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車貸已經還清,已解壓,車鑰匙和銀行卡至今沒有給,2000元押金不給了。請老師們給個建議
情況不明不好講,從法律上來講,這要看你們雙方當時的合同約定如何了。
㈡ 貸款買車手續弄完但是沒拿到鑰匙算交車了嗎
不算交車
因為你按揭買車的手續己辦完同時簽了合同,這時車的所有權就屬於你的就應該可以提車,4s店應該給車鑰匙。
㈢ 車貸款還完了鑰匙不給怎麼辦
法律分析:車貸款合同應當妥善保管,如果車貸款合同不小心弄丟了,借款人本人可以帶上身份證去貸款方的營業地復印一份,並要求蓋上貸款機構的公章。貸款合同的重要性不容小覷,借款人日後需憑借款貸款合同辦理還款證明後,才能到產權部門辦理產權抵押注銷手續。如遺失合同原件不及時補辦,將給以後的手續帶來諸多不便。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在簽訂車輛貸款合同時,應詳細寫明車輛信息,例如型號、配置、使用公里數、外觀毀損情況等,還應寫明貸款情況,例如金額、還款方式、還款期限、違約責任、糾紛解決條款等。詳細地約定車輛貸款合同是避免合同糾紛的有力前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請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請求履行。
有前款規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終止合同權利義務關系,但是不影響違約責任的承擔。
㈣ 全款買車為什麼第二把鑰匙不給呢原因是什麼
關於這個問題,我看到很多朋友說,他們被4S的商店用作銀行抵押,所以他們不能給第二把鑰匙。關於這個問題,我想說的是,不給第二把鑰匙是以前的一些做法,主要是因為有更多的汽車貿易,但較少關於這個問題在4S的商店。4號店左邊有很多廠家的財務,他們有嚴格的審核流程,不會用預扣鑰匙來規避還款風險。大部分的汽車貿易公司都是一些其他的金融公司。前幾年金融公司亂的時候,很多汽貿公司都會扣留一把鑰匙,以規避車主還款風險。
只要換到4S店重新配新鑰匙(現在的汽車防盜密碼都是動態的,基本上每配一次就會換一次密碼),那麼原來的就發動不了車了,最多隻能打開你的車門,但是絕對發動不了車。如果你把所有的車鎖都換了,即使他用原來的鑰匙,也打不開車門。扣留鑰匙有什麼用?所以,如果我們說現在買車,不給第二把鑰匙,可能是我們把鑰匙弄丟了,或者忘記給你了。如果你不給第二把鑰匙,你可以向他要。如果他不給或者以各種理由搪塞你,那麼你可以通過廠家客服投訴。
㈤ 貸款買車付清以後另外一把鑰匙找不到了,究竟是誰拿著呢
我之前在4S店做過銷售顧問,您貸款買的車不管是經那裡買的車辦的手續,您交完首付款到最後您的車掛正式牌照,銷售顧問都會把車的手續給你交接清楚的,還包括車上所帶的東西,第二把鑰匙也是那個時候給您的。
我覺得應該是那個經銷商是騙您的,估計是經銷商弄丟的,因為我在4S店不管是貸款車還是全款車,到最後手續辦好了,會把車輛的所有手續和第二把鑰匙交個車主的。
㈥ 你好!解壓書我已經收到 ,但是我車鑰匙沒有收到
一般貸款購車會有一把備用鑰匙被4s店拿著,在貸款還完以後可以到4s店拿回的。個別的也可能會和解壓書一塊郵寄。如果沒有就到4s店溝通取回
㈦ 全款買車為什麼第二把鑰匙不給呢
這個可以說是4S店不公開的秘密了,行業內的人員應該都知道,4S店拿鑰匙貸款去了,這樣的情況發生,一旦4S店資金斷裂的話,那麼最後就是購車者來買單。
要防止這些情況發生在自己身上的話,那麼你就只有在購車之前讓4S店給你提供車輛合格證,如果沒有合格證你可以選擇放棄購買這輛車或者換地方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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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車輛解壓完弟二把鑰匙怎麼拿
解壓後車管所會把備用鑰匙寄給你。
你把貸款還清了以後你要到車管所去解壓。然後解押以後,會把備用鑰匙跟大本寄給你。如果是汽車金融公司的話,車貸還完了以後要聯系這金融公司,聯系了以後,會把備用鑰匙以及登記證書都郵寄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