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別人用我的身份證分期貸款買車,後期他不還款了怎麼辦
那肯定是你還,逾期也是影響你的徵信。為什麼把自己身份證隨便給他人使用呢?相當於是你分期貸款買車了。
② 朋友用我的名字貸款買車,不還車貸
法律分析:根據物權公示原理,在法律關繫上,這輛車是屬於您的,您是它的所有者,享有所有權及其他附帶性權利,但同時也負擔相應的義務(如還款義務、違章處理義務等)根據一般購車流程,車登記在誰的名下,車的貸款義務就由誰承擔,也就是說,在法律層面上,您對車輛的貸款有償還義務在法律層面上,如果車輛所有人無法償還貸款,則銀行有權對抵押物(也即該車輛)進行處置。如果處置結果能夠還清欠款部分,則您與銀行的借貸關系結束;若處置結果無法還清,則銀行有可能選擇以訴訟的方式追討。如果您能找到您的朋友,讓他還款,再好不過了。或者您可以選擇與他進行車輛過戶,將車的所有權轉移到他的名下。根據您的描述,只能做如上分析,如有其他細節補充,請告知,可能會有其他更好的方法。需要注意的是,雖然這個車在您與朋友的私下關系中是他的,但在法律層面上這輛車確實是您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一條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③ 朋友以我的名義貸款買車,他不還款我該怎麼辦
你先要還貸款,那錢總是要還的,而且銀行只找你還,多出利息和產生銀行不良貸款記錄不合算。一定要搞清楚他為什麼不還貸款,畢竟是一家人。如果這點錢對你沒大的影響,那就認了。如果你承受不了這個損失,那就去找他,弄清原因。真有困難,你應該諒解他,你先還貸,讓他重新打個欠條給你。如果是故意不還,那也就沒什麼情面可講了,去把車開回來,必要時找法院。但法院考慮你們的親屬關系一般也是調解。
④ 用自己的名字讓別人貸款買車對方不還貸款了怎麼辦
你的名字那是你貸款啊,當然是你還了。實際買車人是不需要還貸的。車的名字是不是你的?如果是,你可以把車給開回來
望採納,謝謝
⑤ 別人用我的名字貸款買車,現在無法償還貸款,我可以把車拿回來嗎
他人用當事人的名字貸款買車,現在無法償還貸款,當事人需償還貸款後收回車輛。
作為實際購車者的擔保人,在別人不能清償貸款時,必然要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也就是由擔保人來全部清償,在清償後有向實際購車人追償的權利。
首先,這不僅僅是借名字,而且還要借用身份證信息。簡而言之,其實就是以當事人的名義在銀行貸款,一旦對方還不上錢,銀行直接找的人就是當事人,因為是以當事人的名義貸的款,銀行就會要求當事人還錢。如果在還款過程中對方如果還款不及時,還會對當事人的信用產生不良影響,導致當事人再貸款就很困難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八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第六百九十一條 保證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⑥ 別人用我的身份證貸款買車子 現在他不還款了 我該怎麼辦
屬於經濟糾紛可以到法院起訴他
⑦ 他人用我的身份證買車貸款不還應怎麼辦
法律分析:借款人是自己,需要自己償還貸款。可以起訴請求還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一條 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管理的人,有權請求受益人償還由此支出的必要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⑧ 別人用我的名字貸款買車,現在無法償還貸款,我可以把車拿回來嗎
當然可以。貨款你得還。不然銀行會追你的責任。
⑨ 朋友用我的身份證貸款買車不還
朋友用我身份證貸款買車結果不還了的,當事人應當主動與貸款人說明情況,請求貸款人修改借款人的信息;如果協商不成,產生爭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調解或者作出相應的判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條
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
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第二百四十四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⑩ 別人以我名義按揭買車,現在他不還貸款,我該怎麼辦
說得輕巧,沒有你的身份證,沒有你簽字,怎麼可以貸到款?
他沒有還款能力才找到你,因此,這個風險你是一開始就准備承受的。
電話不接,就去找他,把車賣了還是怎麼辦,不要等貸方起訴才著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