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貸款買車第二年買不買盜搶險
必須要買的,因為你是貸款買的車,所以銀行要求你在還清所有貸款前必須要上全險。盜搶險是全險中所包含的。
所以必須得買的。
『貳』 分期買車,不買盜搶險可以嗎
自2020年9月19日起,保險新規中,己將盜搶險歸於車損險。分期購買汽車,都會讓全險,為了轉移風險的需要。
『叄』 上汽榮威貨款買車第二年沒買盜搶險對綠本有影響嗎
沒有影響的,盜搶險不是必須買
『肆』 3年分期付款的車第二年買保險不買盜搶險和車損險可以嗎
摘要 後面就隨便客戶自己選擇了,但是交強險,車船稅,是必須購買的
『伍』 分期付款買車第二年買保險可以不買盜搶險嗎
..........話說車輛被盜搶的幾率還是比較低的吧,現在基本沒見過了,反正我這邊的客戶基本都不買這個,有這個前還不如買點三責,那樣真出事了也不慌
你說的貸款車要買盜搶險我還真是不太知道,但是非要要的話,給保險公司一個電話就可以了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陸』 安吉租賃車貸第二年保險,公司發信息來必須買盜搶險, 可以不買嗎
您的問題應是在2019年,今天是2021年的9月份,不得不感慨時間如流水。
時隔2年有餘,我再來回答您這個問題,好像有種穿越的感覺,不知您會不會看到我的回答。
2020年末車險新規面市,盜搶險並入車損,同時並入車損的還有玻璃單獨破碎、發動機涉水、自燃、不計免賠率、無法找到第三方除外、指定修理廠等。
新規之前,這些險都要單獨選擇單獨購買的,新規出來後全部只要投保車損即可。
所以,您的問題也不需要再糾結。
下面來看下車險新規相對於之前有哪些變化
1、車險額度調整
①交強險責任額度調整;
有責總責任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 原為11萬,新規後18萬。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原為1萬,新規後為1.8萬。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未變。
無責總責任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 原為1.1萬,新規後1.8萬。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原為0.1萬,新規後為0.18萬。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未變。
②三者險責任額度檔次調整。
三者險原來的可選額度范圍是5-500萬,現在調整為10-1000萬,但目前各大保險公司還沒開到這么高的額度范圍,最高差不多隻是300萬額度。
2、商業車險保險責任更加全面
①盜搶險取消,原主險盜搶險的理賠由車損險負責;
②11種附加險責任由車損險承擔。
原新增設備損失、車身劃痕、修理期間費用補償、車上貨物責任、精損撫慰金、節假日翻倍這幾項保留,並新增絕對免賠率特約、車輪單獨損失險、發動機進水損壞除外、醫保外用葯責任險、增值服務。
以上一並列並入車損。
再不需要煞費苦心的去糾結,去做功課,去累腦細胞了。
『柒』 按揭貸款車第二年必須買盜搶險和自燃險嗎
分期的車輛,必須在規定的分期時間里購買全險,包括車損、三責、人員、盜搶,自燃險等
『捌』 貸款買車第二年不買全險可以嗎
一、貸款買車不是必須買全險的。
二、部分貸款買車會被要求買全險原因
「全保」、「全險」,其實是四項基本險加三個附加險的保險組合,四項基本險是車輛損失險、商業第三者責任險、全車盜搶險及車上人員險,三個附加險是指玻璃單獨破碎險、車身劃痕損失險以及不計免賠率特約條款的。
貸款買車,車主本身每月就有還貸的壓力,可如果車在貸款期間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導致車輛毀損,車主很可能會遭遇更大的經濟風險。相應的,銀行的放貸風險也會加大。所以,銀行要求貸款購車必須買車險是合情合理的。
但銀行方面並未強制要求車主購買全額保險。部分銀行要求購買車損險、盜搶險、第三者責任險和人身意外險。而諸如玻璃險、劃痕險等附加險種,銀行是不會強制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