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成都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一、成都公積金貸款有什麼條件
借款申請人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證明的職工;

借款人到貸款服務大廳受託銀行窗口提交個人申請資料---→受託銀行進行受理、審核---→中心進行審批---→擔保公司辦理擔保手續,並出具《擔保承諾書》---→借款人憑《擔保承諾書》到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借款人辦理委託公證手續---→中心核准發放---→受託銀行發放貸款。
二手房貸款流程:
買賣雙方到貸款服務大廳受託銀行窗口提交申請資料---→受託銀行進行受理,初審---→評估公司進行勘驗,並出具評估報告---→受託銀行進行審核---→中心進行審批---→借款人到銀行簽訂借款合同---→買賣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借款人領取新產權並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受託銀行領取他項權證等資料---→中心核准發放---→受託銀行發放貸款。
三、額度與利率
五年期貸款利率:2.75%
五年期以上貸款利率:3.25%
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2016年6月6日起最高貸款額度變為70萬,點擊查看詳情。單筆可貸額度計算公式為:借款人(包括共同借款人)申請貸款時上月住房公積金正常繳存余額之和×30(倍)。借款人住房公積金正常繳存余額以成都公積金中心的認定為准,違規匯繳、補繳的住房公積金不計入正常繳存余額。
(在符合還貸收入比、徵信等規定條件下,繳存余額在1萬元以下的借款申請人,不受余額掛鉤倍數的限制,原則上均可貸到30萬元)
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貸款成數最高不超過8成。
2、不高於按借款申請人及共同借款人的還款能力所確定的貸款額度。
3、借款人住房公積金正常繳存余額以成都公積金中心的認定為准,違規匯繳、補繳的住房公積金不計入正常繳存余額。
符合上述條件的貸款申請,由成都公積金中心結合借款申請人信用狀況、收入等因素綜合評估確定最終貸款額度。
1、一手房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貸款成數最高不超過8成。
(2)不高於按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的還款能力所確定的貸款額度。
2、二手房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貸款成數不得超過房地產評估價值或房屋實際成交價格(按孰低原則執行)的7成。
(2)不高於按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的還款能力所確定的貸款額度。
符合上述條件的貸款申請,由成都公積金中心結合借款申請人信用狀況等因素綜合評估確定最終貸款額度。
『貳』 公積金貸款買車需要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公積金不能貸款買車,所以沒有所謂的貸款買車條件。公積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積金,是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等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積金可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等問題。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叄』 成都公積金貸款條件
成都公積金貸款條件
貸款申請人必須同時具備相關政府的要求和條件,才可以申請貸款。公積金貸款一般是用來買房子使用,公積金,一般指
公司積金是公司在資本之外所保留的資金金額。根據公積金提留是否為法律上的強制規定,可以將公積金分為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此外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成都公積金貸款條件[1] :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過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
二、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證明的職工。
三、申請時主借款申請人及所在單位已連續一年以上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且借款申請人及配偶沒有支取公積金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同時未曾申請取得過公積金貸款或取得的公積金貸款已結清。
四、借款人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且首期付款不低於所購住房價值的規定比例。
五、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相應的貸款償還能力;
六、能提供成都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
七、成都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肆』 成都公積金貸款條件及要求
法律分析:1、借款申請人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一)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證明的職工。(二)申請時在成都公積金中心已連續6個月(含)以上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沒有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所購住房的首付款,同時無公積金貸款余額。(三)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且首付款不低於所購住房價值的30%。(四)有較穩定的職業及經濟收入,具備相應的貸款償還能力,個人信用良好。(五)借款申請人同意以所購房產及其權益作為貸款抵押擔保。(六)借款申請人與售房人不存在有可能影響貸款安全的利害關系。(七)成都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2、 現房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額度不能超過成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確定的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3、貸款最長期限不超過二十年(含)。4、貸款利率: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法定利率執行,在貸款還款期限內如遇法定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辦理。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伍』 公積金可以貸款買車嗎
一、公積金可以貸款買車嗎
1、公積金不可以貸款買車。公積金賬戶內的資金只可以用於貸款買房。但是,用戶將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提取出來,將該資金作為貸款買車的首付款,這樣是行得通的,銀行以及公積金中心,並不能監測到公積金余額提取後的具體用途。
2、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條
住房公積金的存、貸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經徵求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後,報國務院批准。
第七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中國人民銀行擬定住房公積金政策,並監督執行。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以及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管理法規、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
二、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是什麼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證;
2、申請貸款時已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或6個月以上;
3、具備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登記部門所確認的購房合同或協議,並能辦理抵押或保證擔保手續;
4、已按規定支付購房首期房款;
5、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信用良好,擁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優先用於償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