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車貸公司倒閉了找誰解押
法律分析:
車貸公司倒閉了找警察或者法院。遇到車貸公司倒閉,這時候打電話報警讓警察進行處理了。車貸公司跑路的話受害人應該不止一個,必要時最好可以聯繫上其他人一起對車貸公司進行起訴處理。如果車貸公司倒閉,需要車主與抵押方一起去車管所辦理解除抵押手續,抵押方需要提供營業執照、受理委託等文件,並且需要車主本人在場。要先找到車貸公司負責人,然後要求負責人一同前往車管所辦理解除抵押手續。機動車申請解壓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由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並提交下列證明、憑證:(一)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二)機動車登記證書。人民法院調解、裁定、判決解除抵押的,機動車所有人或者抵押權人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經生效的《調解書》、《裁定書》或者《判決書》,以及相應的《協助執行通知書》。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註解除抵押登記的內容和日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衍生問題:
辦理車輛解壓都需要什麼手續?
辦理車輛解壓都需要經過下面三個流程:1、聯系辦理貸款的銀行、汽車金融公司或擔保公司。還完車輛貸款後,應先找到自己保存的書面按揭合同,查閱合同上的銀行、汽車金融公司或者擔保公司聯系電話,並與他們取得聯系。2、辦理結清手續,領取《機動車登記書》。3、前往車管所申請解除抵押登記機動車所有人持以上手續,可與銀行代理人一同前往車輛管理所,申請辦理車輛貸款解除抵押登記。
B. 貸款公司倒閉了,抵押的車怎麼辦
法律分析:車貸公司倒閉了的話,用戶可以去找所貸款公司的總部或者負責人進行聯系,確定好還款方案。在還完剩餘欠款之後拿回綠本,然後自行去車管所辦理車輛解押登記手續即可,那麼這個時候車子還是屬於借款人自己的。而若是車貸公司已經跑路完全聯系不上了,那麼建議用戶進行報警處理,有希望能夠追回已經支付的還款資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C. 車貸公司倒閉了還能解押車嗎
一、車貸公司倒閉了還能解押車嗎
1、車貸公司倒閉了可以解押車,解押的前提是需要還清所有的貸款才可以,如果貸款還沒有還完貸款公司就倒閉,貸款還是需准時還。拿回車主綠本,解押手續是需要貸款人和車貸公司委託人一起去車管所才能進行解押,妥協方式就是聯系車貸公司,隨後讓代理人來解決。
2、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三十一條
機動車作為抵押物抵押的,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抵押登記;抵押權消滅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解除抵押登記。
第三十二條
申請抵押登記的,由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確認申請信息,並提交下列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抵押合同。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抵押登記的內容和日期。
在機動車抵押登記期間,申請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變更登記、機動車遷出遷入、共同所有人變更或者補領、換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應當由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
二、車輛解除抵押的流程是什麼
1、到車輛管理所車輛服務大廳或區縣交警大隊車輛服務大廳,領取機動車抵押注銷抵押登記申請表並填寫機動車抵押注銷抵押登記申請表;
2、領取排隊號;
3、提交機動車抵押注銷抵押登記申請表、抵押權人和抵押人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依法訂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等材料;
4、領取機動車登記業務受理憑證;
5、到銀行指定窗口繳費;
6、持繳款憑證和機動車登記業務受理憑證領取機動車登記證書。
D. 車抵押貸款公司倒閉咋解押
可以找到車貸公司前負責人,然後要求負責人一同前往車管所辦理解除抵押手續。解除抵押需要車主與抵押方一起去車管所辦理解除抵押手續,抵押方需要提供營業執照、受理委託等文件,而且車主本人還要在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E. 車抵押貸款公司倒閉咋解押
法律分析:可以找到車貸公司前負責人,然後要求負責人一同前往車管所辦理解除抵押手續。解除抵押需要車主與抵押方一起去車管所辦理解除抵押手續,抵押方需要提供營業執照、受理委託等文件,而且車主本人還要在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