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啥重慶產權是50年
1、關於重慶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年限問題
目前,重慶市絕大部分房地產開發項目的住宅用地使用權年限為50年,其原因是重慶市多數房地產開發以商業與住宅混合類型為主,且土地用途不少為綜合用地,一個項目中若按商業、住宅最高出讓年限確定不同出讓年限,勢必會出現一棟建築中,商業、住宅出讓終止時間不一致的情況,帶來處置困難。
按照《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5號)關於綜合用地出讓最高年限為50年的規定,考慮到前述重慶市房地產開發多為商住混合,土地用途不少為綜合用地的原因,故重慶市住宅用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確定為50年。
就重慶商住樓價格而言,是市場供需、土地、稅收、金融以及住房供應體系等多方面共同作用的結果,應該說目前重慶房地產市場對於購房者還是很有吸引力的。
2、目前,重慶市並未對商品房實行限購
市外來渝、本市戶籍流動人口均可以在重慶購房,根據《重慶市戶口遷移登記實施辦法》(渝府辦發〔2016〕135號)規定,購買成套商品住宅房屋且實際居住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拓展資料:
產權到期後處理方法
2. 用土地抵押貸款的最高年限多少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土地使用權抵押期限,應短於土地使用期限減去已使用期限的剩餘期限。劃撥土地使用權的最高抵押期限應不超過同類用途土地的最高出讓期限。土地使用權抵押期限的設定應參照主合同期限,不小於借款合同的約定期限,否則就失去了抵押的目的。此外,房產和土地同時辦理抵押時,土地抵押期限的設定,還要兼顧房地一致的原則。也就是說應該小於建築物的使用年限,並與建築物抵押的期限相一致,以確保抵押登記的規范性,有效保障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的合法權益。
土地抵押貸款申請條件:
1.土地使用權抵押應以初始土地登記作為前提,領取土地使用證;
2.以劃撥、租賃或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需連同土地上的建築物一同抵押(適用於房地產公司),需經縣級以上土地管理部門同意;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農民),但需交清土地出讓金;
3.土地使用權抵押應先進行地價評估;
無論是劃撥租賃方式,還是出讓方式申請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都要先委託具有土地估價資格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最後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簽定抵押合同;
4.向土地管理部門申領《抵押許可證》;
抵押人向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領《抵押許可證》,土地管理部門根據規定確定抵押率和最高抵押金額。
望採納!!!
3. 土地使用年限快到期了,影響貸款嗎
很難貸到款,銀行對房子要求蠻高的,超過一定年限不給貸款,每個地區情況都不一樣,打個電話到銀行咨詢下就好了,或者到中介咨詢。
4. 新買的二手房土地使用年限只有10幾年了銀行貸款批了30年
這個土地使用年限和銀行貸款年限是肯定是不一樣的,國有土地、集體±地、商用土地、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各不一樣,貸款金額和年限也各不相同,金額有大小,還款年限有長短。
5. 關於買二手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能貸款嗎能過
銀行對二手房貸款年限是如何規定的呢?
一般來說,不同的銀行其具體規定有所不同,但無外乎以下幾種:
1、 二手房房齡和貸款年限之和不能超過30年,有的銀行規定不能超過40年,也有規定不超過50年;
2、 貸款到期日不能超過土地使用的到期年限;
3、 貸款期限與借款人年齡之和不得超過65歲;
分析認為,二手房貸款年限受到借款人年齡、二手房房齡、土地使用年限等因素影響。借款人年齡越小,那麼可以申請的貸款期限也就越長;對於二手房房齡,銀行會根據房屋剩餘所有權時間綜合計算貸款年限,銀行普遍規定二手房房齡不能超過20年或25年,有銀行規定不能超過15年,更嚴格的要求不能超過10年,因此房齡過大,可能就貸不到最長年限了;此外土地使用年限也是影響貸款年限的重要因素,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是從開發商拿地時就開始算起,土地使用年限正常應該為70年,但是一般二手房肯定達不到這個年限,土地使用年限過短也會影響房貸年限。
6. 不動產證上土地使用年限時40年,房子是新建的,能貸款嗎
只要是出讓地,我們銀行就可以貸款,劃撥地不好貸
7. 房產的土地使用年限對貸款有何影響
一般來講,房齡與貸款年限之和必須小於等於40,房齡是指房子的建成年份,一般在房產證的測繪圖表中有註明。滿足上述條件外,同時必須滿足借款人年齡小於70歲,最長貸款年限為30年。舉例說明,借款人65歲,房子是1986年建成,至今為止房齡為23年,最長貸款年限為40-23=17,同時借款人年齡為65歲,70-65=5,也就是說此借款人最多隻能貸款5年。
8. 為什麼重慶房屋土地使用權只有50年而別的城市是70年
1992年鄧小平南巡講話發表後,我市為加大舊城改造力度,以地招商引資,據我市主城區組團城市的特點,規劃部門在發出規劃選址意見,明確土地用途時,均確定為綜合用地(含部分商業用地)。據55號令第11條「綜合用地為50年」。
9. 銀行貸款怎樣確定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年限
劃撥土地哪來的使用權年限呢?是長期的,只有出讓土地才有年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