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海公積金賬戶注銷提取
法律分析:根據上海目前的公積金政策,如果您以後不再回上海工作,你可以辦理銷戶提取,將您的公積金余額提出(提現金或轉賬都可以,但現金金額超過五萬的需要預約)。要注意的是銷戶之後,您再回上海工作重新繳存公積金的手續比較復雜,請慎重考慮。因此如果你以後還回上海工作的話,建議你先行辦理住房公積金帳戶封存手續。待以後回上海找到工作單位後,再辦理住房公積金帳戶啟封,就可以繼續正常繳交了。如果您以後不打算回上海工作,請按照如下流程辦理提取:所需材料:提取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外省市戶籍證明、申請人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如退工單或單位加蓋公章的離職證明等)。(1) 先開具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和提取申請書。經查詢個人公積金賬號在上海原單位里由單位里開提取證明和提取申請書。(2) 提取證明開好攜帶所有材料去上海各區就近的建行支行公積金業務專櫃,辦理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現金或轉賬都可以。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② 如何注銷公積金賬戶
公積金銷戶的流程包括以下幾種:
1、離退休的: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相關證明。
2、出國定居的:護照簽證、戶口注銷證明及國外定居證明。
3、喪失勞動能力且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部門提供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及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4、職工死亡辦理銷戶,如職工死亡前已辦理了用於住房公積金支取的個人儲。
拓展資料
公積金貸款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貸款條件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5.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貸款額度
大部分城市都規定了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比如成都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廣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個人最高額度為50萬元,申請人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最高額度為80萬元。
其次,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房款總額的70%;
申請公積金貸款還應滿足月還款/月收入不大於50%(其中:月還款包括已有負債和本次負債每月還款之和)。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為1-30年,並不得長於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齡的時間;臨近退休年齡的職工,在考慮其貸款償還能力的基礎上,可適當放寬貸款年限1-3年。
③ 上海市公積金銷戶提取需要准備哪些資料。
申請范圍:在滬工作的外籍人員、獲得境外永久(長期)居留權人員和台灣香港澳門居民,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聘用)關系並離境的,且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託的。
辦理場所:建設銀行各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
辦理要件:
1、身份證明材料原件:
(1)外籍人員、獲得境外永久(長期)居留權人員提供護照。
(2)香港澳門居民提供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簡稱「回鄉證」)。
(3)台灣居民提供「台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簡稱「台胞證」)。
2、提取原因申請材料:
(1)《離境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外籍人員、獲得境外永久(長期)居留權人員和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專用)。
(2)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聘用)關系的證明。
3、其他證明材料:提取人獲取下列證明材料時,應向相關單位或部門提供上述身份證明材料和提取原因申請材料。住房公積金賬戶在「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專戶」的提供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入管封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單》。
辦理流程:個人提供要件材料——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不超過3個工作日。
注意事項:對於業務需要留存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的,由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經辦人代為掃描、列印或復印。
拓展資料:上海住房公積金咨詢電話:12329,電話接通時間:周一至周六9:00-17:00(除國定假日外)。
以上資料參考來源:上海住房公積金網—離境提取指南
④ 公積金銷戶的流程是怎樣的
法律分析:公積金銷戶的流程包括以下幾種:1、離退休的: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相關證明。2、出國定居的:護照簽證、戶口注銷證明及國外定居證明。3、喪失勞動能力且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部門提供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及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4、職工死亡辦理銷戶,如職工死亡前已辦理了用於住房公積金支取的個人儲蓄卡,繼承人可提供死亡職工開立的儲蓄卡賬號,並在住房公積金個人儲蓄賬戶明細表上簽字,將支取款項直接劃入該賬戶中。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⑤ 之前在上海工作,現在離開,想要把公積金銷戶取出,需要准備哪些材料走哪些程序
之前在上海工作,是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只有戶口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才可以封存提取住房公積金。
根據《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條例》第十八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
(一)購買、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
(二)離休、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四)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該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三)、(四)項和第二款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的,該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應當同時注銷。
(5)上海退休公積金貸款銷戶擴展閱讀:
《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條例》第十三條發生合並、分立、解散等情形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單位,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三十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向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的變更或者注銷繳存登記,並且在辦妥手續之日起二十日內,向受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轉移或者封存。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應當自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受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轉移或者封存。
⑥ 退休之後公積金貸款沒有還清,怎麼處理
要用自己的錢來繳清貸款,公積金賬戶的錢如果不夠月供的,必須補足餘下款項,就需要自己把錢打到還款的卡里。退休之後是不再繳納公積金了,建議銷戶提取。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
⑦ 怎麼辦理公積金銷戶
怎麼辦理公積金銷戶
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以下是我為大家整理的怎麼辦理公積金銷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一、住房公積金注銷如何辦理
1、提交申請
申請人持相關資料與證明向單位提交申請,並填寫一式三聯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名稱變更、注銷申請表》。
2、單位初審
單位對申請人的資料進行審核,符合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條件的,通知申請人辦理提取手續;申請人有接收單位的,為其辦理轉移手續;申請人無接收單位且不符合銷戶提取條件的,將其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公積金中心封存戶並通知申請人。
3、公積金中心審核
申請人持填寫好的一式三聯《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名稱變更、注銷申請表》,以及單位注銷的相關文件或證明交由公積金中心審核,中心審核通過,出具審核意見並鑒章。
4、銀行銷戶
單位持經公積金中心審核蓋章的一式三聯《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名稱變更、注銷申請表》到開戶銀行辦理手續。銀行按照中心要求進行審核後,對符合規定的申請人辦理銷戶提取。
二、住房公積金的性質及特點
(一)性質
(1)保障性,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為職工較快、較好地為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能夠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的機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積金在資金方面為無房職工提供了幫助,體現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互助性;
(3)長期性,每一個城鎮在職職工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這一段時間內,都必須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職工所在單位也應按規定為職工補助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特點
(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福利性,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一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於商業性貸款;
(4)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
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能注銷,具體流程如下:
單位撤銷、解散、破產的,單位或清算組織應當自撤銷、解散、破產之日起30日內辦理注銷登記和住房公積金單位賬戶注銷手續。
(一)注銷登記前,單位按規定辦理賬戶清理。核實職工姓名、身份證號碼;欠繳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按規定補繳職工住房公積金;符合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條件的,通知職工辦理提取手續;不符合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條件的,將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到管理中心集中管理。
(二)單位應到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領取《住房公積金單位狀態變更申請單》,填寫並加蓋單位公章後(公章己銷毀的,需出具主管部門或工商部門證明),連同下列資料原件及其復印件到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辦理注銷登記和住房公積金單位賬戶注銷手續:
1、機關事業單位被撤銷的,提供上級部門批准文件;
2、企業破產的,提供人民法院裁定書;
3、單位解散的,提供工商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4、經辦人身份證。
(三)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注銷後,服務網點應收回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證。
(四)單位無法聯系,經與有關部門核實後單位已注銷的,由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辦理住房公積金單位賬戶注銷手續。
;⑧ 之前在上海工作,現在離開,想要把公積金銷戶取出,需要准備哪些材料走哪些程序
一、提取住房公積金程序
1、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首先向單位提出申請,經單位審核屬實後,填寫《住房公積金領取表》(一式二聯)和《住房公積金提取明細表》(一式二聯),加蓋公章及財務印鑒
2、繳存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住房公積金領取明細表》及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公積金中心辦理提取
3、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將轉賬支票交回單位財務部門,財務部門按所列金額給付職工現金
二、公積金提取類型
1、由公積金中心核準的提取
除外市戶口職工離職、職工離退休兩種提取類型外,其他類型的提取均需經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才可到銀行辦理提取手續
①提交相關證件,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審核蓋章
②持經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單》、住房公積金專用存摺或公積金聯名卡和有效身份證等到相關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網點辦理提取
2、委託銀行審核的提取
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和離、退休職工提取已全部委託建設銀行審核,申請人提交單位出具的辭職證明(非本市戶口職工離職)、離退休證、身份證等可直接到本市相關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網點辦理提取
3、公積金委託提取還貸業務(即按月自動劃扣)
辦理了本市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請辦理公積金委託提取住房業務
此業務必須本人持相關資料到公積金中心或辦事處審批辦理,不可委託他人代辦。貸款銀行為除建設銀行以外其他銀行的申請人,必須先到單位開戶的相關銀行網點辦理公積金聯名卡,並與公積金賬戶關聯(激活)後,方可辦理此業務
(8)上海退休公積金貸款銷戶擴展閱讀:
符合公積金銷戶提取條件
1、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的相關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2、戶口遷出本市由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3、出國定居出示戶口注銷證明
4、喪失勞動能力且解除勞動合同由勞動部門提供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及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5、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應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6、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應當提供人民法院判決書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應當提供職工死亡證明若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的,還需提供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