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車貸沒還完,可以申請財產保全嗎
1、財產保全可以申請
2、但是,購買機動車貸款,一般會在機動車上設立抵押權,如果沒有還完,銀行可申請拍賣,就所得價款優先清償其剩餘債權
3、在這時,即使你申請了保全,到時候拍賣所得價款,也是先還銀行沒還完的錢,剩餘的錢才能還你的債
⑵ 被起訴後財產保全會把名下有貸款購車查封嗎
被起訴後財產保全會把名下有貸款購車查封。
如果原告沒有申請,法院才不會查封。
如果原告申請查封的其他財產價值大於起訴數額,法院可能也不會給查封。
畢竟貸款購車,銀行有優先權,拍賣款必須先償還貸款,剩餘的才能給原告。
⑶ 大車貸款逾期起訴資產保全是什麼意思
資產保全是指維護資產的完整,防止流失而採取的一系列措施,包括查封、凍結等。
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關系人起訴前或者當事人起訴後,為保障將來的生效判決能夠得到執行或者避免財產遭受損失,對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議的標的物,採取限制當事人處分的強制措施。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0條、第101條的規定,財產保全分為訴訟中財產保全和訴前財產保全;此外,在知識產權法中還規定了訴前行為保全制度。
你所有資產在法院審理期間不得出售,不得用來做其它任何用途,直到法院執行你逾期欠款。
⑷ 車貸逾期起車輛被保全怎麼辦
法律分析: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關系人起訴前或者當事人起訴後,為保障將來的生效判決能夠得到執行或者避免財產遭受損失,對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議的標的物,採取限制當事人處分的強制措施。基於此,法律不會禁止對貸款的車輛採取財產保全措施,只是在被執行時,抵押或者質押權人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條 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第一百零二條 保全限於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
第一百零三條 財產保全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
⑸ 貸款的車輛能被財產保全 嗎
可以。
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關系人起訴前或者當事人起訴後,為保障將來的生效判決能夠得到執行或者避免財產遭受損失,對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議的標的物,採取限制當事人處分的強制措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0條、第101條的規定,財產保全分為訴訟中財產保全和訴前財產保全;此外,在知識產權法中還規定了訴前行為保全制度。
財產保全的益處是顯而易見的,一旦對方的某項財產被採取了保全措施,申請人就可以「高枕無憂」地進行訴訟,如果案子勝訴了,即使對方拒不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也有已被保全的財產可供執行。
財產保全限制了對方對財產的處分,極大影響著被申請人的生活、生產經營,故在權衡利弊後,很多情況下,為了滿足雙方的利益,大多數會和解,這樣既節省了時間,也順利解決了糾紛。
(5)貸款車輛財產保全擴展閱讀
貸款的注意事項有以下:
1、向銀行提供資料要真實,提供本人住址、聯系方式要准確,變更時要及時通知銀行。
2、貸款用途要合法合規,交易背景要真實。
3、根據自己的還款能力和未來收入預期,選擇適合自己的還款方式。
4、申請貸款額度要量力而行,通常月還款額不宜超過家庭總收入的50%。
5、認真閱讀合同條款,了解自己的權利義務。
6、要按時還款,避免產生不良信用記錄。
7、不要遺失借款合同和借據,對於抵押類貸款,還清貸款後不要忘記撤銷抵押登記。
8、提前還款必須要提前一個月與銀行溝通才可以辦理。
9、外地人辦理商業貸款一般銀行要求借款人在本地有穩定的收入外,還要到戶口所在地開據戶籍證明(有的銀行還要求辦公證),而房屋置業擔保公司對外地人的要求要在本地有收入外再辦理個暫住證即可。
⑹ 被起訴後貸款車會被凍結嗎
法律分析:提交起訴狀後法院並不會主動凍結被告的財產,需要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⑺ 車輛保全是什麼意思
就是在懷疑肇事責任方沒有賠償能力的時候可以向法院申請車輛財產保全,一般是活封,就是鎖住車輛的信息,車輛在這種情況下不能交易,還有一種叫死封,就是法院除鎖住車輛信息,還扣留車輛。 然後在判定結束後,如果責任方沒有能力賠償,可以申請變賣保全車輛。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七條
公安機關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寫出提請批准逮捕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並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必要的時候,人民檢察院可以派人參加公安機關對於重大案件的討論。
第八十八條
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可以訊問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
(一)對是否符合逮捕條件有疑問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檢查人員當面陳述的;
(三)偵查活動可能有重大違法行為的。
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可以詢問證人等訴訟參與人,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辯護律師提出要求的,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
(7)貸款車輛財產保全擴展閱讀:
一般情況下,發生重大交通事故之後,出於收集證據的需要交通隊會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定》的規定:「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所以,被害人一方應當在交警部門作出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但是還沒有通知當事人領取事故車輛的時候,及時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要求人民法院扣留事故車輛。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第一百零一條: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
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車輛保全在生活中可能會有一定的麻煩,所以有關的當事人在事情的解決過程中要合理的按照有關的規定進行,這樣就可以有效的維護自己權益,國家的有關法律在此類問題的基礎上會進行明確的規定,若有需要可以咨詢專業的人士進行一定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