,風險意識、經營意識不斷加強,原來那種忽視經濟核算、忽視利潤指標的粗放經營方式和經營理念已初步得到扭轉。可以說,目前農村信用社的經營活動已出現了轉機。
二、困擾農村信用社發展的深層次矛盾
農村信用社經營出現轉機,決不意味著其未來的發展道路就是平坦的。當前,尚有一系列深層次矛盾在困擾著農村信用社的進一步發展,這些矛盾主要是:
(一)不良貸款比率偏高、歷史包袱沉重。據統計,到2002年底,許昌市轄區內農村信用社共有不良貸款190,630萬元,佔全部貸款余額的51.49%。這一比例不僅遠遠超過國際銀行界通行的標准,也大大高於國有商業銀行的水平。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產生的原因比較復雜,主要有:與農業銀行脫離代管關系時,農業銀行有意識地轉嫁風險貸款;城市信用社、農村基金會並入信用社時,也把部分不良資產帶入了農村信用社;90年代初「上項目熱」和「開發區熱」時,農村信用社受地方行政干預,為了配合「大局」而發放貸款;企業惡意逃廢、懸空信用社貸款;以及經營不善等。不僅如此,為了抑制通貨膨脹,國家曾規定要對居民儲蓄存款實行保值補貼,但貸款利率卻沒有相應提高。「國家出政策、金融機構買單」的結果,就是保值補貼成了農村信用社的沉重包袱,據統計,僅保值儲蓄一項,農村信用社就多增加利息支出7,198萬元。在不良資產和政策性包袱的重壓下,農村信用社長期處在嚴重資不抵債的艱難境地。由於不能獲得投資回報,廣大農民不願意向農村信用社投資入股。再加上地方政府受財力所限,難以大量投入,農村信用社的資本金得不到補充,法人治理結構得不到改善、科學的管理體制不能建立起來,真正的經濟核算更是難以得到貫徹。信用社的持續發展能力因此而受到嚴重影響。 (二)管理缺乏靈活性,自主經營受到壓抑。對農村信用社而言,人民銀行目前承擔著監管者和託管者的雙重角色。做為監管者,人民銀行審查農村信用社高管人員的任職資格、督促其建立內控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檢查其經營的合規性和會計報表的真實性。作為託管者(行業主管部門),人民銀行又指導農村信用社開展業務(如轉向發放小額信用貸款等)。但這兩種職能是相互沖突的。為了減輕監管方面的壓力,人民銀行就具有了抑制農村信用社活力的傾向。目前,農村信用社的編制乃至服務網點的調整,均須人民銀行層層審批,費時費力,不利於信用社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需要及時調整金融服務。就具體業務而言,許多特色農業(如花卉、葯材)的生產周期超過1年,但小額信貸通常規定貸款期限不超過1年,難以完全適應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的需要。
(三)縣域資金大量外流,經營環境需要進一步改善。國有商業銀行的退出,為農村信用社開展經營創造了良好的外部條件,但也帶來了資金大量流出的問題。由於收縮放款,國有商業銀行的縣級分支機構只得把大量閑置資金上存,再加上郵政儲蓄的吸存,就形成了縣域經濟資金大量外流的局面。據統計,近5年來,許昌下轄各縣(市)資金流出規模平均每年增加41,547萬元。特別是1999年以來,資金流出量每年都在增加,2001年和2002年的增量甚至達到7.9億元和6億元的高水平。由於資金大量外流,農村信用社的發展不得不嚴重依賴政策性貸款的支持。據統計,2002年全市農村信用社凈投放的農業貸款(56,312萬元)中,將近60%(32500萬元)為上級下發的政策性貸款。不僅如此,社會上還不同程度地存在有誠信觀念不強,信用體系不健全、企業變相逃廢債務乃至執法不嚴的問題,一些地方甚至出現了「贏了官司卻輸了錢」的現象。
表2 許昌各縣(市)資金外流規模增幅變化(單位:萬元)
(四)管理水平低,員工素質難以適應業務發展的需要。由於農村信用社的特殊性質,在計劃經濟時期,很少有正規大學的畢業生分配到農村信用社工作。當有可能通過「雙向擇業」引進所需人才的時候,農村信用社則因經濟效益差、工資福利水平低而難以招募到業務發展所急需的人才。這樣就形成了農村信用社員工素質偏低的局面。據統計,許昌市轄區內6個信用聯社、100個法人社24,549名正式員工中,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員工只有22人,具有大專學歷的員工僅有402人(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屬於函授和自學性質,其專業方向與其所從事的工作無直接關系)。相關專業知識的缺乏和經濟實力的薄弱,直接制約了農村信用社對現代技術的採用。目前,農村信用社大部分還是手工操作,這不僅導致效率低下,還使先進的管理技術和風險控制方法難以得到應用,從而導致管理上出現盲區和潛在漏洞。
(五)規模小,創新能力差,服務水平落後。雖然信用社共同出資成立了縣信用聯社,並由信用聯社對各信用社行使管理職能,但農村信用社是基本的經營核算單位,更是獨立的企業法人。目前,農村信用社的經營范圍通常只覆蓋一個鄉(鎮)。過小的轄區、偏低的員工素質決定了各信用社乃至信用聯社的創新能力很差,難以適應急劇變化的社會、經濟環境。因此,在防範金融風險、制定內部管理制度、確定操作規程、引入現代管理技術、乃至加強相互協調和合作等方面,信用社都嚴重依賴外部力量(如人民銀行等)的幫助和推動。目前,在人民銀行的指導下,農村信用社防範、控制信用風險的制度已經初步建立,但對於如何防範來自利率波動等方面的風險,農村信用社則沒有相應的整體化思路。另外,由於經營網點覆蓋范圍過小,農村信用社的匯兌業務必須通過層層代理才能實現。一筆匯兌業務,由農村信用社辦理,通常需要3天,而國有商業銀行當天甚至幾分鍾之內就能辦妥。匯路不通暢、匯票簽發難已成為制約其對公服務的突出因素。
三、對策性建議
當前,伴隨著金融組織結構和經營戰略的大調整,農村信用社正面臨著難得的發展機遇。但只有解決了上述深層次矛盾,農村信用社才能走上良性發展的道路,從而更好地服務於「三農」、服務於社員。
(一)明確農村信用社的商業化發展方向,適時推進對農村信用社的股份制改造。目前,我們仍把農村信用社定位為「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社員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但實際情況卻是:(1)從資本金構成看,由於農村信用社存在大量不良資產,農民和經濟實體並不願意入股信用社,農村信用社的資本金多來自政府投資和職工入股;(2)從監管角度看,農村信用社所適用的,也是商業銀行的監管標准(如資產負債比例管理、資本充足性分析、流動性分析、收益分析等);(3)從歷史經驗看,產生巨額不良資產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沒有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忽視了經濟核算的極端重要性;(4)從國際經驗看,財務上的可持續性是小額信貸機構取得成功的重要前提之一。而所謂財務上的可持續性,就是指小額信貸機構的經營收入(包括政府補貼)在彌補經營成本之後還有適當盈餘。因此,應當明確農村信用社的商業化發展方向。在對其歷史負擔進行適當處理之後,通過股份制改造,把農村信用聯社改組為商業性的小型金融機構,同時取消各信用社的法人資格,變兩級法人為一級法人。
(二)採取措施,解除農村信用社沉重的歷史包袱。前面已經提到,農村信用社的歷史包袱和不良資產是多種原因造成的。據統計,在許昌市,僅支持「上項目熱」和「開發區熱」、城市信用社和基金會歸並、農行轉嫁所產生的不良貸款就達168,431萬元,占不良貸款余額的88.36%。對於國有銀行因政策、體制原因而形成的歷史包袱,國家已採取了剝離措施。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政府對農村信用社的政策性、體制性不良資產採取置之不理的態度,要求其自行消化,就會人為形成一個對農村信用社極不公平的外部環境。進一步講,完全靠擴大存貸款利差、用信用社的盈利消化這些歷史負擔,不僅需要較長時日(甚至還會出現信用社的微薄利潤不足以償付不良資產的巨額利息,最終導致歷史欠賬越滾越大的現象),而且其實質是把農村信用社的歷史包袱轉嫁到農民頭上,這和中央「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是直接相悖的。
(三)為農村信用社的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1)適當放寬對貸款利率上浮的限制。小額信貸方式靈活多樣,手續簡便,但其交易成本相對較高,適當提高貸款利率上浮界限
,可以使小額信貸在彌補經營成本之後,仍能保持一定的盈利,從而增強其自主發展的能力;(2)多渠道拓寬信用社的資金來源。具體措施包括:使支農再貸款規模與資金流出量相掛鉤,建立起支農再貸款持續增長的機制;減免農村信用社的儲蓄利息稅;允許農村信用社適當提高儲蓄存款利率;允許條件較好的農村信用社進入資金市場等;(3)優惠的財政稅收政策。具體包括:適當減免農村信用社的營業稅和所得稅,放寬對核銷貸款損失的限制等;(4)適當增加農村信用社的經營自主權。在強化管理、嚴控風險的前提下,適當增加農村信用社在用人、網點設置方面的自主權;增加其在利率、貸款期限的自主權。
(四)成立省(市)級的行業協會,切實加強對農村信用社的業務指導,提升農村信用社的業務水平。新的行業協會將承擔人民銀行對農村信用社的業務指導職能,具體負責全省(市)范圍內農村信用社(或小型金融機構)的人員培訓和提高、與省(市)外乃至國外同行的交流、推廣新技術和新的管理方法、制定行業經營管理規范、政策調研和業務指導等事項。
(五)進一步凈化農村信用環境。要加快社會徵信體系建設;加快建立貸款擔保機構;加大打擊逃廢債務行為的力度,在全社會營造「守信光榮、欠貸可恥」的良好社會氛圍。
『伍』 農村信用社的不良貸款比例是多少
青海省農村信用社的不良貸款比例是多少?最近的數據。還有青海省農村信用社比其他商業銀行相比較一下。
『陸』 農村信用貸款違規情況
(一)涉及面廣,以信貸為重點區域。從已經查出和暴露的違規操作和各類案件看,涉及到存款、信貸、投資、融資、結算、財務會計、安全保衛、計算機等業務的方方面面,幾乎每個業務領域均有違規、違章、違紀、以致違法現象。信貸業務是農村信用社的主要資產業務,也是操作風險多發部位,造成的危害也最大,信貸違規違紀現象多種多樣,違規手法五花八門。一是對同一貸款戶由多個信用社多次發放貸款,從而達到化整為零、逃避貸款審批的現象較為嚴重,成為違規發放貸款的主要形式,造成貸款損失嚴重。二是貸款管理不嚴,貸款跟蹤檢查不到位,貸款管理制度形同虛設。三是信貸檔案資料不規范、不全面,給貸款安全留下隱患。四是貸款形態反映不真實,沒有及時做好貸款五級分類。有的信用社還違規辦理不符合條件的借新還舊貸款;跨地區、壘大戶等其它違規貸款也屢見不鮮。 (二)危害性大,以侵佔資金為目的。由於農村信用社操作風險涉及面廣,發生的頻率高,而且大部分操作風險是主觀性的以侵佔資金為主要目的的道德因素引起的,因此對農村信用社危害性相當大。一是大大降低了貸款質量。農村信用社實施改革前,全國農村信用社實際不良貸款率在50%以上。二是造成直接資金損失。違規拆借資金、攜款潛逃、票據詐騙、計算機犯罪、安全保衛事故、櫃台操作失誤等均帶來嚴重的資金損失。三是留下風險隱患。有的操作風險雖然不直接或立即造成損失,但卻留下風險隱患,給經營帶來無法估量的困難。四是引起法律糾紛。由於制度不健全、操作不規范,存在法律漏洞,容易引起法律糾紛,一旦對簿公堂極有可能處於不利的法律地位。無論採取何種形式,操作風險製造者其主要目的無不是為了侵佔資金,給農村信用社帶來的後果是資金損失和風險增加。
『柒』 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成因和對策提綱
貸款期限可分為一年期以內的短期流動資金貸款和一年至三年期的中期流動資金貸款。
這是我給你找的銀行貸款的一些相對知識,你瀏覽的看一下《小怎眾》,也許對你有所幫助。
銀行貸款要擔保人,需要的手續如下:
(1)貸款對象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3)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對首付款的要求,銀行間有些許差異。
(5)有貸款人認可的資產作抵押或質押,或有符合規定條件、具備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
(6)具有購房合同或協議。
(7)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最好不要選擇沒信用貸款公司。這類貸款一般都是那些沒有保證的容易出事。
『捌』 談談違規違法對農村信用社帶來的危害
農村信用社經脫鉤農行隸屬關系後,由於點多面廣、管理難度大,加上管理體制未能真正完善、產權不明晰、內部管理相對薄弱、員工素質普遍較低的等多面的因素,幾乎具備操作風險發生的一切條件,長期以來不斷發生的操作風險給農村信用社帶來了十分嚴重的後果。2005年開始,按照中國銀監會的統一部署,全國各地金融機構開展了操作風險防範和案件專項治理工作。結果顯示在所有銀行業金融機構發生的案件中,農村信用社發案率接近佔50%。可見農村信用社的操作風險在廣度和深度上都比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嚴重,潛在操作風險和隱患時時存在,使農村信用社防範操作風險的形勢十分嚴峻,加強操作風險的防範管理顯得尤為重要,防範工作刻不容緩。
一、農村信用社操作風險的特點
從全面的操作風險防範和案件專項治理工作暴露出的問題分析,農村信用社發生的操作風險具有以下主要特點:
(一)涉及面廣,以信貸為重點區域。從已經查出和暴露的違規操作和各類案件看,涉及到存款、信貸、投資、融資、結算、財務會計、安全保衛、計算機等業務的方方面面,幾乎每個業務領域均有違規、違章、違紀、以致違法現象。信貸業務是農村信用社的主要資產業務,也是操作風險多發部位,造成的危害也最大,信貸違規違紀現象多種多樣,違規手法五花八門。一是對同一貸款戶由多個信用社多次發放貸款,從而達到化整為零、逃避貸款審批的現象較為嚴重,成為違規發放貸款的主要形式,造成貸款損失嚴重。二是貸款管理不嚴,貸款跟蹤檢查不到位,貸款管理制度形同虛設。三是信貸檔案資料不規范、不全面,給貸款安全留下隱患。四是貸款形態反映不真實,沒有及時做好貸款五級分類。有的信用社還違規辦理不符合條件的借新還舊貸款;跨地區、壘大戶等其它違規貸款也屢見不鮮。
(二)危害性大,以侵佔資金為目的。由於農村信用社操作風險涉及面廣,發生的頻率高,而且大部分操作風險是主觀性的以侵佔資金為主要目的的道德因素引起的,因此對農村信用社危害性相當大。一是大大降低了貸款質量。農村信用社實施改革前,全國農村信用社實際不良貸款率在50%以上;二是造成直接資金損失。違規拆借資金、攜款潛逃、票據詐騙、計算機犯罪、安全保衛事故、櫃台操作失誤等均帶來嚴重的資金損失。三是留下風險隱患。有的操作風險雖然不直接或立即造成損失,但卻留下風險隱患,給經營帶來無法估量的困難。四是引起法律糾紛。由於制度不健全、操作不規范,存在法律漏洞,容易引起法律糾紛,一旦對簿公堂極有可能處於不利的法律地位。無論採取何種形式,操作風險製造者其主要目的無不是為了侵佔資金,給農村信用社帶來的後果是資金損失和風險增加。
(三)作案手法低劣,違章操作是主要形式。從各類操作風險事件和案件的實施形式看,違章操作是主要形式。無論是無知或非主觀性引起的操作風險,還是以侵佔資金為目的犯罪作案,均是無視各項規章制度的存在,或者是尋找制度的漏洞和真空加以實施。作案人大多作案手法低劣,但由於制度形同虛設,相關工作人員明知不對或熟視無睹,聽之任之,或怕得罪領導不敢糾正和制止,甚至協助辦理,有的持續作案時間長達十多年的大案經過很多的稽核和檢查卻安然無恙,直至展開拉網式排查或專項檢查時才暴露。
(四)違規代價低,對當事人以教育為主。從案件責任追究情況看,普遍處理較輕,只處理基層社不處理管理機構,只追究當事人責任而不追究上級領導責任。有的雖然追究了相關領導人的責任,但多避重就輕,起不到對違法違規人員的懲戒和對其他員工的警示作用,缺乏應有的威懾力和公信力。這主要是農村信用社員工親緣化現象嚴重,人際關系錯綜復雜,因此個別領導在對責任人的處理上大多怕得罪人,而不敢或不願從嚴查處,降低了違規和犯罪的成本,違規代價低,提高了違規和犯罪的收益率,客觀上起到了鼓勵違規和犯罪的作用。
二、農村信用社操作風險原因分析
從淺層次看,農村信用社內控機制不健全,制度和操作規程執行不力,有章不循違規操作,監督檢查流於形式,不合理考核激勵機制是發生各類操作風險事件的直接原因。
(一)內控機制不健全,制度執行不力。據銀監會分析,銀行業金融機構發生的案件80%是有章不循造成的,另有20%的案件是無章可循造成的。長期以來農村信用社的內控制度建設非常薄弱,缺乏系統性和統一性;有的制度缺乏持續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在有些業務領域還存在制度盲區,由於無章可循和制度本身不科學不合理,致使大量的違規操作和案件發生。另外,由於執行制度不力,制度效力遞減。
(二)員工素質偏低,教育和管理不夠。由於沒有統一的進人標准,農村信用社進了不少低學歷、低素質的員工,進入信用社後又得不到系統的業務技能培訓以及法律法規、職業操守和思想道德教育,業務素質和道德水平長期得不到有效提高,加上受社會不良風氣影響,少數員工自身免疫力不強,在業務操作中,規章制度觀念淡薄,思想麻痹,心存僥幸。信用社人員的任用、考核機制存在缺陷,重要崗位人員使用失察,平時對個人行為缺乏考核和監督,交流、輪崗、強休制度不落實,為少數人利用職務便利作案提供機會。
(三)檢查監督不到位,稽核工作流於形式。農村信用社許多內部案子在實施時,往往在一連串的幾個環節和不同崗位都一路「綠燈」,究其原因是檢查監督作用沒有發揮好,導致違規行為發生。本來基層網點是實行雙人臨櫃、相互監督的制度,但臨櫃人員對憑證不認真核對,也沒有對同時臨櫃的同事盡到監督之責。第一道防線就失去了有效監督約束。事後監督本來是第二道防線,但有的農村信用社沒有設立事後監督崗,因此作案分子乘虛而入。稽核和檢查可以作為第三道防線,但稽核檢查工作不深入、不細致、不全面,使之流於形式,於是使違規問題和案件得以長期隱藏、並連續作案。
(四)考核激勵不科學,做假現象嚴重。過去各基層信用社為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指標,紛紛加大績效考核的力度,存款、收息、「雙降」、貸款營銷等指標齊全,並將指標的完成情況作為評定個人業績的主要依據。員工為了完成或超額完成任務往往不擇手段,各種踩線違規現象愈演愈烈,正向激勵作用明顯走樣。在考核中長期處於劣勢的一部分人,就會產生各種為個人考慮的不良思想,有的乾脆破罐子破摔,利用職務之便以獲取資金為目的實施作案。
以上導致了各種操作風險事件的發生的直接原因,但從深層次看,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紊亂、內部治理結構不完善、產權不明晰、縣(區)、鎮二級法人體制抗風險弱是農村信用社操作風險案件頻發的根本原因,深入分析這些深層次原因,有利於對農村信用社操作風險既治標又治本。
(一)系統管理體制紊亂。農村信用社從成立以來,管理體制幾經變化,使農村信用社缺乏強有力的管理,很多問題由此滋生開來。在農行、人行、銀監局管理的過程中,農村信用社的行業管理工作實際上委託一個部門來完成,成為其全部工作的一個附屬,這個部門在管理時有職無權,監督和執行完全脫節,造成行業管理形同虛設,拾得本來需要行業管理來完成的重大事項,如制定統一的制度體系和行業標准、整體維護行業權利、形成整個行業的信息網路等無法實施,使農村信用社內控體系不健全、不科學或五花八門。在缺乏法人自律、內控和有效監督的情況之下,又沒有強有力的行業管理,就導致了一些法人社為所欲為的局面。管理體制幾經更迭導致行業管理的乏力是長期以來形成操作風險的一大根本原因。
(二)法人治理機制不健全。長期以來,農村信用社由於產權不清晰,所有者管理職能缺位,內部法人治理機制幾乎處於空白,社員大會(股東會)、理事會、監事會形同虛設,根本無法按規定職責和程序行使監督管理職權,決策權、執行權和監督權混淆。有效的監督機制沒有形成,導致極少數聯社的理事長違規經營,把企業推向崩潰的邊緣。
(三)有效的外部監管不到位。在行業管理職責歸屬省社以前,人民銀行、銀監部門先後統一履行行業管理和外部監管雙重職責,既當「教練」,又當「裁判」。由於這雙重職責本身具有一定的不相容性,導致人民銀行、銀監局都無法充分發揮好職責,尤其是有效的外部監管明顯弱化,監管機構對農村信用社更多的是「保護」、「縱容」,對其違規現象基本上是視而不見,致使很多問題不能浮出水面,基本上是內部處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客觀上助長了一部分基層社負責人不把違規經營當回事的心理,各種違規操作屢查屢犯。
(四)縣(區)、鎮二級法人體制使農村信用社處於弱勢地位。改革前農村信用社基本上是實行縣(區)、鎮二級法人體制,加上服務對象的社會弱勢地位,決定了農村信用社在社會上的弱勢地位,使之無法有效抵制來自外部的干預和各種侵害利益的行為,農村信用社為了生存不得不屈服於行政干預和有權部門不合理的攤派,有時不得不違背經營宗旨,不得不以違背規章制度為代價而違心地按照有權部門的指令去提供各種「服務」。
三、防範操作風險的思路及具體措施
風險管理能力是構成銀行競爭力的根本。在農村信用社這樣一個管理基礎薄弱、抗風險能力低、各項改革尚處起步階段的金融機構,要有效防範操作風險,必須深化改革,完善管理體制,健全法人治理機制,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和信用環境,同時提升經營管理理念,創新防範操作風險思路。
(一)必須加快構建防範操作風險的管理體系。加快管理體制改革的步伐,建立防範操作風險的長效機制,努力構建一個多層次、有機協調、有效控制操作風險的多層次的管理體系。這個管理體系包括六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法人治理機制。要推進產權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最終建立社員股東對理事會和經理層的監督和制衡。第二個層次是內部控制體系。要建立適應農村信用社特點並與現代金融企業制度接軌的內控體系。第三個層次是有效的行業管理。建立強有力的自上而下的農村信用社風險管理體系,層層管住可能產生的風險。第四個層次是黨的建設。明確黨組織在防範風險中的監督保障作用,按照黨組織在作風建設中解決勤政廉政問題的方法,解決防範道德風險的問題。形成上下級之間和黨員幹部之間的相互制衡與監督。通過黨內的民主機制和科學決策機制,最大限度地避免決策失誤的可能。第五個層次是合法的外部監督。積極地引進和歡迎銀監部門、審計部門、紀律檢查部門和司法部門外部的監督。第六個層次是道德和文化建設。進一步弘揚農村信用社的企業精神,全力推進以提高職工道德素質和業務能力為目標的企業文化建設,建立內外兼容的宣傳機制,培養員工對企業的忠誠度,形成有利於防範操作風險的企業價值體系。
(二)必須推出建立長效機制的有效措施
1、切實增強操作風險意識。農村信用社作為經營貨幣的特殊企業,操作風險自始至終與業務活動相伴而生,每一個業務點都是操作風險點,因此防範操作風險必須從每一名員工做起,將每位員工作為防範風險的第一責任人,加強對員工風險意識的培訓,促使其提高對操作風險危害性的認識,樹立和強化「違規就是風險」的觀念,養成高度的敬業精神和專業態度以及扎實的工作作風,從小處著手,力求把風險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和第一道關口。
2、不斷完善內控制度體系。制度建設是防範操作風險的基礎性工作,在制定製度時要貫徹「把防範農村信用社系統性風險作為加強管理的關鍵環節」科學理念,秉承「審慎經營,內控優先」的經營方針,通過建立有效的風險管理架構使各項風險管控措施落到實處。一是及時更新、完善、補充各項規章制度。內部規章制度要隨著業務的發展和監管要求的變化,隨時進行調整和補充。對一些在實際執行中出現操作性不強、或已經過時或不適應業務需要的制度,要及時廢止;對存在缺陷或不完善的要及時修正和完善。二是建立風險預警和處置機制。對風險的預警和處置是防範風險的主要措施,可以有效地制止風險,並將風險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風險管理部門要針對各地風險監測情況及時進行風險提示,同時監控下級報告的重大事項和突發事件,掌握轄區農信社風險狀況。同時為防患未然,必須制訂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和風險的快速反應機制,各類突發事件一旦發生即按預案要求進行快速處置。
3、強化崗位監督約束。操作風險主要發生在一線崗位,科學調配崗位,使崗位與崗位之間相互制衡,人與崗位實行互動是防範操作風險的有力保證。一是科學設置內部崗位,使之建立相互制衡的運行機制,並按制度和內控要求合理配置人員。二是有力推行領導幹部交流制度、員工崗位輪換制度和強制性休假制度,使違規行為及時得到暴露,有效控制各種違規違法行為的發生。三是重點加強對信貸、儲蓄、財會、聯行等涉及錢、賬等重要崗位及其操作人員的管理。四是建立對違規違紀事項舉報獎勵制度,實現違規違紀行為的群防群治。五是實施分級監控,形成連環責任監督,使一線員工、信用社、聯社三個層次通過相互監督和檢查,進一步強化崗位監督約束,形成一個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內控防範運作機制。
4、發揮稽核檢查工作事後糾錯和警示作用。稽核檢查工作要做到制度化、經常化,提高稽核檢查手段,強化工作力度。一是要建立稽核監察隊伍系統。建立系統的稽核隊伍體系,完善稽核工作制度和程序,通過培訓提高稽核隊伍履職水平,通過查處違規違紀行為樹立稽核檢查權威。二是要突出稽核檢查的重點。注重日常的常規稽核檢查,實行防範風險關口前移,變過去事後被動式的核查為事前主動式的預防性檢查。對案件高發機構、高風險業務、易發案件部位,要增強稽核的深度、廣度和頻率,徹查所有相關問題及其根源。三是改進稽核方式。要實行內外結合、現場檢查與非現場稽核相結合的辦法,定期或不定期對有關業務進行排查,對難以通過一般對賬查出的問題,要採取公告的方式與存款人、借款人進行核對。
5、增強基層執行能力。基層信用社是整個風險防範的基礎,基層員工又是風險防範的真正主體。增強基層的執行能力是建立防範風險長效機制的關鍵。要從提高執行力出發,切實加強基層農村信用社的建設,一是要選好一個靠得住、能幹事的信用社主任;二是要打造一個優秀的、有戰鬥力的團隊;三是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發展業務、防範風險的機制;四是要形成一套適合農村信用社特點和農村金融特點,並有利於農村信用社發展業務、減少風險的工作方法;五是要創造一個能夠促進農村信用社良性發展的良好的外部環境。把各個基層農村信用社都打造成具有完美執行力和強大凝聚力、戰鬥力的團隊,使之成為有效防範風險的牢固堡壘。
6、加強內控文化建設。良好的內控文化能夠提高全體員工遵章守紀意識、降低內控執行成本,有效防止內部團伙作案,是內控體系建設中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要將良好的內控文化作為企業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企業文化與農信社經營管理的最佳結合點之一,讓「內控優先、審慎經營」的內控文化理念,紮根於員工的思想深處,落實到日常行為上,讓員工在業務操作中明白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什麼風險要防範,什麼事情要監督。從而營造一個良好的風險防範的文化氛圍。
『玖』 農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貸款的難點總結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農村信用社以往的不良貸款的清收勢在必行,然而這過程中必定會存在很多的阻礙,為了能確保清收的順利進行,根據我國法制建設的現狀,特意對農村信用卡清收不良貸款的難點進行了粗淺的總結以捋清思路。
1、收小額貸款難
總額大、單筆金額小、戶數多、分布廣是農戶不良貸款沉澱下來的幾大特點,然而農村經濟落後,城鎮經濟發達,農民對土地的依賴性大大減小,外出務工、經商人員逐年增多,不少農戶舉家外遷,下落不明。
農村信用社人員少、時間緊、工作量大。不少信用社地處偏僻的山地丘陵地帶,交通落後,存貸規模小、效率低,配備人員少,裝備落後。加之通訊不暢、信息閉塞,小額農戶不良貸款清收工作量大,難度高,清收工作困難重重。
2、處置抵貸資產難
貸款信用社通過協議或者人民法院裁定以資抵貸,高價取得抵貸資產後,不僅變現難,而且成本高,尤其是抵貸資產為房產的,變現成本更高。貸款信用社自行處理抵貸房地產,可省評估費和拍賣費。雖評估費、拍賣費可減,但交易稅費難逃,需要交納兩次交易稅費。
第一次是從債務人過戶到貸款信用社,第二次是從貸款信用社過戶到買受人。
3、法收貸難
貸款人採取各種措施,仍不能收回不良貸款本息時,在萬般無奈之下,不得不採取最後一個手段:依法起訴。由於社會誠信不足,執法環境不暢,依法收貸呈現出成本高、效率低、執行難和舉證難的特點。
1)成本高:依法收貸從起訴到執行需要繳納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2)效率低: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依法收貸從提起訴訟到申請執行,應經立案、送達、交換證據、開庭審理、判決、上訴、申請執行等程序,少則半年,多則兩三年,更有甚者遙遙無期。
3)執行難:依法收貸進入執行程序後,一方面債務人千方百計轉移資產,逃避債務;另一方面想方設法打通執行關節,調動各種關系向執行人員施加壓力。
4)舉證難:一方面債務人轉移、隱匿資產,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另一方面貸款信用社無法搜集、提供有關債務人財產線索的證據,人民法院無法執行。
4、債務人轉移資產花樣擺出
部分債務人通過各種手段取得貸款後,想盡一切辦法轉移資產,逃避債務。
債務人一般通過以下方式轉移財產,逃避債務:
1)通過不正當交易和虛假交易將公司資產轉移到關聯公司和股東個人名下,造成公司經營困難、資不抵債,通過倒閉或破產,最終達到逃避債務的目的;
2)通過低價變賣財產,將資產轉移到與債務人串通好的其他單位和個人手中;
3)對大量到期債權不及時主張權利,導致債務人到期債權超過訴訟時效;
4)債務人賄賂與貸款信用社工作人員,內外串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