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用自己的名字給別人貸款買車有什麼風險
用自己的名字給別人貸款買車風險:第一個風險是如果對方不還款你將作為債務人承擔因此產生的的所有債務;第二個風險是如果對方開車出現了交通事故你將承擔因此產生的所有責任。Ⅱ 用我的名字給別人貸款買車,有什麼風險例如還貸,意外等。
風險就是自己花錢,別人開車。貸款是本人的,還貸也自然而然是本人,如對方不承認其事情真假,或拒絕履約合同,個人獨自還貸,並在逾期之後成為失信人員。車輛行駛中發生事故,與車主和駕駛員有關系。
Ⅲ 用自己的戶頭貸款給別人買車可以嗎
法律分析:用自己名字貸款買車上別人的戶不可行,貸款人即車主,貸款人和銀行主貸人和車主必須為同一個人,不然就沒有辦法辦理車輛抵押手續。買車按揭貸款就是車輛抵押貸款,指的是使用車輛作為抵押物,擔保貸款的來償還,如果到期不能歸還貸款,銀行可以申請法院拍賣、變賣該車輛,以拍賣款優先獲得償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 第十二條 貸款展期: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的,借款人應當在貸款到期日之前,向貸款人申請貸款展期。是否展期由貸款人決定。申請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展期的,還應當由保證人、抵押人、出質人出具同意的書面證明。已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
Ⅳ 用自己的名義給別人貸款買車
法律分析:用自己的名字給別人貸款買車,自己要承擔很大的風險。具體有以下方面的風險: 1、因為以自己的名義辦的貸款,所以對方如果出現逾期未還款,自己要承擔還款的責任,如果嚴重違約,黑名單上記錄的名字是貸款人,承擔後果的也是名義貸款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為人實施的行為未被追認的,善意相對人有權請求行為人履行債務或者就其受到的損害請求行為人賠償。但是,賠償的范圍不得超過被代理人追認時相對人所能獲得的利益。
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為人無權代理的,相對人和行為人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
第一百七十二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為,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代理行為有效。
Ⅳ 用自己的名字給別人貸款買車有什麼影響
法律分析:用自己的名字給別人貸款買車一般會影響銀行貸款信用。所謂的車輛登記人就是法律意義上的車主,在受益人不能清償貸款時,需要由擔保人來全部清償。若是以貸款人的名義在銀行貸款,在還款過程中對方還款不及時,就會直接對貸款人的信用產生不良影響,導致貸款人再次貸款時變得困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條 商業銀行開展信貸業務,應當嚴格審查借款人的資信,實行擔保,保障按期收回貸款。商業銀行依法向借款人收回到期貸款的本金和利息,受法律保護。
Ⅵ 用我的名字給別人貸款買車,有什麼風險例如還貸,意外等。
用自己的名字給別人貸款買車,自己要承擔很大的風險。具體有以下方面的風險:
1、因為以自己的名義辦的貸款,所以對方如果出現逾期未還款,自己要承擔還款的責任,如果嚴重違約,黑名單上記錄的名字是貸款人,承擔後果的也是名義貸款人;
2、車子買來後,也是以名義貸款人的名字辦理車輛登記手續,由於是別人使用,如果出現交通事故,首先找到的就是車主,而且不論怎樣作為車主都要承擔法律責任,並可能附帶賠償責任。
3、如果車子出現肇事逃逸、抵押騙保之類的,車主還有可能遭受無妄之災。
Ⅶ 幫別人買車,我用我名字辦貸款可以嗎
法律分析:1、建議不要以自己的名義為他人貸款,風險很大。朋友用自己的名義分期付款買車,車輛登記在自己名下,需要自己承擔還款責任,無論如何簽訂免責協議也免除不了自己的法律責任。
2、最簡單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和你朋友簽一份汽車租賃合同,相當於你把車租給他,每月月供就是租金,他付給你,你還銀行。租賃合同上面就有很多約束條款,車出事了基本上都是租車人負責,受連帶責任的很少。等他還完按揭,你直接過戶給他,就與你無關了。最重要的一點是,有了租賃合同,他不敢拿車取抵押借錢,不然抵押租賃車輛涉嫌詐騙,來不來的就是好幾年,一般沒人敢碰這雷區,又讓你的風險減小了一大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條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Ⅷ 幫別人買車,我用我名字辦貸款可以嗎
法律分析:1、建議不要以自己的名義為他人貸款,風險很大。朋友用自己的名義分期付款買車,車輛登記在自己名下,需要自己承擔還款責任,無論如何簽訂免責協議也免除不了自己的法律責任。
2、最簡單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和你朋友簽一份汽車租賃合同,相當於你把車租給他,每月月供就是租金,他付給你,你還銀行。租賃合同上面就有很多約束條款,車出事了基本上都是租車人負責,受連帶責任的很少。等他還完按揭,你直接過戶給他,就與你無關了。最重要的一點是,有了租賃合同,他不敢拿車取抵押借錢,不然抵押租賃車輛涉嫌詐騙,來不來的就是好幾年,一般沒人敢碰這雷區,又讓你的風險減小了一大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條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Ⅸ 用我的名字給別人貸款買車,有什麼風險例如還貸,意外等。
風險就是最後自己需要還債